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出具的《關于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意見的通知》,具體意見如下:“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將在履行相關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請文件后提交中國證監會注冊。”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做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 證券簡稱:長鴻高科 公告編號:2023-048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
回購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擬回購部分公司已發行的A股股份,主要內容如下:
1、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購的股份擬用于股權激勵,并在披露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完成授予或轉讓,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內使用完畢,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
2、回購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從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
3、回購股份規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
4、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2.15元/股(含),該價格不高于公司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
5、回購股份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即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6、回購股份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
● 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根據公司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的問詢及其回復,截至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無減持公司股份計劃。如上述主體未來擬實施股份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照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相關風險提示
1、若本次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區間,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的風險。
2、公司在實施回購股份期間,受宏觀經濟調控、臨時經營需要等因素影響,致使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導致回購方案無法按計劃實施的風險。
3、因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回購方案的風險。
4、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可能存在因股權激勵無法實施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票無法授出或轉讓的風險。
5、如遇監管部門頒布新的回購相關規范性文件,可能導致本次回購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回購方案的審議程序
(一)本次回購股份方案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全體董事出席會議,以8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該項議案,獨立董事對本次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38)。
(二)本次回購股份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47)。
二、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斷,為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完善公司員工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公司計劃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擬用于股權激勵,并在披露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完成授予或轉讓,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內使用完畢,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
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
(三)擬回購股份的方式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四)回購期限
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回購實施期間,公司股票如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回購方案將在股票復牌后順延實施并及時披露。
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如果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上限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個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3)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擬回購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公司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資金為準。如以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22.15元/股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451.49萬股,回購方案實施前股本總額為642,380,414股,預計回購數量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7%。
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配股或發行股本權證等事宜,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數量。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六)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22.15元/股(含),該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不高于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價格由公司董事會在回購期間,綜合公司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
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等事宜,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價格上限。上述回購價格亦需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對回購價格的相關要求。
(七)用于回購的資金來源
本次用于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八)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完成后,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22.15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公司回購數量225.74萬股至451.49萬股。
后續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將回購的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回購的股份轉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但公司總股本不會發生變化;到期未實施的已回購部分將履行相關程序予以注銷,則公司總股本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將相應減少。
以截至目前公司總股本為基礎,假設本次回購全部實施完畢,則公司的總股本不發生變化,具體回購股份數量及公司股權結構實際變動情況以后續實施情況為準。
(九)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及維持上市地位等可能產生的影響的分析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經審計),公司總資產為38.59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20.83億元,流動資產13.38億元。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假設本次回購資金上限10,000萬元(含)全部使用完畢,按2023年3月31日的財務數據測算,回購資金分別占公司總資產、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流動資產的比例均較小。根據公司目前經營、財務及未來發展規劃,公司認為本次回購股份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對公司的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及研發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回購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的變化,回購后公司的股權分布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有利于完善公司員工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提升公司整體價值,促進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十)獨立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關事項的意見
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 號一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董事會會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擬用于本次回購的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購價款。回購后公司的股權分布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有利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保持公司經營發展及股價的穩定,保障和保護投資者的長遠利益,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有利于調動核心員工工作積極性,因而公司本次股份回購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回購方案具備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十一)上市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情況說明
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行為,不存在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行為;以上人員在回購期間暫無增減持計劃。若上述人員后續有增減持股份計劃,公司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的具體情況
公司已分別向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發出問詢,收到的回復情況如下:
截至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無減持計劃。如上述主體未來擬實施股份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照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三)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股權激勵,公司將在披露回購股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6個月內完成授予或轉讓。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間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公司將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予以注銷,具體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若發生股份注銷情形,公司將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五)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為了保證公司本次回購方案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具體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體的回購方案,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或其他相關證券賬戶;
2、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
3、依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具體實
施方案,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宜;
4、如遇證券監管部門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場情況發生變化,根據國家規定以
及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和市場情況對回購方案進行調整;
5、在回購完成后依據本次回購方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確
定回購股份的具體用途;
6、根據實際回購的情況,對公司章程中可能涉及的注冊資本、股本總額等
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改,并辦理工商登記備案;
7、制作、修改、補充、簽署、遞交、呈報、執行本次回購過程中發生的一
切協議、合同和文件,并進行相關申報;
8、辦理其他以上雖未列明但為本次股份回購事項所必需的內容。
授權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公司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權
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在上述授權內容和有效期內,公司董事會將進一步授權公
司管理層具體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
三、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1、本次回購股份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價格上限,導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2、公司在實施回購股份期間,受宏觀經濟調控、臨時經營需要等因素影響,致使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導致回購方案無法按計劃實施的風險;
3、因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回購方案的風險;
4、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可能存在因股權激勵無法實施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票無法授出或轉讓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前十大股東和前十大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公司已披露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2023年5月31日)以及審議該回購方案的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9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大股東和前十大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名稱、持股數量及持股比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公告。
(二)回購專用賬戶開立情況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了股份回購專用賬戶,專用賬戶情況如下:
賬戶名稱: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
賬戶號碼:B885868020
該賬戶僅用于回購公司股份。
(三)后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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