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93證券簡稱:世華科技公示序號:2023-024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發行數量價格
1、發行數量:21,558,872股
2、發行價:18.09元/股
3、募資總金額:rmb389,999,994.48元
4、募資凈收益:rmb382,571,198.64元
●預估上市日期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世華科技”或“外國投資者”)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21,558,872股已經在2023年6月15日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結束股權登記。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為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則在限售期期滿的次一交易時間起在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轉板商品流通買賣(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則順延到其后的第一個交易時間)。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顧正青先生申購的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自本次發行完畢的時候起18個月不得轉讓;除顧正青先生以外的其他發售目標申購的本次發行的個股自發售完畢的時候起6個月不得轉讓,限售期期滿后出讓將按照《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下稱“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財產產權過戶狀況
此次發行新股全部發售目標都以貨幣出資,不屬于財產產權過戶狀況。
●本次發行對企業公司股權結構產生的影響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新股備案結束后,企業提升21,558,872股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本次發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產生變化,企業的控股股東仍然是顧正青先生及配偶蒯娜娜女性、呂剛老先生、蔡惠娟女性及配偶計建榮老先生5人。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結束后,企業股份遍布合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所規定的企業上市條件。
一、本次發行概述
(一)本次發行的結構決策制定及監督機構注冊過程
1、本次發行履行內部結構決策制定
2022年8月26日,外國投資者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方案和上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匯報等和本次發行有關的議案,獨董對此本次發行的有關提案出具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關聯董事在股東會決議有關提案時已經回避表決。
2022年9月15日,外國投資者舉辦2022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上述情況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議案。本次發行相關提議均經列席會議公司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關系公司股東已回避表決。
2023年5月8日,外國投資者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十二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授權的議案》,獨董對此本次發行的有關提案出具了贊同的單獨建議,關聯董事在股東會決議有關提案時已經回避表決。
2、本次發行的監督機構注冊過程
2023年2月9日,外國投資者得到上交所科創板發售審批核心開具的《關于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意見的通知》,上交所科創板發售審批核心對外國投資者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申請辦理展開了審批,覺得外國投資者合乎發行條件、企業上市條件和披露規定。
2023年3月22日,外國投資者接到證監會于2023年3月16日開具的《關于同意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3]590號)。
(二)本次發行狀況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為境外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金額為1.00元。
2、發行價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采用竟價交易方式,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2023年5月30日),發行價為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的80%,且不小于14.59元/股。
北京市植德法律事務所對投資申購邀約及認購價格整個過程開展印證。外國投資者和主承銷商依據投資人認購價格狀況,并嚴格執行《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認購邀請書》(下稱“《認購邀請書》”)所規定的發行價、發售目標及獲配股權數量明確流程和標準,明確本次發行價格是18.09元/股,等同于本次發行成本價14.59元/股的123.99%。
3、發售目標
本次發行目標最終決定為9名,合乎《注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外國投資者股東會有關本次發行相關決定的相關規定。
本次發行配股結論如下所示:
4、發行數量
依據《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下稱“《發行方案》”),本次發行的股權總數不得超過“此次募資額度限制39,000萬余元除于本次發行成本價14.59元/股”所計算出來的股票數,且不超出26,730,637股(含26,730,637股)。
依據投資人認購價格狀況,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具體發行數量為21,558,872股,不得超過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根據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最大發行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計劃方案所規定的擬發行新股總數限制(不得超過26,730,637股),且發售股票數超出本次發行計劃方案所規定的擬發行新股總數限制的70%。
5、募資金額發行費
本次發行的募資總額為rmb389,999,994.48元,扣減各類發行費rmb7,428,795.84元(沒有企業增值稅)后,具體募資凈收益金額為382,571,198.64元。本次發行募資不得超過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根據并且經過證監會審批的募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計劃方案所規定的此次募資限制39,000萬余元。
6、發行新股的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股份鎖定期依照證監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執行。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顧正青先生申購的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自本次發行完畢的時候起18個月不得轉讓;除顧正青先生以外的其他發售目標申購的本次發行的個股自發售完畢的時候起6個月不得轉讓。本次發行目標所獲得的本次發行的股權因公司分配股利、資產公積金轉增等方式所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股權鎖定安排。發售目標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鎖住期屆滿后高管增持還需要遵循《公司法》《證券法》和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督機構的有關規定。
