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3007 證券簡稱:直真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的權利。因此,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將不參與公司本次利潤分配,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差異化分紅。以公司目前總股本104,000,000股扣減已回購股份(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累計持有股份2,180,000股)后的股本101,820,000股為基數,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00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全部結轉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根據股票市值不變的原則,除權除息參考價格如下:按公司總股本(含已回購股份)折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公司總股本(含已回購股份)=10,182,000元/104,000,000股=0.0979038元/股(含稅)。因此,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參考價格=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收盤價-按總股本(含已回購股份)折算每股現金紅利=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979038元/股。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的情況
1、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目前總股本104,000,000股扣減已回購股份(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累計持有股份2,180,000股)后的股本101,82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00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全部結轉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累計持有股份2,180,000股,按公司目前總股本104,000,000股扣減已回購股份后的股本101,820,000股為基數進行測算,現金分紅總金額為10,182,000元(含稅),占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比例為26.43%。如自預案公告日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股份回購、股權激勵對象行權、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注銷、再融資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將按照分配總額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配比例。
2、自上述權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及其調整原則一致。
4、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2,180,000.00股后的101,82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9日;
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12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3年6月9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3年6月12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份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首發前限售股。
六、調整相關參數
1、根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股票期權行權前發生派息等事項的,應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公司將相應調整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后續將根據相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2、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飛雪、袁雋、金建林,股東王德杰、彭琳明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該等股票的減持價格將不低于發行價(若發行人股份在該期間內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應相應調整)。本次除權除息后,上述最低減持價格限制亦作相應調整。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523號樓11層公司證券部
證券部咨詢聯系人:饒燕 曲虹橋
咨詢電話:010-62800055
傳真電話:010-62800355
八、備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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