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權/行權/維權
投資者教育園
投資服務中心郵箱:qy360@isc.com.cn
上證投資家 edu.cnstock.com
值得信賴的投資專家智庫
郵箱:okxzls@ssnews.com.cn
投資者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資本市場建設的重要主題是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擾亂了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破壞了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任基礎,抑制了資本市場的正常功能。法律規范證券市場操縱是保證資本市場正常運行的必然要求。建立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明確科學合理的操縱證券市場民事損害賠償計算方法,可有效彌補投資者損失,威懾非法操縱者,對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通過探討德國立法體例,梳理了德國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責任的實踐,以啟發中國證券市場民事賠償責任制的建設。
一、立法概況
德國在《非法秩序法》和《證券交易法》中規定了證券市場的操縱。《非法秩序法》認定證券市場操縱為非法秩序行為,并對證券市場操縱處以罰款。刑事訴訟程序的證明方法應用于證券市場操縱的證明方法。2004年,德國將歐盟第2003/6/EC號指令引入德國證券法,將德國規范證券市場操縱行為的法律法規與歐盟法律法規體系相同的框架原則和可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相結合。
二、法律規定
《證券交易法》第20a條規定:
禁止《證券交易法》第20a條操縱市場:
禁止操縱市場的規定包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金融商品和經許可在公共市場進行交易的交易者。行為樣本從錯誤陳述擴展到誤導性陳述。同時,本法還禁止執行交易或交易訂單,以造成錯誤或誤導信號,以實現市場供求或金融商品在交易所或市場價格上的價格波動。”
三、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損失認定的關鍵因素
(一)合格原告
《證券交易法》第20條沒有給投資者或市場參與者直接請求權(No direct action)或者私法請求權(Private right of action),僅第20b條第(6)項賦予聯邦主管部門將有關案件移送有關地方檢察官進行偵察的權利。作為大陸法律國家,當投資者或市場參與者因操縱市場而遭受損失時,其權利救濟屬于傳統民法侵權的范疇,應當依照民法的要求。
(二)因果關系認定
德國基于傳統民法侵權理論中的條件理論,對因果關系的認定采用了相當的因果關系理論。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判斷行為和結果之間存在客觀的相當因果關系。根據當時的經驗法,我們應該綜合行為中存在的一切事實,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有相同的環境和行為條件,可以發生相同的結果,則該條件是相當大的結果條件,行為與結果有因果關系。這一理論最早由奧地利刑法學家格拉賽創造,后來由德國弗萊堡大學馮·克里斯創造(Von Krie)在1888年發表的《關于客觀可能性的概念》一文中確立了基礎。 在此基礎上,德國學者對如何判斷“相當性”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侵權法判斷因果關系的相當因果關系理論。二戰后,德國帝國法院和德國聯邦法院在判例中確認了相當大的因果關系理論。 直到現在,相當大的因果關系理論仍然在德國占據主導地位。
相當因果關系理論認為,判斷因果關系應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判斷行為和損害之間是否存在條件關系,即只需證明是否有可能導致結果;第二步是判斷可能的條件關系。 相當大的因果關系理論適用于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責任中的因果關系。與一般侵權責任相比,應根據操縱市場行為的特殊性制定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3)損失及計算方法
《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八百四十二條規定,損害賠償應當恢復到未發生損害事故的情況。侵權造成的損害,賠償義務范圍應當擴大,對受害人的生計或者發展前景造成的不利益。德國有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損失計算方法。
(本文摘自2021年投資服務中心項目《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損失認定操縱研究報告》。項目由復旦大學承擔,項目負責人:很多奇怪;部分內容被刪除。)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