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81 簡稱證券:朝陽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2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通知已于2023年6月18日送達每位董事;
2、2023年6月21日,董事會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董事會應當有7名董事出席會議,7名董事實際出席會議;
4、會議由董事長沈慶凱先生召集主持,公司全體監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出席;
5、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累計金額不超過3.5億元(或等值外幣),上述金額在有效期內回收,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單筆交易超過授權期限的,授權期限自動延長至交易終止。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員按照本決議的內容和公司制度的規定實施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計劃,并簽署相關協議和文件。
具體內容見公司同日發布的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上述《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公告號:2023-024)和《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可行性分析報告》。
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請參見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發布的相關公告。
投票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投票通過。
2、審議并通過了《公司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議案》
為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預計2023年與關聯方廣東微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日常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網上發布的具體內容(www.cninfo.com.cn)《關于公司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的公告》(公告號:2023-025)。
公司獨立董事提前出具認可意見,同意提交本次會議審議;并就本議案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請參見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發布的相關公告。
投票結果:同意4票;反對0票;回避3票;棄權0票;投票通過。相關董事沈慶凱先生、郭麗勤女士、郭榮祥先生回避投票。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事先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002981 簡稱證券:朝陽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3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于2023年6月18日通知每位監事;
2、監事會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會議室舉行,現場與通訊相結合;
3、監事會應當參加會議監事3人,實際參加會議監事3人;
4、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孫逸文先生召集主持,公司全體監事出席,會議記錄人員列席;
5、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為了充分利用外匯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規避和防范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減少匯率損失,控制業務風險。公司制定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公司同意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展金額不超過3.5億元(或等值外幣)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具體內容見公司同日發布的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上述《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公告號:2023-024)和《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可行性分析報告》。
投票結果:同意3票,棄權0票,反對0票。
2、審議并通過了《公司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議案》
監事會認為,2023年與關聯方日常關聯交易的預期金額是公司的正常經營行為,符合公司的實際經營需要;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定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的預期金額。
具體內容見公司同日發布的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關于公司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的公告》(公告號:2023-025)。
投票結果:同意3票,棄權0票,反對0票。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002981 簡稱證券:朝陽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5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公司日常關聯交易
預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由于業務發展的需要,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預計2023年與關聯方廣東微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微電”)及其子公司的日關聯交易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以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的議案》
(二)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類別和金額
預計2023年公司與廣東微電的日常關聯交易如下:
■
(3)上一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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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聯方介紹及關聯關系
(一)基本情況
1、 公司名稱:廣東微電新能源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徐江濤
3、注冊資本:9488.0407萬元
4、 主營業務:新能源鋰電池原材料、高能鋰電池及配件(上述項目不含危險化學品)的研發、制造和銷售;新能源鋰電池的技術咨詢和技術轉讓;新能源鋰電池(不含危險化學品)生產檢測設備的開發、生產和銷售;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
5、 住所:惠州仲愷高新區東江高新技術產業園東興區興舉西路4號勝諾達工業園區3號樓一樓、二樓、四樓。
6、最新一期財務數據(未經審計):2023年1月至3月,主營業務收入為5495.26萬元,凈利潤為-208.31萬元;2023年3月31日,總資產為63、812.45萬元,凈資產為46、985.38萬元。
(二)與上市公司的關系
鑒于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郭麗琴女士是珠海微電投資合伙(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珠海微電投資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廣東微電4.37%的股權。基于謹慎原則,公司將與廣東微電的日常交易視為相關交易。
(三)績效能力分析
公司認為廣東微電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能夠在日常交易中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其履約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經查詢,廣東微電不屬于不誠實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一)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公司將根據市場公平價格,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公平的市場原則,向關聯方購買商品,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二)簽署關聯交易協議
在上述預期的日常關聯交易金額范圍內,公司將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與關聯方簽訂合同。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上述關聯方之間的日常關聯交易是為了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進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上述日常關聯交易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也不會因日常關聯交易而依賴關聯方。
五、獨立董事意見
1、獨立董事事事事事先認可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作為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一號一主板上市公司的規范化經營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規范、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擬審議的《關于公司2023年日常相關交易預期的議案》及相關資料,并提前就此事發表了以下認可意見:
