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一、基本概況
隆鑫通用驅動力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隆鑫通用”或“企業”)于2023年6月14日經董事長審核,老總代表公司于與華睿千和及華泰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三方簽署了《華睿千和聚財精選一百六十六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下稱《基金合同》),企業以已有閑錢rmb70,000萬余元選購華睿千和公開發行的期為一年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商品。《基金合同》于2023年6月15日起效,并且經過老總審核,于2023年6月15日付了合同項下所有rmb70,000萬余元申購款。
因為此次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就24鐘頭冷卻期難題存有質疑,企業沒能在下單后24小時之內消除基金合同并取回所有賬款;此外,董事會覺得此次選購私募產品事宜歸屬于股東會審批權。
(詳細情況詳細公司和2023年6月17日在上交所網站公布的《關于公司購買私募基金產品及相關風險提示的公告》)
二、現階段的工作進展
董事會一方面覺得老總代表公司簽定《基金合同》歸屬于濫用權力審核;另一方面要求其有關部門馬上采用積極主動對策,爭取盡早取回所有7億人民幣申購款。
為切實保障上市企業及公司股東權益,企業相關負責人與多方積極主動商議溝通交流,現將工作進展表明如下所示:
1、基金托管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充分考慮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合同》一些內容存有質疑,秉著謹慎負責任的態度,沒有將公司已經收取的7億人民幣申購款開展基金認購確定。
2、基金托管人充分考慮隆鑫通用股東會覺得《基金合同》的簽定超過董事長的審批權,秉著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向領導全額退還了全部7億人民幣申購款。
3、公司在2023年6月15日付款人民幣7億人民幣申購款已經在2023年6月19日全額的取回至企業賬戶。
4、企業已經在2023年6月19日再度函告基金托管人,已確定《基金合同》的消除。
三、其他
企業會以此次濫用權力審核事情為突破口,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完善內控制度管理方面,著力提升企業整體董監高的責任擔當,尤其是老總、高管及核心崗位人員的規范運作觀念,提升規范運作水準,確保企業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切實保障公司及公司股東合法權利,完成公司持續、身心健康、穩步發展。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驅動力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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