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53 簡稱證券: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31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行權期
公告行權條件的成就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21日,唯杰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唯杰創芯”)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條件成果的議案》。根據《唯杰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股權激勵計劃的批準和實施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履行程序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等相關議案;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人數和考核要求,審議通過修訂〈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議案等相關議案;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日,公司與本激勵計劃的所有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激勵協議,正式授予公司股票期權。
(二)以往股票期權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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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期權的調整
2020年12月,由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公司總股本增加至3.6億股。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同意按照《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調整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和數量。
2021年4月11日,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6名激勵對象340、934份(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5.2萬份股票期權)。
2021年8月13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因個人原因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7名激勵對象的98346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1.5萬份股票期權)。
2022年1月28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因個人原因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4名激勵對象的32782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5000份股票期權)。
2022年7月22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4名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42、616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前6、500份股票期權),2021年因1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B的股票期權3。93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00份股票期權)。
2023年6月21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24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18次會議審議,同意注銷312、091份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12名離職激勵對象(相應資本公積轉增前47、601份股票期權),2022年2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未獲準行使的50份股票期權。943份(對應資本公積轉股本前7、769份股票期權)和5個激勵對象第一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的股票期權39、18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股本前5、976份股票期權)。
綜上所述,自股票期權授予以來,公司決定注銷/取消的股票期權共計920、830份。
(四)各期股票期權的行權
2022年7月22日,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行權條件成果的議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第一個行權期已經結束。第一個行權期共有190個激勵對象符合行權條件。實際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9、193、667份,分別于2022年9月14日、2023年3月27日和2023年6月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行權價格為1.525234元/份。詳見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3年3月29日、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詳細內容(www.sse.com.cn)《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行權結果及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號:2022-026)、《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行權期第二行權結果及股份變更的公告》(公告號:2023-006)、《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行權期第三行權結果及股份變更的公告》(公告號:2023-026)。
二、股票期權行權條件
(1)本激勵對象的行權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期權等待期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0個月、32個月和44個月。截至本議案發布之日,公司激勵對象授予的期權已超過32個月,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二個等待期已滿,可行權比例為股票期權總數的30%。
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的條件和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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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實現。
(二)處理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的方法
在各行權期內,因績效考核或個人特殊情況導致當期所有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不能行權或完全行權的,由公司注銷。
三、本次行權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0年10月21日
(二)行權數量:9,052,098
(三)行權人數:180人
(四)行權價格:1.522234元/份
(5)股票來源:向激勵對象發行a股普通股
(六)行權方式:批量行權
(7)行權安排: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12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是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第二個行權期。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行權窗口期,分批為股票期權及相關行權股份登記程序,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股份變更登記程序確定為行權日,同時在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程序完成后。激勵對象持有的可行權股票期權必須在公司確定的行權窗口期內行使;行權窗口期滿后,當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權不得行使或延遲至下一行使期,由公司注銷。
(八)激勵對象名單及行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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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所列本期可行權數量以中登公司實際確認數為準;
2、本期授予對象可行權數量計算結果不足1股的,舍棄取整尾數;
3、如果上表中部分的總數與每個明細數相加,尾數有差異,則是由于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造成的。
(九)行使激勵對象后取得的公司股份轉讓限制
1、在公司完成首次上市前,任何激勵對象自行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減持。公司在限制期內完成首次上市的,應當承諾自公司首次上市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減持;公司完成首次上市后,任何激勵對象自行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減持。
2、任何激勵對象,無論是否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在上述行使期滿后三年內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有關減持規定減持。
3、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首次上市后,在買入后6個月內或賣出后6個月內賣出公司股份,收入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收回收入。
4、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所有激勵對象轉讓的公司股份應當符合上述修訂后的規定。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第二個行權期權條件已經實現。公司具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不得在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內行使;公司180個激勵對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行使條件,其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公司對180個激勵對象的第二個行使期為9052,098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
五、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和意見
經核實激勵對象名單后,公司監事會認為180個激勵對象的行權資格合法有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行權條件已經實現,公司180個激勵對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行權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計劃批量行使180個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因此,公司同意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使期權。
六、行權日及買賣公司股票的說明
經核實,公告前6個月內,激勵對象董事兼總經理孫亦軍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增持公司股份129055股。此外,激勵對象中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前6個月內不買賣公司股份。
7.股票期權費用的核算和說明
公司采用布萊克-舒爾斯模型,根據《企業會計準則11號一股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Black-Scholes Model)確定授予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授予日后,公司已按照會計準則在相應等待期內攤銷股票期權行權相關費用,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在行權日,公司僅根據實際行權數量確認股本和股本溢價,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八、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的注銷和行權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取得了本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
九、網上公告附件
(1)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2)《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第二行權期權》行權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簡稱證券: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32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偉杰創新(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次行權條件成果的議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行權期第三行權的股票數量為34073股,已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變更后,公司注冊資本從409、239、594元增加到409、273、667元,股份總數從409、239、594股增加到409、273、667股。
二、修訂《公司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上述注冊資本的變更,擬修訂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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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條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條款保持不變,上述變更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批準的內容為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簡稱證券: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28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21日,唯杰創新(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以通訊表決的形式召開。2023年6月16日,董事會會議通知和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出。會議應有11名董事參加表決,實際上有11名董事參加表決。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唯杰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榮秀麗女士召開了會議。