7、上市地點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將申請辦理上海證券交易所新三板轉板買賣。
8、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公司(下稱“華泰聯合證券”或“保薦代表人”或“主承銷商”)。
(三)募資驗資報告和股份登記狀況
1、募資驗資報告狀況
外國投資者、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于2023年6月1日向得到配股的投資人發出《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繳款通知書》(下稱“《繳款通知書》”),通告投資人按照規定于2023年6月6日17:00前把申購款劃至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指定收款賬號。截止到2023年6月6日17:00前,申購目標都已立即全額交款。
2023年6月7日,華泰聯合證券在按照規定扣減各項費用之后將募資賬戶余額劃付至投資者帳戶。
2023年6月7日,公證天業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驗資報告》(蘇公W〔2023〕B041號)。經檢審,截止到2023年6月6日止,參加本次發行股票認購的投資人已經將申購資產繳交華泰聯合證券在工商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新光分行設立賬戶,繳交申購資產總金額rmb389,999,994.48元。
2023年6月8日,公證天業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驗資報告》(蘇公W〔2023〕B042號)。經檢審,截止到2023年6月7日止,外國投資者具體向特定對象發售人民幣普通股(A股)21,558,872股,每股面值rmb1.00元,每一股發行價金額為18.09元,總共募資流動資產rmb389,999,994.48元,扣減與發售相關費用rmb7,428,795.84元(沒有企業增值稅)后,外國投資者具體募資凈收益金額為382,571,198.64元,在其中記入注冊資金(總股本)金額為21,558,872.00元,記入資本公積金金額為361,012,326.64元,發生變更總計公司注冊資金rmb262,631,312.00元。
2、股份登記狀況
公司在2023年6月15日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結束本次發行新增加股份的備案代管等相關的事宜。
(四)財產產權過戶狀況
此次發行新股全部發售目標都以貨幣出資,不屬于財產產權過戶狀況。
(五)保薦代表人和法律事務所有關本次發行流程和申購目標合規的觀點建議
1、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對本次發行過程與發售目標合規審批的結果建議
經核實,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覺得: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本次發行發行全過程遵循著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則,合乎現階段金融市場的監管政策。本次發行價錢、申購目標、限售期分配、募資經營規模及其竟價、價格和配股全過程均達到《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其董事會、股東會的需求,合乎上市企業以及公司股東利益。除顧正青先生外,發售目標不包含外國投資者和主承銷商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以及操縱或增加深遠影響的關聯企業,不會有以上機構與工作人員根據直接和間接方法參加本次發行竟價的情況。外國投資者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股人未與發售目標做出最低保盈利或者變相最低保盈利服務承諾,不存在直接或根據利益相關方向發售目標給予財務資助或者其它償還的情況。本次發行事宜均確立合乎已上報發行計劃方案規定。
2、侓師有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流程和發售目標合規的觀點建議
經檢查,外國投資者律師認為:外國投資者已就本次發行獲得內部結構必須的準許和受權,并且經過上海交易所審批通過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申請注冊;外國投資者本次發行所涉及到的申購邀請書、認購報價表、繳款通知書、認購協議書等法律條文合乎《注冊管理辦法》《承銷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章有關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相關規定,真實有效;外國投資者本次發行明確發行目標及發售全過程合乎《注冊管理辦法》《承銷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章有關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相關規定及其外國投資者有關股東會、股東會申請的此次發行新股策略的規定,發售結果公平、公平,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相關規定,本次發行事宜均確立合乎已上報發行計劃方案規定。
二、發售結論及目標介紹
(一)發售結論
本次發行最后獲配發售目標總共9名,發行價為18.09元/股,本次發行股票數為21,558,872股,募資總額為389,999,994.48元。本次發行最終決定發行目標及獲配股票數、獲配額度狀況如下:
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為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則在限售期期滿的次一買賣日起在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轉板商品流通買賣(如遇到國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則順延到其后的第一個買賣日)。
(二)發售目標基本概況
1、顧正青
2、江西省贛江新區財投時代伯樂東風啟辰股權投資基金核心(有限合伙企業)
申購對象管理員深圳時代伯樂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信息如下所示:
3、青島市財通匯富股權基金核心(有限合伙企業)
申購對象管理員青島市財通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信息如下所示:
4、安信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資產管理定臻寶7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申購對象管理員安信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信息如下所示:
5、南海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6、重慶市沐橋股權基金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申購對象管理員重慶環保產業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信息如下所示:
7、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華實浩瑞(北京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華實澤勝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申購對象管理員華實浩瑞(北京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信息如下所示:
9、塞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發售目標與發行人的關聯性
本次發行目標除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老總、經理顧正青先生外,不包含外國投資者和主承銷商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以及操縱或增加深遠影響的關聯企業,不會有以上機構與工作人員根據直接和間接方法參加本次發行竟價的情況。外國投資者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股人未與發售目標做出最低保盈利或者變相最低保盈利服務承諾,不存在直接或根據利益相關方向發售目標給予財務資助或者其它償還的情況。
