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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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每10份基金股發放0.24元紅利。
2 其他與股息相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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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收益分配方案進行了審查。
2.“現金紅利發放日”是指2023年6月21日,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將轉入銷售機構賬戶。
3.股息再投資確認的基金份額,持有期自再投資確認之日起記錄。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的收入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股息和股息再投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股息或自動將現金股息轉換為基金股份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不選擇,基金的默認收入分配方式為現金股息。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份額凈值減去各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得低于面值;每個基金份額享有相同的分配權。
(2)股息確認方式以投資者權益登記日在登記機構登記的股息方式為準。
(3)股息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回報特征,也不會降低基金的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的投資回報。
(4)股權登記日申請認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股息權益,股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股息權益。
(5)投資者可以訪問公司公募基金業務網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95573)咨詢相關信息。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基金過去的業績及其凈值并不意味著其未來的業績。投資者在投資上述基金前,應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并投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請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西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9日
山西證券裕豐一年定期開放債券
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日常開放
申購(贖回)業務公告
2023年6月19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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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以定期開放的方式運作。本基金的封閉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日期)或自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起(包括日期)至封閉期第一天對應的下一年的前一天。如果日期為非工作日或沒有相應的日歷日期,則封閉期為下一個工作日的前一天。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0日,本基金首次關閉。本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認購贖回業務,也不上市。
2、開放期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7日,開放期內基金接受認購贖回申請。
3、自2023年7月8日起,基金將進入下一個封閉期,直至下一個開放期,該基金將不接受認購和贖回申請。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2 辦理日常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時間
1、基金的封閉期和開放期
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日期)或自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起(包括日期)至封閉期第一天對應的下一年的前一天。如果日期為非工作日或沒有相應的日歷日期,則封閉期為下一個工作日的前一天。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當日)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對應的第一年的前一天。第一個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包括當天)進入第一個開放期,第二個封閉期為第一個開放期結束后的第二天(包括當天),以此類推。本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認購贖回業務,也不上市。
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包括當日)進入開放期,并可辦理認購和贖回業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經理當時公告為準,基金經理最遲應在開放期前2天公告。
如果基金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況無法在原開放期開始日申請認購和贖回,則開放期開始日將推遲至消除不可抗力或其他情況的影響因素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如果不可抗力或其他情況導致基金在開放期間不能按時開放認購和贖回業務,開放期間將暫停計算,開放期間將繼續計算開放期間自消除不可抗力或其他影響因素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直到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在這種情況下,開放期以管理人當時的公告(如有)為準。
2、開放日和開放時間
基金的開放日是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投資者在開放日申請基金份額的認購和贖回,具體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暫停認購和贖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有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情況調整上述開放日和開放時間,但應在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布。
3、認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包括當日)進入開放期,期間可辦理認購和贖回業務。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認購和贖回的開始時間后,應當在認購和贖回開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布認購和贖回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第一個封閉期為2020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10日,第二個封閉期為2021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9日。本基金申購贖回業務開放期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7日,共10個工作日。開放期內,本基金采用開放經營模式,投資者可辦理認購贖回業務。自2023年7月8日(含當日)起,本基金將進入下一個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認購贖回業務或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時間申請基金份額的認購、贖回或轉換。在開放期內,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時間以外提出認購、贖回、轉換申請并經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認購、贖回價格為開放期內下一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認購、贖回價格;但投資者在開放期最后一天結束后申請認購、贖回或轉換的,視為無效申請。開放期和開放期處理認購和贖回業務的具體事項見招股說明書和基金管理人當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3 日常認購業務
3.1 限制認購金額
1、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首次認購的基金份額最低金額為1.00元(含認購費),附加認購最低金額為1.00元(含認購費);詳見當地銷售機構公告。
2、目前,本基金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持有份額沒有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者持有的累計基金份額的數量限制。具體規定見更新的招股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3、當接受認購申請對股票基金股東利益構成潛在的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設定單一投資者認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凈認購比例上限,拒絕大認購,暫停基金認購,有效保護股票基金股東的合法權益。詳見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認購金額的限額。基金管理人在調整實施前必須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公告。
3.2 申購費率
投資者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按每次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基金股份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認購費。投資者認購費如下:
3.2.1 前端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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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認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營銷、銷售、登記等費用,不包括在基金財產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最遲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布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
3.3 其他與認購有關的事項
1、“未知價格”原則,即以申請當日收盤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認購價格;
2、“金額認購”原則,即以金額申請認購;
3、當日認購申請可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內撤銷;
4、辦理認購業務時,應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得到公平對待;
5、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投資者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成立認購申請;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認購生效;
6、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交易結束前受理有效認購申請的日期(T日)作為認購申請日期。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應當在T+1日內確認交易的有效性。對于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者可在T+2日后(包括當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確認申請。認購不成功或者無效的,應當將認購款本金退還給投資者;
基金銷售機構接受認購申請并不意味著申請一定成功,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及時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7、當出現大規模認購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和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
8、基金經理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業務處理時間和業務規則。基金經理必須在新規則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布。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股份限制
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額余額為1份。如果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小于1份,則必須共同贖回余額部分基金份額。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告。
4.2 贖回費率
贖回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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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贖回費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贖回費100%計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最遲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布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
4.3 其他與贖回有關的事項
1、“未知價格”原則,即贖回價格按申請當日收盤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2、“股份贖回”原則,即以股份申請贖回;
3、當日贖回申請可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即按照投資者認購認購的順序進行贖回;
5、辦理贖回業務時,應遵循基金股東利益優先的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得到公平對待;
6、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提交贖回申請,成立贖回申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贖回款項應在7日(包括當日)內支付。發生巨額贖回或者其他暫停贖回或者延遲基金合同約定的贖回款項時,款項的支付方式參照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7、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贖回申請的日期(T日)作為贖回申請日期。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應當在T+1日內確認交易的有效性。投資者可以在T+2日后(包括當天)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基金銷售機構接受贖回申請并不意味著申請一定成功,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申請。贖回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及時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8、當發生大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和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
9、基金經理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業務處理時間和業務規則。基金經理必須在新規則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布。
5 基金銷售機構
5.1 場外銷售機構
5.1.1 直銷機構
名稱: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銷柜臺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號國際貿易中心東塔樓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秘書:王怡里
聯系電話:(0351)868668
客服電話:95573
網址:www.i618.com.cn
5.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1、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聯系人:李智明
客服電話:95559
網址: http://www.bankcomm.com/
5.2 現場銷售機構
6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關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在指定網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基金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遲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指定網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說明本基金開放日常認購、贖回等業務的相關事項。如果投資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詳細信息,請登錄本公司公募基金業務網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查詢《山西證券裕豐一年定期開放債券發起證券投資基金合同》、《山西證券裕豐一年定期開放債券發起證券投資基金招股說明書》。
2、投資者可撥打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73)了解基金的認購和贖回,也可通過公司公開發行基金業務網站了解基金相關事宜。
3、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構成一致行動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公開銷售。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調整上述業務的處理時間和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定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布。
5、上述業務的解釋權屬于基金管理人。
風險提示:基金經理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投資者在投資上述基金前,應仔細閱讀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產品數據總結等法律文件,并投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請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西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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