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注銷原因:鑒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中17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將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處理。
● 本次注銷股份的有關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2023年4月25日,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的第九屆十二次董事會和第九屆九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公司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8.45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以下簡稱“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公司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1)。
公司已根據法律規定就本次股份回購注銷事項履行通知債權人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3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公司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注冊資本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4),公司債權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上述申報期限內公司未收到債權人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情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ㄒ唬┍敬位刭徸N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據
鑒于公司第二期激勵計劃中17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失去作為激勵對象參與激勵計劃的資格,不符合第二期激勵計劃中有關激勵對象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將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二)本次回購注銷的相關人員、數量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人員為17人,合計擬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153,000股。
?。ㄈ┗刭徸N安排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開設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B882347685),并向中登公司遞交了本次回購注銷相關申請,預計本次限制性股票將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回購注銷,公司后續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本次回購注銷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量、注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注銷事宜表示異議。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國浩(上海)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已依法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購注銷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現階段應當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尚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繼續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減少注冊資本、股份注銷登記等手續。
特此公告。
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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