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72 證券簡稱:ST天圣 公告編號:2023-034
天盛制藥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詢價函的回復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天圣制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2023年6月8日,“天圣制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關于天圣制藥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年報的詢價函》(公司部年報詢價函〔2023〕第290號(以下簡稱“年報問詢函”)。公司收到年度報告詢價函后,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和年度審計會計師共同開展年度報告詢價函的回復工作,仔細檢查相關問題,現就年度報告詢價函的相關事項回復如下:
問題1。關于可持續經營能力。年報顯示,貴公司2022年營業收入6.07億元,同比下降17.6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056.34萬元,同比下降33.56%。自2018年以來,貴公司的營業收入連續五年下降,自2019年以來連續四年虧損。
(1)請解釋報告期內公司的可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判斷依據,結合行業發展現狀和同行業上市公司同類業務的盈利能力。
回復說明:
1、醫藥行業前景
制藥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與國民經濟和民生有關的基礎和戰略產業,與中國人民的身心健康密切相關,需求強勁,是典型的弱周期產業。隨著《中國制造2025》、《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醫藥產業發展規劃指南》等重大戰略和規劃的實施,將促進中國醫藥產業的發展,促進醫藥產業的持續復蘇。從長遠來看,醫藥產業將在消費升級、結構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推動下呈現穩定的增長趨勢,特別是隨著供給側結構改革的全面推進,國家對醫藥產業的政策支持,國家健康和預防意識,未來中國醫藥制造業將繼續增長。
2、公司主要品種
公司是一家集藥品研發、生產、銷售、中草藥種植加工為一體的現代化醫藥、高新技術企業。擁有300多個中成藥和化學藥品批準文號,140多個藥品品種被列入國家醫療保險目錄,100多個規定進入國家基本藥品目錄。藥品品種基本涵蓋中西醫常用劑型,包括顆粒劑、丸劑和膠囊劑?;瘜W品種包括口服片劑、小容量注射劑、大容量注射劑等。;藥品品種涵蓋兒科、婦科、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骨科、呼吸科、抗感染治療等十多個用藥領域。其中,兒童肺咳顆粒、紅霉素腸溶膠囊、血塞通注射液等100多項規定已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醫保目錄》中列出了兒童肺咳顆粒、紅霉素腸溶膠囊、延參健胃膠囊、血塞通注射液、地貞顆粒等140多個藥品品種;其中,延參健胃膠囊、地貞顆粒、益氣消渴顆粒、銀參通絡膠囊是公司的獨家品種。
2021年,公司選擇中成藥省際聯盟集中采購產品血塞通注射液。公司藥品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和呋塞米注射液分別于2021年和2022年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其中,2022年選擇了第七批全國藥品集中采購,2023年選擇了第八批全國藥品集中采購。
3、公司收入分析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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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醫藥制造收入占表中醫藥制造收入/(醫藥制造收入+醫藥流通收入)。
2021年4月底,公司完成了天生制藥商業板塊的資產重組,公司從原來的“工業+商業”模式轉變為“工業”模式。從上表數據可以看出,公司的醫藥制造收入逐漸增加,公司的銷售開始穩步改善。
4、同行業公司毛利率:
2022年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盈利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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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巨潮信息網
公司銷售毛利率與同行業公司平均差異不大,主要是由于藥品品種和銷售市場差異、產品結構差異、產品銷售價格差異等多種因素,公司醫療流通板毛利率低于同行平均,公司業務比例很小,對公司整體影響不大。
5、近年來,公司已完成以下工作:
(1)公司集中清理歷史遺留問題,重組管理結構,完善企業內部控制。
(2)振興或處置低效資產,實現資金回籠,優化資產結構。
(3)通過剝離商業部門,公司從原來的“工業+商業”商業模式轉變為“工業”商業模式,創新營銷模式,促進單一重慶市場向全國29個省份的發展。
(4)繼續評價化學品的一致性,研發中成藥改良型新藥,研究現實世界。
(5)中藥口服固體制劑數字化工廠項目已建成全國領先的籌資項目之一,被評為“全國50強中藥研發企業”和“全市十大智能制造標桿企業”。
綜上所述,公司以醫藥制造為主,醫藥制造業屬于國家剛性需求產業,市場需求穩定。公司先后出租出售大量閑置資產,有效盤活閑置資產,增加公司經營現金流。公司制定了“智能制造與成本控制”的經營戰略,旨在利用數字智能實現企業生產改革,激發組織活力,提高藥品生產質量,降低生產經營管理成本,不斷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因此,公司認為生產經營沒有重大異常,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也沒有重大不確定性。
(2)請年審會計師結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324號持續經營》和《監管規則適用指南1號》,明確說明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驗證程序。
回復說明:
一、關于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的說明
第十一條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的持續經營 注冊會計師應當評估管理層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的評估?!侗O管規則適用指南一審計第一號》“四、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一)標準規定 注冊會計師在評估上市公司的可持續經營假設時應考慮兩種情況:一是可持續經營假設是否合適;二是是否存在可能導致對可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懷疑的相關事項。“根據有關規定,我們從以下三個方面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了分析、評價和判斷。根據可持續經營假設,公司不存在重大疑慮,影響可持續經營能力。評價管理層對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的評價是合理的,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沒有重大不確定性。