三、本次發行前后左右企業前10名股東轉變
(一)本次發行前企業前十名股東情況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發行人的總市值為241,072,440股,前十大股東持股狀況見下表所顯示:
(二)本次發行后企業前十名股東情況
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進行備案后,截止到2023年6月15日,企業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三)公司控制權的改變
本次發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產生變化,企業的控股股東仍然是顧正青先生及配偶蒯娜娜女性、呂剛老先生、蔡惠娟女性及配偶計建榮老先生5人。
四、本次發行前后左右公司股本變動表
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21,558,872股已經在2023年6月15日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結束股權登記,本次發行前后左右企業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五、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一)對企業公司股權結構產生的影響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新股備案結束后,企業提升21,558,872股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本次發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產生變化,企業的控股股東仍然是顧正青先生及配偶蒯娜娜女性、呂剛老先生、蔡惠娟女性及配偶計建榮老先生5人。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結束后,企業股份遍布合乎《上市規則》所規定的企業上市條件。
(二)對企業資產結構產生的影響
發售募資到位后,公司總資產和凈資產將并增加,負債率將明顯下降。本次發行促使企業整體經濟實力和償債能力指標得到提高,營運資本獲得提升,又為企業未來的發展提供有效確保。
(三)對企業業務架構產生的影響
此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重點圍繞公司主要業務進行,適用產業政策和企業整體業務發展發展戰略,具有較好的行業前景。此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行有益于完成企業業務的進一步拓展,完善和發展企業在行業內的核心競爭力,提升企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長遠發展需求及股東利益。此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具有主營關系密切,是公司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本次發行后企業業務架構不容易發生變化。
(四)對公司治理結構產生的影響
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的大股東和控股股東并沒有發生變化,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平穩,也不會影響原來人事制度的穩定和實效性,公司將繼續提升和優化企業的人事制度。
(五)對同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危害
本次發行不容易新增加組成重要不良影響的同行業競爭、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或是嚴重危害企業生產運營自覺性的情況。若未來公司因正常運營需要和發售目標以及關聯企業產生買賣,企業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遵循市場化原則公平公正、公允價值、合理地明確成交價,并執行必須的準許和公布程序流程。
(六)對董事、公司監事、高層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構造的危害
本次發行也不會對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構造造成嚴重危害,若公司擬調節執行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構造,將依據相關規定執行必須的司法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六、為本次發行新股出示技術專業建議中介機構狀況
(一)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
名字:華泰聯合證券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桂灣五路128號前海深港基金小鎮B7棟401
法人代表:江禹
保薦代表人:蔡福祥、吳學孔
新項目協辦人:李響
項目組成員:劉哲、陳蔚博
手機:010-56839300
發傳真:010-56839400
(二)外國投資者侓師
名字:北京市植德法律事務所
詳細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京東直門南大街1號來福士核心寫字樓5層
責任人:龍洪濤
經辦人員侓師:王月鵬、黃心蕊
手機:010-56500900
發傳真:010-56500999
(三)審計公司
名字:公證天業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詳細地址:無錫太湖新城嘉業財富廣場5-1001室
責任人:張彩斌
經辦人員會計:王德、紀耀、丁春榮、陳秋菊
手機:0510-68798988
發傳真:0510-68567788
(四)驗資機構
名字:公證天業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詳細地址:無錫太湖新城嘉業財富廣場5-1001室
責任人:張彩斌
經辦人員會計:王德、紀耀
手機:0510-68798988
發傳真:0510-68567788
特此公告。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88093證券簡稱:世華科技公示序號:2023-025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公司股東股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此次股權變動為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世華科技”或“企業”)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下稱“本次發行”)發售備案進行而致,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總計控制公司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降低,及其持倉5%之上股東占股比處于被動稀釋液降低,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
●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總市值由241,072,440股增加到了262,631,312股,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顧正青及其一致行動人蒯娜娜、呂剛、蔡惠娟、計建榮總計操縱公司股權187,181,669股,占比從74.0912%處于被動稀釋液到71.2716%,降低比例是2.8196%;公司持股5%左右公司股東上海市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100,281股,股票數不會改變,占比由5.0194%處于被動稀釋液到4.6073%,降低比例是0.4121%,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東。
●此次股權變動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產生變化。
一、此次股權變動基本概況
(一)投資人基本概況
1、顧正青及其一致行動人的相關情況
(1)顧正青
(2)蒯娜娜
(3)呂剛
(4)蔡惠娟
(5)計建榮
2、上海市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情況
(二)此次股權變動狀況
