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48 證券簡稱:建業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8
浙江建業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鎖和上市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解鎖的股票數量:1.260000股
● 2023年6月29日解鎖股票上市流通時間
浙江建業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成果的議案》。本激勵計劃已完成第一個終止限售期限售條件。同意按照本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對109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終止限售相關事宜,可終止1.26萬股限售股。具體情況如下:
1.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批準和實施
(一)本激勵計劃已完成的審批程序
1、2022年4月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2、2022年4月22日,公司獨立董事蔣平平先生以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了2022年5月12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關于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
3、2022年4月13日至4月23日,公司在公司內部公布了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截至宣傳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對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任何異議。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建業化工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說明和驗證意見》。
4、 根據公司對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個月內內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公司未發現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使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無信息泄露。詳見公司5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浙江建業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自查報告》(公告號:2022-020)。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
6、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7、2022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公司總股本由1.6萬股改為1.6萬股。
8、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取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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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鎖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本次解鎖是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解鎖。
二、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
(一)第一個限售期屆滿的說明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本激勵計劃的第一個終止期限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至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終止限制性股票的比例為授予限制性股票總數的50%。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為2022年6月23日。因此,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將于2023年6月26日進入第一個終止限制期。
(二)解除限售期限售條件的第一個成就
根據本激勵計劃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終止限制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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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本激勵計劃已取得第一個終止限售期的條件。同意按照本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為109名合格激勵對象辦理終止限售相關事宜,可終止1.26萬股限售股。不符合終止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在履行后續相關程序后,由公司回購注銷。
(三)不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說明
在本激勵計劃的第一個終止期內,一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開,不符合解鎖條件。已授予但尚未終止限制的1萬股限制性股票將被回購和注銷。詳見公司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浙江建業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取消及調整回購價格公告》(公告號:2023-024)。
三、本次激勵對象股票解鎖
(一)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109人
(二)本次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1.260、000股
(3)本激勵計劃第一階段解除限售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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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消除了35000股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和需要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化
(一)解鎖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數量:1.26萬股
(3)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說明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在買入后6個月內或者賣出后6個月內賣出公司股份,收入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收回收入。
3、激勵對象減持公司股份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4、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變更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的,激勵對象轉讓公司股份應當符合修訂后的有關規定。
(4)限制性股票解鎖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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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有限條件股包括35000股限制性股票,需要回購注銷,但尚未完成回購注銷手續。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發布之日,公司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并履行了相關程序。本公司滿足終止限制條件,符合《管理辦法》和《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仍需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符合終止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建業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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