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新金路 證券代碼:000510 編號:臨2023一49號
四川新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部分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計劃時間過半的進展公告
公司董事、總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務副總裁劉祥彬先生,董事、副總裁成景豪先生,副總裁、董事局秘書張振亞先生,副總裁馮少偉先生保證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新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公司董事、總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務副總裁劉祥彬先生,董事、副總裁成景豪先生,副總裁、董事局秘書張振亞先生,副總裁馮少偉先生分別向公司出具了《關于減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自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減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其中彭朗先生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01,100股,劉祥彬先生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96,325股,成景豪先生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7,500股,張振亞先生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7,200股,馮少偉先生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6,775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減持人員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減持計劃減持時間已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在減持計劃期間內,大股東、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持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減持計劃期間內,上述減持人員均未以任何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關說明
(一)在減持計劃期間,上述減持人員嚴格遵守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
(二)此次減持公司股份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減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
(三)上述減持人員均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直接影響;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減持計劃尚未全部實施完畢,減持人員將根據資本市場環境、公司股價表現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本次減持計劃,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督促上述減持人員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彭朗先生、劉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張振亞先生、馮少偉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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