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88 證券簡稱:史丹利 公告編號:2023-024
史丹利農業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部分控股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
控股股東高文安先生和高文依先生保證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41、343、5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7%)的控股股東之一高文安先生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1%。
持有公司股份48、903、7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23%)的控股股東之一高文依先生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6%。
一、股東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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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的基本情況
1、擬減持的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發行上市后資本公積金轉為股本而相應增加的股份)。
3、擬減少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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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公司在計劃減持期間發行股份、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配股等事項,減持股份的數量將相應調整。
4、減持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不得減持)。
大宗交易減持的,上述股東在任何連續90個自然日內合并減持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集中競價減持的,上述股東在任何連續90個自然日內合并減持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5、減持方式: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交易減持。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二級市場價格確定。
(二)股東的承諾和履行情況
1、2011年4月12日,高文班、高金華、高文安、高文依、高英、高文秋、高文都、古龍粉、高斌、井沛花、密守洪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公司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回購其持有的上述股份(包括從這些股票中衍生出來的股份)。本承諾已于2014年6月10日履行。
2、2015年3月4日,高文班、高金華、高文安、高文依、高英、井沛花、高斌、密守洪作出承諾:自承諾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公司不得減持股份(包括承諾期間因發行股份、公積金轉股本等股權分配而產生的股份),也不得回購股份。如果我違反上述承諾,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自愿承擔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本承諾已于2017年3月4日履行。
3、2018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東和增持行為人法亞南女士承諾,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間和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內,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從事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短期交易、增持期間和法定期限內減持、超計劃增持等違法行為。本承諾于2019年6月10日履行。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股東嚴格遵守上述承諾,承諾已履行。相關股東沒有未到期的股份鎖定承諾。擬減持的事項與相關股東之前披露的意圖和承諾一致,未違反鎖定承諾。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減持人將根據自身情況、市場情況和公司股價決定是否實施或部分實施減持計劃。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改變公司的控制權,也不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和可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3、減持計劃未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一號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四、備查文件
控股股東簽署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通知書》。
特此公告。
石丹利農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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