1、財務分析、評估和判斷
自2019年以來,公司的主要指標和財務數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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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按行業板塊劃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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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醫藥制造收入占表中醫藥制造收入/(醫藥制造收入+醫藥流通收入)。
公司利潤如下: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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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表數據可以看出:
(1)近三年公司資產負債率較低,整體呈下降趨勢,營運資金充裕,資金流充足,公司償債能力增強,有一定的融資空間;
(2)公司2022年主營業務毛利率和綜合毛利率均高于前兩年,主要是因為公司在2021年4月底完成了天盛制藥商業板塊的資產重組,公司從原來的“工業+商業”模式轉變為“工業”模式,這一轉變大大降低了商業流通板塊的銷售業務。而且工業板毛利高于商業板毛利,導致公司整體毛利率上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強;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盛制藥公司凈資產218、277.67萬元,公司虧損9079.16萬元,公司處于完成商業資產重組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屬于公司從原“工業+商業”商業模式到“工業”商業模式轉型過渡階段,整體銷售大幅減少,公司正在逐步消化重組事項對公司經營損失的影響。結合歷史數據,我們評估了本期公司的正常經營損失,不會導致凈資產的異常變化;
(4)分析公司2019-2022年凈利潤數據,公司2020年虧損受資產減值影響,公司2020年減值準備金額較2019年增加2.75億元,直接導致公司2020年虧損嚴重。2021年4月底,公司完成商業板塊資產重組,公司處于轉型階段,整體銷量大幅下降。2022年,天盛制藥墊江生產基地口服固體制劑數字車間智能制造建設已完成,增加了折舊成本。但鑒于天盛制藥市場的發展,口服固體制劑新數字車間未實現全負荷生產,2022年相應銷售收入未彌補折舊成本增加,導致2022年虧損較2021年增加,考慮到扣除折舊/攤銷成本、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后公司的經營成果為正,我們認為公司的可持續經營能力沒有重大異常。
綜合以上分析,天生制藥自2019年以來經營現金凈流積極,經營資金充足,資本流動充足,資產負債率低,呈下降趨勢,償付能力強,融資能力好,盈利能力增強,結合公司虧損原因,公司無長期虧損因素,因此我們認為公司財務報表根據可持續經營假設合適。
2、分析、評估和判斷業務層面
(1)評估天圣制藥管理層出具的可持續經營能力預測報告,檢查其審批程序符合公司內部控制程序;
(2)我們分析和判斷管理層采取的業務戰略調整,分析和判斷公司未來五年的業務預測和評估,并評估其合理性。首先,天生制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以醫藥制造為主,醫藥制造業屬于國家剛性需求產業,市場需求穩定。其次,2021年4月底,天盛制藥原商業板塊重慶制藥集團長盛制藥有限公司通過重大資產重組,將51%的股權轉讓給重慶制藥(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從原來的“工業+商業”商業模式轉變為“工業”商業模式,整體毛利率增加,盈利能力增強,天盛制藥交易客戶分布驗證后,據了解,公司將銷售重點從重慶調整到全國銷售,保留了重慶墊江、湖北、湖南、山西、四川鄰水等核心生產基地,開始出租和銷售大量閑置資產,有效振興閑置資產,增加公司經營現金流。2021年10月,天盛制藥墊江生產基地完成了口服固體制劑數字車間智能制造建設,生產能力提升,滿負荷生產,足以滿足市場需求。我們認為,只要公司的市場發展效果逐年提高,天盛制藥的可持續經營能力就不存在重大問題。
經過以上對公司經營水平的分析、評價和判斷,我們對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的評價具有合理性。
3、法律層面的分析、評價和判斷
天生制藥涉訴事件已充分披露,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其他重大涉訴事項尚未確定。
2020年3月20日,天盛制藥因單位賄賂被公訴機關起訴,收到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2019)渝01刑初68號]。本判決為一審判決。天盛制藥及其控股股東劉群因拒絕接受上述判決,已依法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1年12月29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裁定如下:(1)撤銷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9)渝01刑初68號刑事判決。(二)送回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再審。2023年3月31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收到《出庭通知書》[(2022)渝01刑初21號],公司及控股股東相關案件于2023年3月31日開庭。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形成最終判決。
控股股東劉群清償天生制藥占用資金和挪用資金:2020年6月16日,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劉群已按照《資產轉讓協議》和《債務重組協議》向公司清償侵占和挪用資金。2021年4月8日,天生制藥收到劉群15、512、720.35元的利息。截至2021年4月8日,根據一審判決,控制股東劉群占用和挪用天圣制藥資金和利息已全部償還。
根據我們獲得的相關證據,除上述事項外,我們沒有識別其他對公司可持續經營有重大影響的法律事件,也沒有影響可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疑慮。
我們從以上三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判斷,公司的可持續經營能力沒有重大不確定性。
二、會計核查方法
