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唯捷創芯”)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方案及履行程序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等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人數、考核要求等進行調整,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對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進行調整的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日,公司與本激勵計劃的全部激勵對象分別簽署了股權激勵協議書,正式授予公司股票期權。
(二)歷次股票期權授予情況
(三)股票期權調整情況
2020年12月,因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公司總股本增加至3.6億股。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同意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數量進行調整,行權價格調整為1.5252234元/份,期權數量調整為31,304,346份。
2021年4月11日,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同意,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6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340,93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2,000份股票期權)。
2021年8月13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同意,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7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98,346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15,000份股票期權)。
2022年1月28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同意,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4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32,782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000份股票期權)。
2022年7月22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同意,注銷因個人原因離職的4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42,616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前6,500份股票期權),以及因1名激勵對象2021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B的未能獲準行權的股票期權3,93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00份股票期權)。
2023年6月21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同意注銷12名已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312,091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前47,601份股票期權),因2名激勵對象2022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而未能獲準行權的股票期權50,943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7,769份股票期權)以及5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的股票期權39,18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976份股票期權)。
綜上,自股票期權授予以來,公司決議注銷/取消的股票期權合計為920,830份。
(四)各期股票期權行權情況
2022年7月22日,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已經結束。第一個行權期共有符合行權條件的190名激勵對象實際行權,實際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為9,193,667份,已分別于2022年9月14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6月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工作,行權價格為1.5252234元/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3年3月29日、2023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第一次行權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26)、《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第二次行權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第三次行權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6)。
二、股票期權行權條件
(一)本次激勵對象行權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各項行權條件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等待期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0個月、32個月、44個月。截至本議案發出之日,公司激勵對象獲授的期權均已超過32個月,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第二個等待期已滿,可行權比例為股票期權總數的30%。
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條件及條件成就情況如下:
綜上所述,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
(二)未達到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的處理方法
各行權期內,所有激勵對象當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因業績考核或個人特殊情況導致不能行權或不能完全行權的,由公司注銷處理。
三、本次行權的具體情況
(一)授予日:2020年10月21日
(二)行權數量:9,052,098份
(三)行權人數:180人
(四)行權價格:1.5252234元/份
(五)股票來源: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權方式:批量行權
(七)行權安排:2023年6月21日起,至該日起12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為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第二個行權期。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行權窗口期,分批為符合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股票期權行權及相關行權股份登記手續,并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辦理完畢股份變更登記手續當日確定為行權日,同時于行權完畢后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及其他一切相關手續。激勵對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須在公司確定的行權窗口期內行權完畢;行權窗口期屆滿,當期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再行權或遞延至下一行權期,由公司予以注銷。
(八)激勵對象名單及行權情況
注:1、對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權數量以中登公司實際確認數為準;
2、授予對象本期可行權數量計算結果如出現不足1股的,尾數舍去取整;
3、上表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所致。
(九)激勵對象行權后所獲公司股票的轉讓限制
1、在公司完成首發上市前,任一激勵對象行權認購的公司股票,承諾自行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減持,若在該限售期內公司完成首發上市,同時需承諾自公司首發上市之日三年內不得減持;在公司完成首發上市后,任一激勵對象行權認購的公司股票,承諾自行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減持。
2、任一激勵對象,不論其是否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在前述行權后三年限售期屆滿之后,比照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減持規定實施減持。
3、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首發上市后,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證券交易所相關的業務規則的規定,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全部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上述規定。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公司具備《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生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不得行權的情形;公司180名激勵對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且其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對180名激勵對象第二個行權期的9,052,098份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事項。
五、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情況和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認為180名激勵對象行權資格合法有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公司180名激勵對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公司擬對180名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采取批量行權的方式進行行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事項。
六、行權日及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經核查,公告日前6個月內,激勵對象中的董事兼總經理孫亦軍,通過二級市場買賣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9,055股。除此之外,激勵對象中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此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七、股票期權費用的核算及說明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公司采用布萊克-舒爾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確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對應的等待期根據會計準則對本次股票期權行權相關費用進行相應攤銷,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及資本公積;在行權日,公司僅根據實際行權數量,確認股本和股本溢價,本次股票行權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八、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注銷、本次行權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經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九、上網公告附件
(一)《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之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證券簡稱: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32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
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經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第三次行權的股票數量為34,073股,已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本次變更后,公司注冊資本由409,239,594元增加至409,273,667元,股份總數由409,239,594股增加至409,273,667股。
二、《公司章程》修訂情況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上述注冊資本的變更情況,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具體情況如下:
除上述條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不變,上述變更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證券簡稱: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28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董事會會議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16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11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11人。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由榮秀麗女士召集。
