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山東省章丘鼓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預披露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7)。公司董事長、持股5%以上股東方潤剛以及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方樹鵬、牛余升、王崇璞、劉新全、高科、許春東計劃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除外),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量總計不超過4,271,900股,占公司總股本1.3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總經理牛余升、王崇璞,監事會主席劉新全,職工代表監事高科及副總經理許春東呈交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牛余升、王崇璞、劉新全、高科、許春東已按預披露的減持股份計劃以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完成了股份減持,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減持情況披露如下:
一、股東減持股份基本情況
二、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注:本公告中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情況符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違反股東股份鎖定及減持相關承諾的情況。
2、截至本公告日,牛余升、王崇璞、劉新全、高科、許春東嚴格遵守預披露的減持計劃,減持計劃實施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保持一致,不存在違反相關承諾的情形。
3、牛余升、王崇璞、劉新全、高科、許春東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亦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
四、備查文件
牛余升、王崇璞、劉新全、高科、許春東呈交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東省章丘鼓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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