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3月16日出示《關于同意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3〕590號),允許公司為特定對象發行新股。企業本次發行新增加21,558,872股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在其中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顧正青獲配8,568,269股。以上新增加股份的登記已經在2023年6月15日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結束,企業總市值由241,072,440股增加到了262,631,312股。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結果暨股本變動公告》(公示序號:2023-024)。
此次股權變動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產生變化。此次股權變動前后左右,股東權利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1、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顧正青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股權變動狀況
此次股權變動前,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顧正青及其一致行動人蒯娜娜、呂剛、蔡惠娟、計建榮總計操縱公司股權178,613,400股,比例是74.0912%;此次股權變動后,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顧正青及其一致行動人蒯娜娜、呂剛、蔡惠娟、計建榮總計操縱公司股權187,181,669股,提升8,568,269股,占比處于被動稀釋液到71.2716%,降低比例是2.8196%。
2、公司持股5%左右公司股東上海市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權變動狀況
此次股權變動前,上海市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100,281股,持股比例為5.0194%;此次股權變動后,上海市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100,281股,股票數不會改變,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到4.6073%,降低比例是0.4121%,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東。
二、所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權變動系因公司為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售備案進行而致,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產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管理體制及長期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2、上海市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規定編寫簡式權益變動報告,詳細企業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88093證券簡稱:世華科技公示序號:2023-026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開設募資重點帳戶
簽定募集資金專戶存放三方監管協議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一、募資基本概況
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3月16日出示《關于同意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3]590號),允許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世華科技”或“企業”)2022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商標注冊申請。依據上述審批,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售人民幣普通股(A股)21,558,872股,發行價為每一股18.09元,募資總額為rmb389,999,994.48元,扣減發行費7,428,795.84元,具體募資凈收益為382,571,198.64元。以上募資具體及時時間是在2023年6月7日,早已公證天業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檢審,并提交了《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蘇公W[2023]B042號)。
二、此次募集資金專戶的建立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簽定狀況
公司在2023年5月8日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十二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簽署監管協議的議案》。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加強企業募資管理方法,維護債權人權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世晨制造技術(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江蘇省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期在中信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設立了募集資金專戶。2023年6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世晨制造技術(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江蘇省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承銷商、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合同內容與上海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會有重要差別。
實際帳戶設立情況如下:
三、《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世晨制造技術(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江蘇省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承銷商、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主要條款如下所示:
招標方1: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招標方1、2、3下稱“招標方”)
招標方2:世晨制造技術(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招標方1、2、3下稱“招標方”)
招標方3:江蘇省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標方1、2、3下稱“招標方”)
承包方:中信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下稱“承包方”)
丙方:華泰聯合證券有限公司(承銷商)(下稱“丙方”)
為加強招標方募資管理方法,維護投資人的利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甲、乙、丙三方經商議,達到如下所示協議書:
