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準確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市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4年4月2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達的《關于對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報的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4〕第14號)(下稱“《問詢函》”),要求其就相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并且在2024年4月19日前將有關證明材料申報深圳交易所,與此同時密送內設機構。
公司收到《問詢函》后十分重視,馬上抽調人員及有關各方開展對《問詢函》相關問題的貫徹落實與回應工作中。由于一部分回應具體內容需進一步填補和優化,為確保回應精確、詳細,緯向深圳交易所申請辦理,公司預計于2024年4月26日前進行對《問詢函》的回應工作中,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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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市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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