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開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31)、《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與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1年8月25日為授予日。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8.60元/股調整為28.40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8.40元/股調整為28.15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7、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與授予數量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來源內容進行修訂;同時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8.15元/股調整為23.17元/股,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396,200股調整為475,329股。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8、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作廢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12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52,303股不得歸屬,由公司全部作廢;以及部分激勵對象本期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結果對應本期個人層面歸屬比例未能達到100%,上述激勵對象第三個歸屬期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3,368股全部作廢。綜上所述,合計作廢處理上述人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65,671股。
三、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繼續實施。
四、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作廢合計65,671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認為: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本次歸屬及本次作廢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歸屬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
(三)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3、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廢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9 證券簡稱:力合微 公告編號:2024-092
轉債代碼:118036 轉債簡稱:力合轉債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
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歸屬限制性股票數量:655,620股。
● 歸屬限制性股票來源: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和/或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內容
1、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數量(調整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00.00萬股,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10,057.0770萬股的1.99%。其中,首次授予160.00萬股,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10,057.0770萬股的1.59%,約占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80.00%;預留40.00萬股,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10,057.0770萬股的0.40%,預留部分約占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20.00%。
3、授予價格(調整前):25.00元/股,即滿足授予條件和歸屬條件后,激勵對象可以每股25.00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和/或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勵人數: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共計163人,占公司全部職工人數283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57.60%,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勵計劃時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
5、歸屬期限及歸屬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歸屬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職期限和業績考核要求
(1)激勵對象歸屬權益的任職期限要求
激勵對象獲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歸屬前,須滿足12個月以上的任職期限。
(2)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為2023-2025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凈利潤值為業績基數,對各考核年度的凈利潤值定比2022年凈利潤基數的增長率(A)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歸屬比例(X),業績考核目標及歸屬比例安排如下:
注:1、上述“凈利潤”口徑以會計師事務所經審計的合并報表為準,剔除本激勵計劃考核期內因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等激勵事項產生的激勵成本的影響,下同。
2、歸屬期內,公司為滿足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股票歸屬登記事宜。若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未達標,則所有激勵對象考核當年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歸屬,并作廢失效。
(3)滿足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個人績效考核要求進行,并依照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確定其實際歸屬的股份數量。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結果按照績效考核得分(Y)劃分為A、A-、B+、B及以下四個檔次,屆時根據以下考核評級表中對應的個人層面歸屬比例確定激勵對象的實際歸屬的股份數量:
若各歸屬期內,公司滿足當年業績考核目標的,激勵對象可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比例歸屬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個人當年計劃歸屬的數量×公司層面歸屬比例×個人層面歸屬比例。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歸屬或不能完全歸屬的,作廢失效,不可遞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2、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3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公告編號:2023-068)。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開了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3-069)。
4、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確定以2023年10月23日為首次授予日,以25.00元/股的授予價格向符合條件的163名激勵對象授予160.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5、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與授予數量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來源內容進行修訂;同時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預留授予)價格由25.00元/股調整為20.55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1,600,000股調整為1,919,552股,預留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400,000股調整為479,888股。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6、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1、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況如下:
2、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況如下:
2024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7),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預留的479,888股限制性股票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后12個月內未明確激勵對象,預留權益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歸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未歸屬。
二、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說明
(一)董事會就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是否成就的審議情況
經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歸屬期規定的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655,620股,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4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說明
1、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
根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第一個歸屬期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本次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為2023年10月23日,因此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歸屬期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
2、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說明
根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的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具體情況如下:
3、部分未達到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處理方法
公司對于部分未達到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廢失效處理,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一一股權激勵信息披露》、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4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本次可歸屬數量為655,620股。
三、本次歸屬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3年10月23日
2、歸屬數量(調整后):655,620股
3、歸屬人數:148人
4、授予價格(調整后):20.55元/股(公司2023年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因此授予價格由25.00元/股調整為20.55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和/或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勵對象名單及歸屬情況:
注:1、上述已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數已剔除15名不符合歸屬條件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39,941股全部作廢失效。
2、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公司實施2023年度權益分派之后調整的股數。
