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北京市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近日收到北京門頭溝區監察委出具的《留置通知書》和《立案通知書》,對公司實際控制人、老總吳佩芳女性本人執行留設。
吳佩芳女士在留設期內臨時無法履行董事長職責。依據《公司章程》要求,老總沒法履行職責期內由副董楊鎧璘女性代為履行企業董事長職責,及其代為履行董事會有關委員會崗位職責。
企業擁有先進的組織結構及規范的社會治理體系,對此相關事宜作出合理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紀律正常的,相關業務有序推進中。企業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后續狀況,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及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交所網址(www.sse.com.cn),企業發布的內容均在以上新聞媒體刊登的通知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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