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其他從事保薦業務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關規定,恪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12月11日盤后,遙望科技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查,公司違規行為包括:2021年至2022年期間公司存貨賬面值與實際不符;2019年至 2020年期間部分收入確認不恰當;虛增收入、利潤和應收賬款回款;對外財務資助未及時披露;未及時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擔保情況;未及時披露與專業投資機構的共同投資情況。
申萬宏源證券作為遙望科技的保薦機構,在披露的關于遙望科技2022年度保薦工作報告并未發現存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問題。申萬宏源證券在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中表示:“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申萬宏源證券是否盡責履行其督導義務?
此外,面包財經研究發現,2022年3月、7月,申萬宏源證券作為保薦代表人,兩次因信息披露違規被北交所口頭警示。另外,2022年7月,申萬宏源證券作為主承銷商,因超額配售違規被要求提交書面承諾。
遙望科技:因信披違規被出具警示函
遙望科技近日收到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公司因財務核算問題2019年至 2022年相關定期報告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不準確,未及時披露對外財務資助、公司及子公司擔保情況、與專業投資機構的共同投資情況等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號)第二條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于洪濤,財務總監李剛未能按照證監會相關信息披露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遙望科技董事長兼總經理謝如棟,董事會秘書何建鋒,董事馬超,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遙望科技、于洪濤、李剛、謝如棟、何建鋒、馬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保薦機構:華西證券、申萬宏源證券
“遙望科技”曾用名為“星期六”,主要業務涵蓋營互聯網營銷和電商直播兩大板塊。
財報顯示,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華西證券履行遙望科技的持續督導職責。
申萬宏源證券作為遙望科技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負責股票上市后的持續督導工作,持續督導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據遙望科技2022年年報披露,申萬宏源證券持續督導期間為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根據《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佛山遙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薦工作報告》、《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佛山遙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總結報告書》,保薦機構申萬宏源證券期間并未發現遙望科技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
保薦機構曾因違規被采取監管措施
面包財經研究員梳理公開資料發現,近年來,申萬宏源證券多次被監管處罰或警示。
公開信息顯示,申萬宏源證券2022年3月、7月曾兩次作為保薦代表人因信息披露違規被北交所口頭警示。
另外,2022年7月,申萬宏源證券作為主承銷商,因超額配售違規被要求提交書面承諾。
2023年9月,華西證券被證監會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內控獨立性不足,質控部門分管高管擔任IPO項目保薦代表人并參與質控審批,內控部分意見未回復、未落實或修改后未經內核即對外報送,質控現場檢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項目聘請第三方未嚴格履行合規審查。
保薦、督導項目出現問題,華西證券、申萬宏源證券風控合規團隊是否做到了勤勉盡責,公司內控是否合規?董事長、總經理、合規總監等高管該如何堵住風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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