1、根據公司內部控制流程,獲取管理層對公司持續經營利潤預測的評估,并核實審批程序;
2、結合公司的財務、經營和法律層面,與管理層討論和分析公司經營損失的主要原因,識別可能對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懷疑的事項或情況;
3、評價管理層對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的評價和預測,判斷公司可持續經營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結合公司的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
三、會計核查意見
經核實,天圣制藥的可持續經營能力沒有重大不確定性。
問題二,關于財政資助。年報顯示,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為1.84億元,同比增長130.90%。重慶醫藥集團長盛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盛醫藥”)應收款余額為1.65億元,占74.33%,壞賬準備期末余額為1041.7萬元。重慶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醫藥”)是貴公司持有49%股權的合資企業,持有51%股權。根據貴公司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關于向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展期及關聯交易的公告》,貴公司分別于2021年12月15日和2022年1月8日向長盛醫藥提供了兩筆貸款,共計1.47億元,計劃將上述兩筆即將到期的財務資助延期一年。長盛醫藥將其2億元應收賬款質押給貴公司作為還款保障措施。同時,長盛醫藥控股股東重慶醫藥將按其持股比例51%提供同等條件的財政資助。請你公司:
(1)結合2023年第一季度貨幣資金余額、資產負債率、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財務數據,補充說明長盛醫藥的經營狀況是否有所改善,是否具備到期還款能力。
回復說明:
目前,長盛醫藥經營穩定,基本面良好。公司繼續以醫藥批發為主營業務,扎實做好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公司內在價值。與此同時,2023年第一季度,長盛醫藥的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斷提高,其中營業收入增長19.34%,資產負債率下降0.04%,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率略有變化。公司整體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到期還款能力。相關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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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充說明長盛醫藥是否按照貸款協議按季度支付利息,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作為還款保障的2億元應收賬款,重慶醫藥是否按出資比例提供了同等條件的財政補貼。
回復說明:
一、長圣醫藥季度支付利息說明
根據天盛制藥與長盛制藥簽訂的貸款協議,貸款利息每季度末結算支付。2022年年報期間,天盛制藥按協議約定提取長盛制藥貸款利息收入5、913、891.66元,收到利息收入4、236、866.66元,剩余利息收入于期后2023年1月收到。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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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上情況分析,長盛醫藥已按貸款協議按季度支付利息,無異常。
二、2億元應收賬款收款作為還款保障
長盛醫藥作為還款保障的應收賬款金額為4.08億元,其中屬于天盛醫藥的還款保障應收賬款為2億元??蛻糇鳛檫€款保障單位的應收賬款,月銷售和收款正常。2023年第一季度累計收款2億元,其中天盛醫藥還款保障的應收賬款收款金額為9800.46萬元,占持股比例的49%。詳見下列明細表: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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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慶醫藥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說明
公司持有長盛醫藥49%的股權,重慶醫藥持有長盛醫藥51%的股權。2021年12月15日和2022年1月8日,公司向長盛醫藥提供2940萬元、11760萬元、1.47億元兩筆貸款;2021年12月15日和2022年1月18日,重慶醫藥向長盛醫藥提供3.060萬元、12.240萬元兩筆貸款,共計1.53億元。重慶醫藥和天圣醫藥對長圣醫藥提供財政資助的利率和支付方式是一致的。
(3)報告期末,貴公司對長盛醫藥有多項擔保,無反擔保措施。請逐項說明上述擔保事項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回復說明:
1.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對長盛醫藥的擔保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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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公司履行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說明
1、履行審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2021年8月2日召開了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參股公司向銀行申請信用擔保及相關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49%為長盛醫藥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提供不超過1.8萬元的擔保。長盛醫藥控股股東重慶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醫藥”)按持股比例51%提供同比擔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22年5月20日召開了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參股公司向銀行申請信用擔保及相關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49%為長盛醫藥向銀行申請授信提供累計不超過1.6萬元的擔保,長盛醫藥控股股東重慶醫藥按持股比例51%提供同比擔保。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劉爽先生擔任長盛醫藥總經理。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長盛醫藥是公司的相關法人。公司為長盛醫藥提供擔保,構成關聯交易。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兩項為長盛醫藥提供擔保的議案進行了事先審查,并發表了事先批準和同意的獨立意見。相關董事和相關股東避免對上述兩項議案進行表決。