參加會議的董事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根據《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1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有關激勵對象的規定,2名激勵對象2022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經確認其第二個行權期應按已授予的30%比例行權,以及5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因此,決定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未獲準行權的402,218份股票期權(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1,346份股票期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0)。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回避情況:關聯董事榮秀麗、孫亦軍、辛靜、周穎回避表決。
2、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激勵對象所持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已屆滿。180名激勵對象可按照公司擬定的行權安排對其獲授的合計9,052,098份股票期權行權,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事項。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1)。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回避情況:關聯董事榮秀麗、孫亦軍、辛靜、周穎回避表決。
3、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第三次行權已完成,公司注冊資本由409,239,594元增加至409,273,667元,股份總數由409,239,594股增加至409,273,667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注冊資本的變更情況,公司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2)。
表決結果: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證券簡稱: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29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監事會會議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16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3人,實際參加表決監事3人。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由李愛華女士召集。
參加會議的監事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鑒于1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2名激勵對象2022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經確認其第二個行權期應按已授予的30%比例行權,以及5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公司擬對相應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的安排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等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未獲準行權的402,218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1,346份)股票期權予以注銷。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繼續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0)。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議案。
2、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經核查,激勵對象名單中180名激勵對象行權資格合法有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成就,公司180名激勵對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公司擬對180名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采取批量行權的方式進行行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事項。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1)。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議案。
特此公告。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53 證券簡稱:唯捷創芯 公告編號:2023-030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唯捷創芯”)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根據《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的規定,董事會同意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未獲準行權的股票期權,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概況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等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人數、考核要求等進行調整,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對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進行調整的相關議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日,公司與本激勵計劃的全部激勵對象分別簽署了股權激勵協議書,正式授予公司股票期權。
2020年12月,因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公司總股本增加至3.6億股。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同意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數量進行調整,行權價格調整為1.5252234元/份,期權數量調整為31,304,346份。
2021年4月11日,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同意,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6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340,93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2,000份股票期權)。
2021年8月13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同意,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7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98,346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15,000份股票期權)。
2022年1月28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同意,取消因個人原因離職的4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32,782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000份股票期權)。
2022年7月22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同意,注銷因個人原因離職的4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42,616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前6,500份股票期權),以及因1名激勵對象2021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B的未能獲準行權的股票期權3,93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00份股票期權)。
二、本次注銷股票期權情況
1、擬注銷股票的依據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因辭職、公司裁員、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雇傭協議而不在公司擔任相關職務,董事會可以決定對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若公司已首發上市,由公司注銷,若公司尚未首發上市,由公司取消。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個人層面業績考核結果為C的,個人層面可行權比例為30%,激勵對象考核當年不得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取消。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在約定期間內未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或因未達到行權條件而不能申請行權的該期股票期權,若公司已首發上市,將按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若公司尚未首發上市,將按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取消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予行權。
2、擬注銷股票期權的數量
1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有關激勵對象的規定,擬注銷上述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312,091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47,601份股票期權)。
因2名激勵對象2022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其第二個行權期應按已授予的30%比例行權,擬注銷其已獲授但未獲準行權的股票期權50,943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7,769份股票期權)。
5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按照激勵計劃的規定,擬注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39,18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976份股票期權)。
上述三項合計注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未獲準行權的股票402,218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1,346份股票期權)。
三、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注銷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對12名已離職人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312,091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47,601份)股票期權、因2名激勵對象2022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而未能獲準行權的50,943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7,769份)股票期權以及5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未行權的39,184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5,976份)股票期權進行注銷,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此次注銷,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和激勵對象的一致利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銷該部分股票期權。
五、監事會意見
鑒于1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2名激勵對象2022年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經確認其第二個行權期應按已授予的30%比例行權,以及5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部分/全部未行權,公司擬對相應股票期權予以注銷的安排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等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未獲準行權的402,218份(對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前61,346份)股票期權予以注銷。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繼續執行。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注銷、本次行權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經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一)《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于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之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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