四、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情況
監事會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名單進行了審核,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除15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歸屬條件外,本次擬歸屬的其余148名激勵對象績效考核結果合規、真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等相關情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一一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條件已成就。
綜上所述,監事會同意本次符合條件的14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對應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數量為655,620股。上述事項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歸屬日及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公司將根據政策規定的歸屬窗口期,統一辦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歸屬及相關的歸屬股份登記手續,并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變更登記手續當日確定為歸屬日。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激勵計劃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六、限制性股票費用的核算說明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對限制性股票進行重新評估,公司將在授予日至歸屬日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歸屬的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對應的等待期根據會計準則對本次限制性股票相關費用進行相應攤銷,具體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本次限制性股票歸屬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七、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認為:根據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本次作廢及歸屬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作廢的原因、人數及數量均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作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繼續實施。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歸屬的人數、數量及價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已按照《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規定履行了現階段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規定履行后續的信息披露義務。
八、上網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三)公司監事會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核查意見;
(四)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作廢及歸屬相關事項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9 證券簡稱:力合微 公告編號:2024-089
轉債代碼:118036 轉債簡稱:力合轉債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郵件方式發出,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清華信息港科研樓11樓1101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的董事9人,實際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會由董事長LIU KUN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全體監事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規定的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可歸屬數量為409,658股,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18名激勵對象辦理第三個歸屬期的歸屬登記相關事宜。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 《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關聯董事陳麗恒先生、黃興平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2票。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12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52,303股不得歸屬,由公司全部作廢;以及部分激勵對象本期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結果對應本期個人層面歸屬比例未能達到100%,上述激勵對象第三個歸屬期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3,368股全部作廢。綜上所述,合計作廢處理上述人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65,671股。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關聯董事陳麗恒先生、黃興平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2票。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規定的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可歸屬數量為655,62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148名激勵對象辦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登記相關事宜。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關聯董事LIU KUN先生、陳麗恒先生、黃興平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3票。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四)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15名激勵對象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39,941股不得歸屬,由公司全部作廢;以及部分激勵對象本期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結果對應本期個人層面歸屬比例未能達到100%,上述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6,224股全部作廢。綜上,本次合計作廢處理上述人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256,165股。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關聯董事LIU KUN先生、陳麗恒先生、黃興平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3票。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9 證券簡稱:力合微 公告編號:2024-090
轉債代碼:118036 轉債簡稱:力合轉債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歸屬限制性股票數量:409,658股。
● 歸屬限制性股票來源: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和/或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內容
1、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數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總量為110萬股(調整前),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總額10,000萬股的1.10%。
3、授予價格(調整前):28.60元/股,即滿足授予條件和歸屬條件后,激勵對象可以每股28.60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和/或從二級市場回購公司A股普通股。
4、激勵人數: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共計155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
5、歸屬期限及歸屬安排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歸屬比例和歸屬安排如下:
6、任職期限和業績考核要求
(1)激勵對象歸屬權益的任職期限要求
激勵對象獲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歸屬前,須滿足12個月以上的任職期限。
(2)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為2021-2023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凈利潤值為業績基數,對各考核年度的凈利潤值定比2020年凈利潤基數的增長率(A)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歸屬比例(X),業績考核目標及歸屬比例安排如下:
注:1、上述“凈利潤”口徑以會計師事務所經審計的合并報表為準,剔除本激勵計劃考核期內因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等激勵事項產生的激勵成本的影響,下同。
2、歸屬期內,公司為滿足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股票歸屬登記事宜。若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未達標,則所有激勵對象考核當年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歸屬,并作廢失效。
(3)滿足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個人績效考核要求進行,并依照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確定其實際歸屬的股份數量。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結果按照績效考核得分(Y)劃分為A、A-、B+、B、C五個檔次,屆時根據以下考核評級表中對應的個人層面歸屬比例確定激勵對象的實際歸屬的股份數量:
若公司滿足當年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激勵對象當年實際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個人當年計劃歸屬的股票數量×個人層面歸屬比例。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歸屬的權益按作廢失效處理,不可遞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開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31)、《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與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符合,同意確定以2021年8月25日為授予日。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與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8.60元/股調整為28.40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8.40元/股調整為28.15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7、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與授予數量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來源內容進行修訂;同時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8.15元/股調整為23.17元/股,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396,200股調整為475,329股。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8、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歸屬情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歸屬情況如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歸屬期歸屬結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51)、《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歸屬期歸屬結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0)。
