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095 證券簡稱:湘財股份 公告號:臨2023-044
湘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結果及權益變動1%以上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持股減持計劃的基本情況:
湘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財股份”)、2022年11月29日,《湘財控股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號2022-070)披露,浙江新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湖控股”)控股股東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湖集團”)擬在減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的形式減持公司股份,減持數量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即不得超過57、099、168股)。減持計劃實施前,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83、442、075股,占當時公司總股本的62.468%。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實施結果:
截至2023年6月19日,新湖集團減持公司股份計劃減持期限屆滿。減持后,新湖集團持有公司股份1004、69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35%。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新湖集團發來的《關于股份減持時間屆滿及實施情況的通知書》(以下簡稱《減持通知書》)。截至2023年6月19日,新湖集團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公司57、089、61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97%。截至本公告日,減持期限屆滿。
● 權益變動:
由于新湖集團集中競價減持,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獨立行使,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比例超過1%。股權變動后,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26、352、45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0.38%。股權變更屬于減持和被動稀釋,不會觸及要約收購,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變更。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新湖集團減持通知。在減持計劃期間,新湖集團通過集中競價減持5708961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97%。股權變動現公告如下: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減持前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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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主體有一致行動人,減持計劃實施前具體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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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實施結果
(一)大股東、董監高因下列事項披露集中競價減持計劃實施結果:
披露的減持時間間隔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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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減持比例”、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總股本2、859、150、411股計算“當前持股比例”。
(2)實際減持情況是否與之前披露的減持計劃和承諾一致 √是 □否
(三)減持時間間隔屆滿,是否未實施減持 □未實施 √已實施
(4)實際減持是否未達到減持計劃最低減持數量(比例) □未達到 √已達到
(五)減持計劃是否提前終止 □是 √否
三、股東權益變動超過1%的情況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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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6月19日,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自主行權,公司總股本增加至2、859、150、411股。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被動稀釋。
(2)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股權變動前后擁有公司權益的股份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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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變更前占總股本比例”按上次披露股東權益變動1%以上的公告計算,即截至2023年2月2日,“變更后占總股本比例”按2023年6月19日公司總股本計算。
1、股權變動是由于新湖集團履行之前披露的股份減持計劃和被動稀釋造成的,不涉及要約收購和資金來源。
2、股權變更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變更。
3、股權變更所涉及的股份均為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均享有表決權,無表決權委托或限制等權利限制或限制轉讓。
4、股權變更不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和承諾。
5、股權變更不涉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股權變更報告。
特此公告。
湘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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