一、招標方1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專用賬戶”),戶名叫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賬戶為8112001011900742389,截止到2023年6月7日,專用賬戶賬戶余額為9,399.999448萬余元。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1補充流動資金工程項目的存儲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招標方以存款單方法儲存的募資/萬余元,銀行開戶日期是/年/月/日,時限/月。招標方服務承諾以上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到本協定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存款單方法續存,并告知丙方。招標方1存款單不可質押貸款。
招標方1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專用賬戶”),戶名叫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賬戶為8112001012800742388,截止到2023年6月7日,專用賬戶賬戶余額為8,000.00萬余元。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1產業創新中心新項目募資的存儲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招標方以存款單方法儲存的募資/萬余元,銀行開戶日期是/年/月/日,時限/月。招標方服務承諾以上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到本協定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存款單方法續存,并告知丙方。招標方1存款單不可質押貸款。
招標方1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專用賬戶”),戶名叫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賬戶為8112001011900742391,截止到2023年6月7日,專用賬戶賬戶余額為21,000萬余元。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1新創建高效率密封劑新項目募資的存儲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招標方以存款單方法儲存的募資/萬余元,銀行開戶日期是/年/月/日,時限/月。招標方服務承諾以上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到本協定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存款單方法續存,并告知丙方。招標方1存款單不可質押貸款。
招標方2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專用賬戶”),戶名叫世晨制造技術(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賬戶為8112001012100742392,截止到2023年6月7日,專用賬戶賬戶余額為0萬余元。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2產業創新中心新項目募資的存儲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招標方2以存款單方法儲存的募資/萬余元,銀行開戶日期是/年/月/日,時限/月。招標方2服務承諾以上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到本協定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存款單方法續存,并告知丙方。招標方2存款單不可質押貸款。
招標方3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專用賬戶”),戶名叫江蘇省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賬戶為8112001012600742394,截止到2023年6月7日,專用賬戶賬戶余額為0萬余元。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3新創建高效率密封劑新項目募資的存儲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招標方3以存款單方法儲存的募資/萬余元,銀行開戶日期是/年/月/日,時限/月。招標方3服務承諾以上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到本協定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存款單方法續存,并告知丙方。招標方3存款單不可質押貸款。
二、雙方理應一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
三、丙方做為甲方保薦代表人,應依據相關規定特定保薦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員對招標方募集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管。
丙方服務承諾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其招標方制定的募資資金管理辦法對招標方募資管理方法事宜執行證券承銷崗位職責,開展持續督導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現場勘察、書面形式咨詢等形式履行其決定權。甲方和乙方理應相互配合丙方調查分析與查看。丙方半年對招標方募資的放置和應用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四、招標方受權丙方指定保薦代表人吳學孔、蔡福祥隨時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復制招標方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承包方需及時、精確、全面地向給予所需要的相關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標方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要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丙方指定別的相關工作人員向乙方查看招標方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要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和介紹信。
五、承包方分月(每個月3日以前,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向甲方出示銀行對賬單,并密送丙方。承包方必須保證銀行對賬單具體內容真正、精確、詳細。
六、業主一次或12個月總計從專用賬戶中取出的金額超過5,000萬余元且做到發售募資總金額扣減發行費后凈收益的20%的,招標方理應及時聯系丙方,承包方應當立即以發傳真、電子郵箱方法通告丙方并并提供專用賬戶的開支明細。
七、丙方有權利根據相關要求拆換指定保薦代表人。丙方拆換保薦代表人的,應先有關證明材料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與此同時按相關協議書第十二條的需求向甲方、承包方書面形式通知拆換后保薦代表人聯系電話。拆換保薦代表人不受影響本協定法律效力。
八、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時向丙方出示銀行對賬單或者向丙方通告專用賬戶超大金額取出狀況,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與調研專用賬戶材料情況的,招標方或是丙方有權要求招標方單方停止本協定并銷戶募集資金專戶。
九、丙方發覺招標方、承包方未按照約定執行本協定的,必須在知曉相關客觀事實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書面材料。
十、本協定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責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簽定加蓋分別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專用賬戶資產所有開支結束并按規定注銷且丙方督查期完畢之時(2025年12月31日)起無效。
十一、本協定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貳份,其他留招標方預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蘇州市世新橋原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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