2、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已及時履行上述擔保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關于向參股公司申請信用擔保及相關交易的公告》(公告號:2021-044)及相關公告。公司分別于2021年9月3日和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關于為參股公司申請信用擔保及相關交易的進展公告》(公告號:2021-056)、《關于為參股公司向銀行申請信用擔保及相關交易的進展公告》(公告號:2021-068)。
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信用擔保及公司為參股公司提供擔保及相關交易的公告》(公告號:2022-027)及相關公告。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為參股公司向銀行申請信用擔保及相關交易進展的公告》(公告號:2022-042)。
雖然長盛醫藥沒有提供反擔保,但長盛醫藥的控股股東重慶醫藥根據其持股比例為長盛醫藥提供了同比例的擔保。公司對長盛醫藥提供擔保的總體風險在可控范圍內,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可持續經營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所述,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4)結合問題(1)(2)補充說明貴公司對長盛醫藥應收款壞賬的準備金額是否充分,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核實意見。
回復說明:
一、公司對長圣醫藥應收款壞賬準備金額說明
長圣醫藥2022年年報其他應收款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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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信用風險的特點,公司將其他應收款分為若干組合,在組合的基礎上計算預期的信用損失,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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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分為組合的其他應收賬款,公司通過違約風險敞口和未來12個月或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率計算預期信用損失。長盛醫藥按組合收集,屬于賬齡組合。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和評估長盛醫藥的信用風險:
1、天盛制藥對長盛制藥的其他應收賬款,主要是會計公司向長盛制藥提供的財政資助貸款和長盛制藥關于股息支付的逾期收入。這兩項都屬于公司正常會計業務形成的期末賬戶。我們通過檢查雙方簽署的相關協議、資金流程和相關外部公告信息,并通過函證程序認證天圣藥對長圣藥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2、根據天盛制藥與長盛制藥簽訂的貸款協議,貸款利息每季度末結算支付。2022年年報期間,天盛制藥根據雙方簽訂的貸款協議,提取利息收入(含稅)5、913、891.66元,結合重慶制藥集團長盛制藥有限公司期后收款,天盛制藥已收到利息收入5、913、891.66元,因此,判斷長盛醫藥已按貸款協議履行義務,無違約,我公司對長盛醫藥應收賬款的可收回性無重大異常;
3、重慶醫藥集團長盛醫藥有限公司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及同比期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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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盛醫藥2022年審批凈利潤4,825,039.20元,結合2023年第一季度貨幣資本余額、資產負債率、營業收入和凈利潤財務數據分析,長盛醫藥屬于醫藥流通行業,主要客戶為終端醫院,應收資金緩慢,需要融資資金周轉屬于醫藥流通行業實踐,無重大異常情況,從上表數據來看,長盛醫藥的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斷提高,其中營業收入增長19.34%,資產負債率下降0.04%,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率略有變化。此外,我們還沒有通過官方網站和其他公共渠道發現長盛醫藥的重大訴訟案件。我們評價長盛醫藥整體經營狀況良好,無重大經營風險,具有到期還款能力。
綜合以上分析,重慶醫藥集團長盛醫藥有限公司無重大違約風險,無重大經營風險,天盛醫藥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長盛醫藥當前經營狀況,根據會計年齡和預期信用損失率,我們認為壞賬準備金額充分。
二、會計核查方法
1、檢查原會計文件,確認會計資金性質是否異常;
2、對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實施合同檢查、細節檢查、重大事項審批程序驗證和函證程序;
3、確認雙方是否嚴格按照貸款合同執行,確認長盛醫藥是否存在重大違約風險,檢查期后付款情況,確認付款可收回性是否存在重大異常;
4、獲取長盛醫藥近期財務報表數據,通過天眼官網分析判斷長盛醫藥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判斷長盛醫藥是否存在信用減值風險。
三、會計核查意見
經核實,天圣制藥對長圣醫藥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金額充分。
問題3。關于銷售費用。報告顯示,報告期內貴公司銷售費用為2.67億元,同比增長16.92%;銷售費用占當期營業收入的43.99%,比2021年增加13.05個百分點。在銷售費用中,本期營銷費用發生率為2.47億元,同比增長41.14%。請補充說明營銷費的主要內容,支付規模是否與相關銷售相匹配;營銷費的主要支付對象是否與貴公司有關,是否有其他利益安排。
回復說明:
1.公司2022年的銷售收入和銷售費用
