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倉5%以上的股東深圳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確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料一致。
深圳新天地(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或“深天地”)于2023年8月3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公示序號:2023-047),持有公司股份8,206,216股(占公司總股本占比5.91%)股東深圳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深投控”)方案自以上公告披露的時候起15個交易日內以后至2023年12月31日(依據證監會及深圳交易所有關規定嚴禁高管增持期間以外)根據集中競價、大宗交易規則等形式減持公司股份不得超過2,775,100股(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占比2%),具體內容詳見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
企業于近日收到深投控開具的《關于ST深天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實施情況的告知函》,自2023年8月25日起止2023年12月29日(2023年最后一個交易日),減持計劃執行時間早已期滿,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狀況
1、股東減持股份的現象
自2023年8月25日起止2023年12月29日,減持計劃時限已期滿,深投控在這段時間不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的股份。現階段深投控仍持公司股權8,206,216股,占深天地總股本5.91%。
2、公司股東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倉狀況
二、別的相關說明
(一)深投控此次減持股份事宜已按相關規定展開了預披露,此次減持股份方案不會有違背《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狀況。
(二)本減持計劃執行期內,深投控嚴格執行《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此次減持計劃時限已期滿,不會有違背已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不屬于違背有關約定的狀況。
(三)深投控并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此次減持計劃執行不會造成發售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延續性運營造成影響。
(四)此次減持計劃也不會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長期運營產生不利影響。將來深投控若有新減持計劃,企業將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簿文檔
1、深圳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開具的《關于ST深天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實施情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資料。
特此公告。
深圳新天地(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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