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執行總裁全體人員確保信披的內容真實、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珠海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及子公司對外擔保金額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50%,報請投資人充足關心擔保風險。
一、借款及擔保事項簡述
結合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舉行的第十屆執行總裁第四十六次會議和2023年9月4日舉行的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決定,表決通過《關于珠海港香港擬申請境外銀團貸款并為其提供擔保的議案》,允許公司全資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下稱“珠海港中國香港”)向境外銀團貸款申請辦理貸款額度合計不超過20億人民幣港元貸款額,珠海港中國香港在銀團貸款代理行設立貸款利息貯備賬號開展質押貸款,然后由企業為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具體內容詳見刊登于2023年8月1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關于珠海港香港擬申請境外銀團貸款并為其提供擔保的公告》。
二、擔保工作進展
前不久,珠海港中國香港和以中信(國際性)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銀國際性”)和興業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為牽頭行及其它借款行所組成的海外銀團貸款簽定15.3億人民幣港元的貸款合同,并且在代理行信銀國際性設立貸款利息貯備賬號開展質押貸款,同時公司與貸款擔保代理行信銀國際性簽定《保證合同》,允許為上述15.3億人民幣港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協議關鍵具體內容如下:
1、保證范圍:股權融資文檔項下或與其相關的期滿賬款;
2、擔保期限: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至被貸款擔保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今后36月;
3、起效和停止:經公司授權簽字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且代理行的授權簽字人簽名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被擔保債務被銹與骨地全額支付之時停止。
三、企業總計貸款擔保及貸款逾期擔保狀況
這次貸款擔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對外擔保金額達570,720.06萬余元;此次貸款擔保給予后公司及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為367,303.17萬余元,占上市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資產總額56.86%;不會有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合并財務報表外企業做擔保。到目前為止,不會有逾期債務相匹配貸款擔保、涉及到訴訟貸款擔保及因被裁定輸了官司而應承擔的貸款擔保等情況。
四、備查簿文檔
1、《珠海港香港銀團貸款合同》
2、《珠海港香港銀團賬戶質押協議》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執行總裁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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