與上年相比,公司2022年的銷售收入及銷售費用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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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業上市公司銷售收入及銷售費用的比較如下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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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巨潮信息網
該公司2022年的銷售收入為6.07億元,較去年下降了17.61%,原因是該公司于2021年4月將其子公司長盛醫藥51%的股權轉讓給重慶醫藥,該公司2022年的醫藥制造收入為5.73億元,較去年增長了28.73%。醫藥制造收入的增加得益于公司經營目標和政策的轉變。公司致力于將天生制藥從一家以醫藥流通為主的流通企業轉變為一家以醫藥制造為主的制造企業。業務市場從重慶轉變為面向全國市場。在這一轉型過程中,公司增加了對市場的投資,因此營銷費用增加。
從上表可以看出,醫藥制造業營銷費用占收入的比例從2021年的39.38%增加到2022年的43.06%。比例增加了3.68%,在同行業處于中等水平。隨著市場投入的增加,醫藥制造業收入從2021年的4.45億元增加到2022年的5.73億元,增加了28.73%,營銷效果明顯。
二、二。營銷費的主要內容
公司銷售費用中的營銷費用主要是公司協助公司在終端和渠道推廣醫藥制造產品。推廣方式主要包括市場調研、競爭產品分析、終端訪問、渠道維護、產品知識培訓、日常訪問、藥品臨床使用收集和反饋、藥品質量信息反饋等。
三、與支付對象關聯的說明
公司推廣活動以外包的形式,在各省選擇優秀的合作推廣公司,簽訂推廣協議,合作推廣公司按照協議推廣活動,公司支付推廣費用,公司選擇合作推廣公司與公司無關聯,無其他利益安排。
問題4。關于研發費用。報告顯示,貴公司研發費用為3426.94萬元,同比增長17.19%。本期研發費用中職工工資為1485.74萬元,同比增長39.68%,而貴公司2022年研發人員為71人,與去年相比沒有變化。請結合R&D模式和R&D項目細節,補充說明R&D費用的原因和合理性,特別是員工工資增長在R&D人員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報告期內。
回復說明:
一、公司研發模式
公司的研發模式分為自主研發和聯合研發兩種模式。
獨立研發模式:公司設立全資子公司天盛制藥集團重慶制藥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研究所”),研究所分為中藥研發部門和化學研發部門,所有產品以項目組研發模式,主要在創新藥、改良藥、化學藥、化學仿制藥、中藥原品種深度開發和工藝優化研發工作。
聯合研發模式:公司與浙江大學、中國中醫藥學院、西南大學、重慶醫科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廣州艾格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等國內大學和科研機構在人才培訓、實驗室聯合建設、新藥聯合開發、各級項目和科技計劃項目應用合作,利用科研機構研發人才資源優勢,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同時,公司還建立了改進的新藥專項研發平臺,不斷引進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項目和具有豐富研發經驗的高端研發團隊,提高公司在中成藥和化學藥品方面的綜合實力。
二、公司在研項目的細節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24個項目,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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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發費用和員工工資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年來,國家發布了多份“十四五”規劃文件,通過鼓勵創新、醫療保險費用控制、加強監督、繼承中醫藥、分級診療等維度,繼續促進醫藥行業的優質發展。為響應國家相關政策,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增加了對藥品研發的投資,特別是對提高藥品質量的投資。
此外,由于國家加強藥品監管,評價了新注冊化學品分類實施前批準的仿制藥要求的質量和療效一致性。全國各地的藥品企業都加大了對藥品一致性評價的投入。2022年,天圣制藥還加大了對藥品一致性評價的投入,對多種產品進行了一致性評價。2022年,天盛制藥集團生產的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和呋塞米注射液通過了一致性評估,為公司后期銷售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雖然2022年底和2021年底公司R&D人員71人,沒有變化,但由于人員流動性一定,每月R&D人員變動。2021年初,公司R&D人員55人。為了加快R&D進度,公司通過一致性評價,盡快提高產品質量,加強了R&D人員的引進。2021年R&D人員月平均64人,2022年R&D人員月平均75人,2022年R&D人員月平均比2021年增長17.19%,導致R&D工資總額較去年增加。
在研發過程中,一致性評價等項目的初步研究、小型試驗研究和質量研究主要由藥品研究所的技術人員進行,后期試驗放大、工藝驗證和穩定性調查主要由各藥廠的技術人員完成。此外,一些項目的研發工作,如質量改進,主要由制藥廠的質量和生產技術人員完成,研發過程中發生的工資列在研發工資中。因此,在R&D人員數量不變的情況下,R&D費用中員工的工資增加較高。
特此公告。
天盛制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6日
證券代碼:002872 證券簡稱:ST天圣 公告編號:2023-035
天盛制藥集團有限公司
其他關于公司股票交易的風險警告
公告有關事項進展情況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天盛制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天盛制藥”)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告,因控股股東涉嫌侵占公司資金而引發其他風險警告。
第一,實施其他風險警告的主要原因
控股股東劉群涉嫌侵占公司資金。由于劉群和李洪的部分財產已被扣押、凍結和查封,預計占用公司的資金將在一個月內無法歸還。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受到其他風險警告。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風險警告的公告》;2019年7月5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7日、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5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5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5日。
