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左右公司股東深圳領譽根基股份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領信根基股權基金管理方法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馬鞍山市信裕股份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確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料一致。
金房電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2月21日在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關于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公司股份期限屆滿并擬繼續減持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7)。公司股東深圳領譽根基股份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領譽根基”)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領信根基股權基金管理方法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馬鞍山市信裕股份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馬鞍山市信裕”)方案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我們公司股權總計不得超過5,444,883股(不得超過企業總市值占比6.00%)。根據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自以上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時間后六個月內開展。主要內容詳細以上公示。
前不久,公司收到領譽根基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市信裕開具的《減持計劃實施進展告知函》,依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要求,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狀況
1.股東減持股份狀況
2.股權由來: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
3.公司股東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倉狀況
二、其他一些表明
1.在相關股份減持期內,以上公司股東嚴格執行《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要求。
2.以上公司股東此次減持股份事宜已按相關規定展開了事先公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高管增持與此前已公布的意愿、減持計劃一致。
3.公司股東領譽根基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市信裕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中所做出的有關最少高管增持價錢、最大減持股票數量等有關服務承諾為:
1)高管增持總數:在企業持外國投資者股份鎖定期期滿后,本公司減持股份將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其監管政策;
2)高管增持價錢:持有個股在鎖住期滿三年內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價錢不少于股價(若企業股票有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項,股價會進行除權除息、除權除息調節);鎖住到期2年后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價錢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東嚴格執行了以上服務承諾,沒有出現違背以上約定的個人行為。
4.此次減持計劃執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也不會對公司治理及長期運營造成影響。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東已公布的減持計劃并未執行結束,公司將繼續關心其高管增持后面執行情況,并督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簿文檔
1.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領譽根基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市信裕開具的《減持計劃實施進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房電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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