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合同中約定,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上表中的“應分配金額”即按照可供分配利潤和此最低比例計算得來。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一、相關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或紅利再投資,其中現金紅利為默認分紅方式。投資者成功變更過分紅方式的,以投資者選擇的分紅方式發放紅利;投資者未變更過分紅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認分紅方式發放紅利。
3、投資者所持有本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以基金登記注冊機構記錄為準,投資者可通過登錄本公司網站或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進行確認。如需調整本次分紅適用的分紅方式,請最遲于權益登記日之前通過銷售機構提交分紅方式變更申請。
4、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通過不同交易賬號持有的本基金各類別份額可適用不同分紅方式,如有需要,投資者需對所持有的本基金各類別份額按各銷售機構不同交易賬號分別設置分紅方式。
5、本基金對本公司直銷中心設置有最低分紅金額的限額,該限額為人民幣1.00元。投資者在本公司直銷中心產生的每筆現金紅利在低于1.00元時將不再劃轉,轉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進行再投資處理。
二、風險提示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本公司提醒投資者,因基金分紅的行為導致基金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因基金分紅的行為導致基金凈值調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詢辦法及基金銷售機構
1、本公司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400 888 2666。
2、本公司網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銷售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請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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