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截至2023年6月8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十九個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預計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2.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2.3條的規定,公司應當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應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
3、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而終止上市的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敬請投資者審慎決策,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9.2.1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僅發行A股股票或者僅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3年6月8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十九個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預計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二、歷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9.2.3條第一款的規定,上市公司連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股,應當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應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公司已于2023年5月26日、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6月2日、6月5日、6月6日、6月7日收盤后提交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23-048,2023-050,2023-051,2023-053、2023-055、2023-056、2023-059、2023-060、2023-062),本公告為公司可能觸發面值退市的第十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
三、其他風險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因存在對外擔保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被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之第八節9.8.1條,公司觸及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2、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債務本金626.32億元,以及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貨跌價、利息費用化等因素影響,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25.53億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同時,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審議及披露程序對外部單位提供合計5.45億元的擔保,表明公司在對外擔保內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對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非標準意見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3、公司對福州俊德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50億元差補擔保事項,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未能按方案在1個月內解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第八節第9.8.1條第(二)項規定,公司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觸發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4、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