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披的內容真實、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賢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預估2023本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且扣減后營收小于1億,根據現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在企業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有可能被執行暫停上市(股票簡稱前冠于“*ST”字眼)。
一、公司股票交易有可能被執行暫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根據現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相關規定,上市企業發生“近期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值且營收小于1億,或是追朔重述后近來一個會計年度凈資產為負值且營收小于1億”的情況,其股票買賣交易要被執行暫停上市。
經公司財務部計算(沒經財務審計),預估企業2023本年度扣非之后的凈利潤為-14,800萬元至-12,800萬余元,扣減后主營業務收入為6,800萬元至8,300萬余元,具體內容詳見企業2024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里的《2023年度業績預告》(公示序號:2024-007)。依據上述要求,在企業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執行暫停上市的可能性。
二、公司關于暫停上市執行分配
根據現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一業務辦理》的相關規定“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公司應當在首次風險防范公告披露后到年報公布前,每十個交易時間公布一次風險防范公示?!?/p>
此次風險防范公示為企業股票有可能被執行暫停上市第5次風險防范,企業2023年報的預約披露日期是2024年4月26日,2023年年報披露前預估再發1次風險防范公示。
三、其他事宜和風險防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業2023年度審計報告工作中仍在進行中,實際財務報表要以公司正式公布且經審計之后的《2023年年度報告》為標準。如公司2023本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碰觸現行標準《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有關規定,一定會在公布《2023年年度報告》的前提下,公布公司股票交易要被執行暫停上市的通知。企業股票將在公告后股票停牌一天,自股票復牌的時候起,深圳交易所將會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暫停上市。
企業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特定信息披露媒介為《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企業信息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心相關公告并慎重管理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賢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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