公司2023年日常相關交易預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開放、公平、合理的原則,公司主營業務不依賴關聯方,相關交易不影響公司獨立性,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提交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相關董事應避免投票。
2、獨立董事的意見
經核實,我們認為公司今年的日常相關交易預期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交易定價公平,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需要。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依賴關聯方,相關交易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也不會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有關董事在董事會表決本事項時,應當避免表決,董事會的有關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2023年日常相關交易的預期。
六、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事先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002981 簡稱證券:朝陽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4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3年6月21日,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資金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累計金額不超過3.5億元(或等值外幣),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效果。具體情況如下:
一、投資概述
1、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
隨著公司外匯收入比例的增加,出口銷售額迅速增長,外匯結算業務迅速增長;近年來,受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等因素的影響,外匯匯率波動不斷增加。公司計劃從外匯保值的角度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防范外匯匯率波動的風險,提高外匯資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成本,從而減少匯率波動對公司業績的不利影響。
2、投資金額
根據公司的資產規模和業務需求,公司計劃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總額不得超過3.5億元(或等值外幣),并在有效期內回收。
3、投資方式
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僅限于與公司生產經營中使用的主要結算貨幣相同的貨幣(主要外幣為美元),以避免和鎖定匯率和利率風險和成本為目的在國內外商業銀行進行的交易,包括長期結算和銷售外匯、外匯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利率期權等產品或上述產品的組合。公司擬開發的產品主要是外匯套期保值產品,結合日常業務需要。
4、投資期限
上述交易金額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單筆交易的期限超過授權期限的,授權期限自動延長至交易終止;授權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員按照公司制度實施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計劃,并簽署相關協議和文件。
5、資金來源
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外匯主要來自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的對外進出口業務,不涉及募集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的使用。
二、審議程序
1、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同意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3.5億元(或等值外幣)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2、監事會意見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監事會認為,有必要充分利用外匯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規避和防范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減少匯兌損失,控制經營風險。公司制定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風險分析
公司按照穩定原則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不進行投機性外匯交易, 所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均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基礎 避免和預防匯率風險。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包括:
1、匯率波動風險
在外匯匯率走勢與公司判斷有較大偏差的情況下,公司進行外匯套期保值 業務支出的成本可能超出預期,導致公司損失。
2、風險內部控制
由于員工操作失誤,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專業性強,復雜性高。 在辦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過程中,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損失。
3、交易違約風險
外匯套期保值交易對手違約,不能按約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利潤 公司實際匯兌損失無法對沖,會造成公司損失。
4、法律風險
由于相關法律的變更或交易對手違反了相關法律制度,合同可能不正常 執行給公司帶來損失。
(二)公司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堅持安全、穩定、適度、合理的原則,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需要有正常、合理的業務背景。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杜絕投機性行為;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了公司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審批權限、內部操作流程、內部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
3、為了控制匯率波動的風險,公司將加強對匯率的研究和分析,實時關注國際和國內市場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業務和業務運營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匯率損失。
4、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統一管理,嚴格按照《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規定經營,有效保證制度的實施。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具體發展必須基于對公司境外收付匯和外幣貸款金額的仔細預測。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交付日期應盡可能與公司預測的外幣收款、貸款期限或外幣支付時間相匹配。
5、審計部定期監督檢查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每季度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進行監督檢查 審查業務實際操作、資金使用和盈虧情況,并將審查情況提交董事 會議審計委員會報告。
6、為控制交易違約風險,公司只與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的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確保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合法性。
四、會計政策和會計原則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 22 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條一、企業會計準則第一 24 第一套期會計號。、企業會計準則第一 37 《第一金融工具清單》等相關規定及其指南,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反映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相關項目。
五、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將充分利用外匯套期保值工具,減少或避免匯率波動的匯率風險,減少匯率損失,避免風險,鎖定成本,有利于主營業務的發展,實現公司穩定經營的目標;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不是高風險投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控制,實施風險防范措施,制定了公司從事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具體操作規程。
六、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通過加強內部控制,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制定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為公司從事套期保值業務制定了具體操作規程。公司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有利于規避和防范外匯市場風險,防止匯率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同意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提案。
七、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朝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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