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一、可轉債首發上市概述
經中國證監會開具的《關于核準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批準[2019]357號)審批,中國核工業基本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中國核建”)于2019年4月8日向社會公布發售29,962,500張可轉債(下稱“可轉換債券”),每個顏值100元,發售金額達rmb299,625萬余元,時間6年。
經上海交易所自律監管認定書[2019]63號文允許,企業299,625萬余元可轉債于2019年4月26日開始在上海交易所掛牌出售,債卷通稱“核建可轉債”,債卷編碼“113024”。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承諾,企業本次發行的“核建可轉債”自2019年10月14日起可交換企業A股普通股票,初始轉股價格為rmb9.93元/股。歷年來轉股價格調節如下:
1.因為公司執行2018年度股東分紅,自2019年7月25日起,轉股價格變成9.87元/股,詳細《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建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臨2019-054)。
2.因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向激勵對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自2020年6月30日起,轉股價格變成9.82元/股,詳細《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建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0-046)。
3.因為公司執行2019年度股東分紅,自2020年7月14日起,轉股價格變成9.76元/股,詳細《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建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0-050)。
4.企業2021年復購并注銷了一部分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因而次回購注銷股權占公司總股本占比比較小,回購注銷結束后,轉股價格未發生變化,仍然是9.76元/股,詳細《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1-004)。
5.因為公司執行2020年度股東分紅,自2021年7月13日起,轉股價格變成9.70元/股,詳細《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施權益分派引起的“核建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1-058)。
6.公司在2021年7月復購并注銷了一部分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購注銷股權占公司總股本占比比較小,回購注銷結束后,轉股價格未發生變化,仍然是9.70元/股,詳細《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1-066)。
7.公司在2021年12月復購并注銷了一部分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購注銷股權占公司總股本占比比較小,回購注銷結束后,轉股價格未發生變化,仍然是9.70元/股,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1-099)。
8.因為公司執行2021年度權益分派,自2022年7月19日起,轉股價格變成9.63元/股,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實施權益分派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公告》(公示序號:2022-041)。
9. 公司在2022年11月復購并注銷了一部分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購注銷股權占公司總股本占比比較小,回購注銷結束后,轉股價格未發生變化,仍然是9.63元/股,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97)
10.因為公司非公開發行進行發售,自2023年1月16日起,轉股價格調整至 9.28 元,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實施權益分派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公告》(公示序號:2023-007)
11. 公司在2023年4月復購并注銷了一部分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購注銷股權占公司總股本占比比較小,回購注銷結束后,轉股價格未發生變化,仍然是9.28元/股,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7)。
12. 因為公司執行2022年度權益分派,自2023年7月26日起,轉股價格調整至9.20元/股,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實施權益分派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公告》(公示序號:2023-059)。
13.公司在2023年8月復購并注銷了一部分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購注銷股權占公司總股本占比比較小,回購注銷結束后,轉股價格未發生變化,仍然是9.20元/股,詳細《中國核建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67)。
到目前為止,“核建可轉債”轉股價格金額為9.20元/股。
二、可轉債轉股價格往下修正條款
依據《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要求,轉股價格往下調整條件和調整程序流程詳細如下:
(一)調整管理權限與調整力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存續期限,當企業股票在所有的持續三十個交易時間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80%時,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往下調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議。
如在以上交易日內發生了因除權除息、除權除息等引起企業轉股價格調節的情況,即在轉股價格調節日前的交易時間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在轉股價格調節日和以后的交易時間按變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
以上計劃方案需經出席會議的公司股東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即可執行。股東會進行表決時,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股東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轉股價格應不低于決議以上策略的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與此同時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少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票面價值。
(二)調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決定往下調整轉股價格,一定會在證監會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聞媒體上刊登股東會議決議公示,公示調整力度、除權日及停止股權轉讓期間(如果需要)等相關信息。從除權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時間(即轉股價格調整日)起,開始恢復股權轉讓申請辦理并實施修正后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調整日是股權轉讓專利申請日或以后、變換股權登記日以前,此類股權轉讓申請辦理應按照修正后的轉股價格實行。
三、轉股價格修正條款預估開啟狀況
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10月9日,企業現有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9.20元/股)的80%(即7.36元/股),預估開啟“核建可轉債”的轉股價格修正條款。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一一可轉換公司債券》要求,“在轉股價格調整標準開啟當天,上市企業理應舉辦董事會審議再決定是否調整轉股價格,在次一交易時間股市開市前公布調整或者是不調整可轉債轉股價錢的提示性公告,并依據募集說明書或是重組報告書的承諾立即執行后面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企業未按照此款要求執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視作此次不調整轉股價格。”企業將按照上述標準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執行決議及公布責任。
四、風險防范
公司將根據《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承諾和法律法規規定,于開啟“核建可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標準后確定此次是不是調整轉股價格,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心公司后續公示,注意投資風險。
五、別的表明
投資人如需了解“核建可轉債”的許多相關知識,請查閱公司在2019年4月3號在上海交易所平臺上公布的《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全篇。
特此公告。
中國核工業基本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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