二、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說明
(一)董事會就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是否成就的審議情況
經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規定的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09,658股,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1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說明
1、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三個歸屬期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第三個歸屬期為“自授予之日起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1年8月25日,因此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個歸屬期為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
2、本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說明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的第三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具體情況如下:
3、部分未達到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處理方法
公司對于部分未達到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廢失效處理,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1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本次可歸屬數量為409,658股。
三、本次歸屬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2、歸屬數量(調整后):409,658股
3、歸屬人數:118人
4、授予價格(調整后):23.17元/股(根據公司2023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因此授予價格由28.15元/股調整為23.17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和/或從二級市場回購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勵對象名單及歸屬情況:
注:1、激勵對象黃興平、高峰、鐘麗輝、陳麗恒、張志宇、李海霞在本次股權激勵首次授予時不屬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中黃興平、高峰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于2021年9月26日起擔任公司副總經理;黃興平經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于2023年9月8日起擔任公司董事;鐘麗輝、陳麗恒、張志宇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于2023年9月8日起擔任公司副總經理;李海霞經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于2023年12月25日起擔任公司財務總監;陳麗恒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及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補選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于2024年4月29日起擔任公司董事。
2、上述已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數已剔除12名不符合歸屬條件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52,303股全部作廢失效。
3、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公司實施2023年度權益分派之后調整的股數。
四、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情況
監事會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的歸屬名單進行了審核,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除12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歸屬條件外,本次擬歸屬的118名激勵對象績效考核結果合規、真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等相關情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條件已成就。
綜上所述,監事會同意本次符合條件的11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對應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數量為409,658股。上述事項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歸屬日及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公司將根據政策規定的歸屬窗口期,統一辦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歸屬及相關的歸屬股份登記手續,并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變更登記手續當日確定為歸屬日。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激勵計劃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六、限制性股票費用的核算說明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對限制性股票進行重新評估,公司將在授予日至歸屬日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歸屬的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對應的等待期根據會計準則對本次限制性股票相關費用進行相應攤銷,具體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本次限制性股票歸屬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七、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認為: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本次歸屬及本次作廢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歸屬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
(三)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八、上網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三)公司監事會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歸屬名單的核查意見;
(四)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廢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9 證券簡稱:力合微 公告編號:2024-093
轉債代碼:118036 轉債簡稱:力合轉債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2、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3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公告編號:2023-068)。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開了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3-069)。
4、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確定以2023年10月23日為首次授予日,以25.00元/股的授予價格向符合條件的163名激勵對象授予160.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5、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與授予數量的議案》,董事會、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來源內容進行修訂;同時同意將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預留授予)價格由25.00元/股調整為20.55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1,600,000股調整為1,919,552股,預留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400,000股調整為479,888股。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6、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對本次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作廢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15名激勵對象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39,941股不得歸屬,由公司全部作廢;以及部分激勵對象本期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結果對應本期個人層面歸屬比例未能達到100%,上述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6,224股全部作廢。綜上所述,合計作廢處理上述人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256,165股。
三、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繼續實施。
四、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作廢合計256,165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認為:根據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本次作廢及歸屬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作廢的原因、人數及數量均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作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繼續實施。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成就,本次歸屬的人數、數量及價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已按照《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監管指南》及《激勵計劃》的規定履行了現階段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規定履行后續的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3、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作廢及歸屬相關事項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9 證券簡稱:力合微 公告編號:2024-094
轉債代碼:118036 轉債簡稱:力合轉債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
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清華信息港科研樓11樓1101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的監事3人,實際出席的監事3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慧梅主持,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監事認真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1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本次可歸屬數量為409,658股。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作廢合計65,671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一一股權激勵信息披露》、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148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本次可歸屬數量為655,620股。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作廢合計256,165股不得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作廢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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