二、爭取撤銷其他風險警告的措施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1、公司進一步加強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學習和培訓,提高了規范意識,確保了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公司正在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評價機制,確保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缺陷,及時改進,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加強內部審計,加強各業務部門的業務審計,梳理內部控制流程,發現流程風險點,評估和分析風險強度,消除資本占用,有效維護公司和股東的權益。
2、2020年3月20日,公司收到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2019)渝01刑初68號]。根據刑事判決,一審判決責令被告劉群退還公司9182.4926萬元,被告李洪共同賠償435萬元,被告王海燕共同賠償6145.3976萬元;被告劉群被挪用3325萬元(360萬元),被告李洪對人民幣260萬元承擔共同賠償責任(其中160萬元已歸還)。詳見2020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的《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刑事判決的公告》(公告號:2020-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東劉群涉及的訴訟案件已發回重審,最終判決仍不確定。
3、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20年4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股東償還占用資金的計劃》〈資產轉讓協議和債務重組協議〉暨關聯交易議案。劉群同意以現金和非現金相結合的方式向公司償還其侵占和挪用的剩余資金,共計12萬元,147.4926萬元。詳見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償還占用資金及擬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和債務重組協議〉暨關聯交易公告。
4、截至2020年6月16日,劉群占用的資金本金已經償還。具體內容見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6日公布的《關于控股股東償還占用資金進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關于重慶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整改報告》。
5、據公司財務部估計,控股股東劉群占用15、512、720.35元的資金利息。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劉群償還資金占用利息15、512、720.35元。截至2021年4月8日,劉群占用的資金本息已全部償還。詳見2021年4月9日公司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償還占用資金進度及占用資金利息歸還的公告》。
6、公司聘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對資金占用的歸還情況進行專項審查。會計師認為,控股股東劉群已經償還了一審判決中占用的所有資金,包括利息費用。截至會計師核查意見發布之日,最終判決仍不確定,會計師無法為控股股東劉群非營運資金占用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提供合理保證。
詳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天盛制藥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償還專項審計報告》。(〔2021〕京會興核字第6500003號)。
7、2021年1月4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10月18日,相關訴訟代表人、辯護人分別收到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通知書》((2020)渝刑終73號)。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審理期限四次延長,共12個月。詳見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關于收到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通知書〉的公告》。
8、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股東劉群的訴訟案件〈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決書〉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暫停審理。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關于收到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決書〉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恢復審理此案。
9、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關于收到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決書〉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及控股股東的有關案件將被送回重審。
根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控股股東劉群涉及的訴訟案件已發回重審,最終判決結果不確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將繼續關注劉群訴訟案件的后續情況,并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風險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劉群涉及的訴訟案件已發回重審,最終判決仍不確定??毓晒蓶|償還計劃和已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和債務重組協議條款可以修改或調整。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該公司選擇的信息披露媒體是《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上選定媒體披露的正式公告為準。請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天盛制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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