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02證券簡稱:斯瑞新材公示序號:2023-020
本董事會、整體執行董事以及相關公司股東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執行董事持倉的相關情況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陜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或“斯瑞新材”)執行董事陳軍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16,000股,占公司總總股本3.73%。以上股權來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權以及企業執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在其中持有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權14,940,000股已經在2023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發售商品流通;持有公司執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股權5,976,000股已經在2023年6月15日發售商品流通。
●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因執行董事本身資產必須,以上執行董事方案根據集中競價交易與大宗交易規則相結合的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權,高管增持總數不得超過916,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16%;
此次減持計劃期內,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始行減持計劃公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執行;擬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減持計劃公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執行。
以上股份減持價錢按高管增持執行時市場價格明確,若高管增持期內企業有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資等股權變化事宜,將依據股權變化對高管增持總數開展適當調整。
公司在近日接到以上執行董事開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就有關減持計劃狀況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的相關情況
注:多種方式獲得為公司發展執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獲得。
以上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以上執行董事上市后未減持股份。
二、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注:
1、根據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的,自減持計劃公示公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2、根據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自減持計劃公示公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一)有關公司股東是否存在別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東及董監高先前對占股比例、持股數、持倉時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總數、高管增持費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諾√是□否
執行董事陳軍于企業上市時服務承諾: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①自企業股票發行之日起1今年年底,自己持有公司股權不出讓;
②在擔任執行董事/董秘/財務經理/經理/副總期內,自己每一年轉讓股權不得超過所持有公司股份總量的25%,辭職后6個月不企業轉讓股權。
③公司存在下列重大違法情況碰觸退市標準的,自相關處罰決定或是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止企業股票暫停上市前,自己不高管增持公司股權:①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點信息公開違反規定或者其它嚴重影響證劵市場監管的重大違法,且嚴重危害發售影響力,其股權應該被暫停上市的;②公司存在涉及到國防安全、公共安全管理、生態環境安全、企業安全生產和人民健康安全性等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比較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或是嚴重危害發售影響力,其股權應該被暫停上市的。
(2)依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
①自己持有個股在鎖住期滿2年之內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價錢不少于股價;
②企業上市后6個月如企業股票持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要低于股價,或是上市以來6月期終收盤價格小于股價,自己擁有企業股票的確定時限全自動增加最少6月。
(3)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
①自己高管增持公司股權將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國有資產轉讓方法等。采用集中競價交易方法的,在任何持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能超過公司股權總量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何持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能超過公司股權總量的2%;采用國有資產轉讓方法的,單獨購買方的轉讓占比不能低于公司股權總量的5%,出讓價格下限對比大宗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②在以下情形之一發生的時候自己不減持股份:自己涉嫌證券基金違法違紀,被證監會立案查處或是被司法部門立案調查期內,及在處罰決定、刑事判決給出以后沒滿6個月;自己因違反上海交易所交易規則,被公開譴責沒滿3個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規則要求其他情形;
③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碰觸暫停上市標準化的,自相關確定做出之日起止企業股票暫停上市或是恢復上市前,自己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權:①企業因欺詐發行或因重要信息公開違反規定遭受證監會行政處分;②企業涉嫌欺詐發行罪或因涉嫌違法公布、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移交公安部門;③別的重大違法股票退市情況。
此次擬減持事宜與此前已公布的服務承諾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為上市時未獲利的企業,其大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擬減持先發前股份的狀況□是√否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事宜
無
三、大股東或實控人高管增持先發前股權
是不是大股東或控股股東擬減持先發前股份的狀況□是√否
四、有關風險防范
(一)減持計劃執行的不確定因素風險性,如計劃實施的前提、約束性標準和相關條件成就和消除的實際情況等
此次減持計劃是董事根據自己的資產要進行的高管增持,也不會對公司治理及長期運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在高管增持時間段內,執行董事將依據市場狀況、股價等多種因素決定是否執行及怎樣執行減持計劃,高管增持的時間也、總數價格有待觀察,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執行是不是可能造成發售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風險
□是√否
(三)別的風險防范
此次減持計劃執行期內,以上公司股東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陜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6日
證券代碼:688102證券簡稱:斯瑞新材公示序號:2023-019
陜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權益分派出臺后股東減持股票數
適當調整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陜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18日公布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示序號:2023-015)(下稱“預披露公示”),執行董事武旭紅先生及其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徐潤升老先生各自持有公司股份5,972,727股、1,866,000股,因本身資產必須,方案根據集中競價交易與大宗交易規則相結合的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在其中執行董事武旭紅先生高管增持總數不得超過1,000,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25%;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徐潤升老先生高管增持總數不得超過466,5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12%(根據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的,自預披露公示公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根據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自預披露公示公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執行董事武旭紅先生及其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徐潤升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權。
結合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公布的《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結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示序號:2023-018),企業以股東分紅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400,010,000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8元(價稅合計),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一股轉贈0.4股,總共派發現金紅利32,000,800.00元,轉贈160,004,000股,此次轉贈后總市值為560,014,000股。此次權益分派開展的證券登記日為2023年6月14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15日,新增加無盡售標準流通股發售日為2023年6月15日。
公司在2023年6月15日接到執行董事武旭紅先生及其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徐潤升老先生開具的《關于權益分派實施后減持股數相應調整的告知函》,因為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早已執行結束,執行董事武旭紅先生及其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徐潤升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數各自調整為8,361,818股、2,612,400股,各自占公司總股本的1.49%、0.47%。執行董事武旭紅先生及其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徐潤升老先生服務承諾此次高管增持期內,根據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12月7日;根據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因而,此次減持計劃的高管增持數量和高管增持期內做以下調節:
(1)高管增持總數調節:
(2)高管增持期內調節:
注:
1、根據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12月7日;
2、根據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實現,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
3、除了上述具體內容調節外,預披露公示的其他內容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陜西省斯瑞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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