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009證券簡稱:南京市銀行公告序號:2023-021
認股權證通稱:南銀優1認股權證編碼:360019
南銀優2360024
可轉換債券通稱:南銀可轉債可轉換債券編碼:113050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紅股rmb0.5339元(價稅合計)
●有關時間
●多元化分紅送轉:否
一、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時間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配原則
1.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除權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以執行權益分派的除權日普通股票總市值10,343,732,928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rmb0.5339元(價稅合計),總共派發現金紅利rmb5,522,519,010.26元(四舍五入)。
三、有關時間
四、分派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除我們公司自主派發目標外,企業紅股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除權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自己派發目標
BNPPARIBAS、南京紫金項目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南京高科有限責任公司、江蘇交通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江蘇省紫杉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方法控投(集團公司)有限公司、金陵制藥業(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市紡織產業(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南京白下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市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由我們公司立即派發。
3.繳稅表明
(1)針對擁有普通股票的法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務〔2015〕101號)有關規定,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的,股權收益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本公司本次派發現金紅利時,暫時不繳納個稅。待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從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后劃付我們公司,我們公司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
(2)針對擁有我們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代繳企業所得稅。
(3)針對擁有我們公司普通股票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凡中國公司向非居民企業公司股東發放股利分配時,應由中國公司按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具體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rmb0.48051元。假如QFII公司股東涉及到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待遇,依照《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針對香港交易所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項目投資上海交易所企業A股個股(“港股通”),其股權收益會由我們公司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繳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總局〔2014〕81號)實行,我們公司依照10%稅率代繳紅股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具體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rmb0.48051元。針對港股通投資人中屬其它國家稅收居民并且其該國和中國簽署的稅收協定要求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率小于10%的,公司或者個人可以向我們公司稅務機關明確提出享有稅收協定待遇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后,按已繳稅款和依據稅收協定稅額計算公式的應納稅額的差值給予出口退稅。
(5)對于一般屬《企業所得稅法》項下法人企業含意的擁有我們公司普通股票的投資人,我們公司不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rmb0.5339元(價稅合計)。
五、相關資詢方法
通訊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河山街道88號南京銀行董事會辦公室
聯絡單位:我們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方式:025-86775067
特此公告。
南京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1009證券簡稱:南京市銀行公告序號:2023-022
認股權證通稱:南銀優1認股權證編碼:360019
南銀優2360024
可轉換債券通稱:南銀可轉債可轉換債券編碼:113050
南京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依據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調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通知
特別提醒: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調節前轉股價格:rmb9.64元/股
●調整轉股價格:rmb9.11元/股
●轉股價格調節執行時間:2023年6月21日
經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關于核準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批準[2021]1582號)審批,南京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我們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向社會公布發行人民幣200億的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券(下稱“可轉換債券”、“南銀可轉債”),每一張顏值rmb100元?!澳香y可轉債”存續期限6年,股權轉讓的起始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至2027年6月14日,全新轉股價格金額為9.64元/股。
因我們公司執行2022本年度普通股票分紅配股,每一股配送股利rmb0.5339元(價稅合計),“南銀可轉債”的轉股價格自2023年6月21日起調節金額為9.11元/股。
一、轉股價格調節根據
依據《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在“南銀可轉債”的執行期內,當本企業配送股利時,我們公司將根據以下表達式開展轉股價格調節:
發放股利:P1=P0-D;
在其中:P0為調節前轉股價,D為該次每一股配送股利,P1為變更后的轉股價。
二、轉股價格調節結論
我們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舉辦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確定向全體普通股票公司股東發放股利。此次股東分紅以執行權益分派的除權日普通股票總市值10,343,732,928股為基準,每一股配送股利rmb0.5339元(價稅合計),主要內容詳細我們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發表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依據《募集說明書》有關承諾及我們公司2022本年度股東分紅狀況,“南銀可轉債”自2023年6月14日起止此次普通股票分紅配股除權日(2023年6月20日)期內中止股權轉讓,此次普通股票分紅配股除權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時間(2023年6月21日)修復股權轉讓?!澳香y可轉債”的轉股價格自2023年6月21日起由rmb9.64元/股調節金額為9.11元/股(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此次轉股價格依照四舍五入標準,取至價錢最少變化企業0.01人民幣)。
特此公告。
南京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