參加會議的董事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取消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根據《唯杰創新(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1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符合相關激勵對象的規定。2022年2名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第二個行權期按授予的30%行使,5名激勵對象的第一個行使期部分/全部未行使。因此,決定取消上述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未授予行使權的402、218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61、346份股票期權)。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唯杰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告號:2023-030)。
獨立董事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投票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回避:關聯董事榮秀麗、孫亦軍、辛靜、周穎回避表決。
2、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唯杰創新(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條件已經實現,激勵對象持有的股票期權等待期已經到期。根據公司制定的行權安排,180名激勵對象可以行使9、052、098份股票期權,并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第二個行權期。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條件成果的公告(公告號:2023-031)。
獨立董事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投票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回避:關聯董事榮秀麗、孫亦軍、辛靜、周穎回避表決。
3、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行權期第三行權已經完成,公司注冊資本從409、239、594元增加到409、273、667元,股份總數從409、239、594股增加到409、273、667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南》(2022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結合注冊資本變更,公司計劃修訂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唯杰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公告號:2023-032)。
投票結果: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簡稱證券: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29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屆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21日,唯杰創新(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以通訊表決的形式召開。2023年6月16日,監事會會議通知及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出。會議應當參加3名表決監事和3名實際表決監事。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唯杰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李愛華女士召開了這次會議。
參加會議的監事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取消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鑒于12個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2022年2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經確認,其第二個行權期應按授予的30%行權,5個激勵對象的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公司計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取消相應的股票期權。因此,公司同意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授予/未授予行權的402、218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61、346份)。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將繼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唯杰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告號:2023-030)。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投票結果審議通過。
2、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經核實,激勵對象名單中180名激勵對象的行權資格合法有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行權條件已經實現,公司180個激勵對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行權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計劃批量行使180個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因此,公司同意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使期權。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次行權條件成果的公告(公告號:2023-031)。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投票結果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簡稱證券: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30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2020年取消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部分股票期權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21日,威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威捷創芯”)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根據《唯杰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的規定,董事會同意取消部分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授予/未授予行權的股票期權,相關事項現說明如下:
1.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概況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等相關議案;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人數和考核要求,審議通過修訂〈唯捷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議案等相關議案;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日,公司與本激勵計劃的所有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激勵協議,正式授予公司股票期權。
2020年12月,由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公司總股本增加至3.6億股。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同意按照《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調整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和數量。
2021年4月11日,第二屆董事會經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因個人原因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6名激勵對象的340、934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52000份股票期權)。
2021年8月13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因個人原因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7名激勵對象的98346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1.5萬份股票期權)。
2022年1月28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因個人原因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4名激勵對象的32782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5000份股票期權)。
2022年7月22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批準,取消4名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42、616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前6、500份股票期權),2021年因1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B的股票期權3。93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00份股票期權)。
二、股票期權注銷情況
1、擬注銷股票的依據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因辭職、公司裁員、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雇傭協議而不在公司擔任相關職務的,董事會可根據本激勵計劃決定不行使激勵對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如果公司已經上市,公司將被取消。如果公司尚未上市,公司將被取消。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個人業績考核結果為C的,個人業績可行權比例為30%。激勵對象考核當年不得行使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取消。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在約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或因不符合行權條件而無法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公司已上市的,按照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取消相應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未上市的,按照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取消相應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予行權。
2、擬注銷股票期權的數量
12個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相關激勵對象的規定。擬注銷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所有股票期權312091份(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47601份)。
由于2022年兩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第二個行權期應按授予的30%行使,計劃取消50943個授予但未獲準行使的股票期權(相應的資本公積轉換為前7769個股票期權)。
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5個激勵對象的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使,擬取消39184個相應未行使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相應的資本公積轉換為前5976個股票期權)。
取消上述三項總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未授權的股票402、218份(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61、346份股票期權)。
三、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對公司的影響
注銷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已授予12名離職人員但尚未行使的312、091股票期權(對應資本公積前47、601股)和2022年2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50、943股票期權(對應資本公積前7、769股)和5名激勵對象第一行使期未行使的39股票期權。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注銷184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5、976份)。注銷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和激勵對象的一致利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和盡職調查。取消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和激勵對象的一致利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和盡職調查。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取消該部分股票期權。
五、監事會意見
鑒于12個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2022年2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經確認,其第二個行權期應按授予的30%行權,5個激勵對象的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公司計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取消相應的股票期權。因此,公司同意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授予/未授予行權的402、218份股票期權(相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前61、346份)。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將繼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的注銷和行權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取得了本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
七、網上公告附件
(1)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2)《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于唯杰創芯(天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取消部分股票期權和第二行權期權條件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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