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733證券簡稱:西菱動力 公告編號:2023-093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用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項目
公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西菱動力”)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已提前投入募集資金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165.18元置換預投資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獨立董事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發起人中泰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起人”)出具了同意的驗證意見,新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專項驗證報告。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籌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批準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登記的批準》(證監會許可證)〔2022〕2402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17、186、700股,發行價為19.5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35、999、985.00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251.61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329元,167元,733.39元。2022年12月28日,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轉入公司指定賬戶。新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查了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并于2022年12月29日發布了《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驗資報告》(XYZH/2022CDAA9B022號)。
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存入本次發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并與保薦機構和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如果募集資金凈額小于項目擬投資募集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調整并最終確定募集資金投資的優先順序和各項目的具體投資,募集資金不足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融資方式解決。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調整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三、提前投資自籌資金籌集項目,支付發行費用
(一)自籌資金提前投入募集項目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籌資金提前投資建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投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4.537、026.80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二)發行費用由自籌資金支付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總額為1、134、138.38元(以下發行費用均為無稅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綜上所述,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提前投資募集項目4、537、026.80元,發行費1、134、138.38元,共計5、671、165.18元。上述金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核,并出具了《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自籌資金的認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
四、籌集資金置換預投資的實施說明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先投資自有資金,募集資金到位后更換。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自籌資金預投資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金額共計5、671、165.18元,擬使用募集資金替換金額為5、671、165.18元,替換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等相關規定和發行申請文件的相關安排,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的使用,損害股東利益。
五、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的履行
(一)董事會審議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用5、671、165.18元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資金提前投入募集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更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更換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置換與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一致。募集資金的用途沒有變相變更,也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的利益。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募集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達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無變更或變相變更。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進行了審核確認,《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替代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認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代替前期已投入募集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的自籌資金。
(四)會計師事務所認證意見
新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公司出具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2022年修訂)《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中國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編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二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規定》,截至2023年1月31日,西菱動力以自籌資金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已如實反映在各個主要方面。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贊助商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預投資項目和自籌資金已經董事會、監事會批準,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驗證報告,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標準化經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募集資金的更換距離募集資金到達時間不超過6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不與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相沖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也不會發生變化或變相變化,損害股東利益。募集資金置換距募集資金到達時間不超過6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不與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相沖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也不會發生變化或變相變化,也不會損害股東的利益。發起人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4、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認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
5、《中泰證券有限公司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用募集資金替代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驗證意見》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0733 證券簡稱:西菱動力 公告編號:2023-094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6月21日,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在成都召開。2023年6月13日,董事長魏曉林先生召開并主持會議,書面通知全體董事。會議應有7名董事和7名董事。所有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都參加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已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經審議,董事會同意公司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更換已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具體項目如下:
■
詳見公司2023年6月21日登載的巨潮信息網。(http://www.cninfo.com.cn)《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已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編號:2023-093)。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0733 證券簡稱:西菱動力 公告編號:2023-095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6月21日,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在成都市青羊區騰飛大道29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3日書面送達全體監事,全體監事出席會議。全體監事推薦唐卓毅先生主持會議,會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募集資金置換已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自籌資金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更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更換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置換與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一致。募集資金的用途沒有變相變更,也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的利益。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詳見公司2023年6月21日登載的巨潮信息網。(http://www.cninfo.com.cn)《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已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編號:2023-093)。
投票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中泰證券有限公司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用募集資金替換預投資項目
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中泰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證券”)作為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西菱動力”)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人,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核實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并出具以下核查意見:
一、籌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批準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登記的批準》(證監會許可證)〔2022〕2402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17、186、700股,發行價為19.5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35、999、985.00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251.61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329元,167元,733.39元。2022年12月28日,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轉入公司指定賬戶。新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查了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并于2022年12月29日發布了《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驗資報告》(XYZH/2022CDAA9B022號)。
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存入本次發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并與保薦機構和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如果募集資金凈額小于項目擬投資募集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調整并最終確定募集資金投資的優先順序和各項目的具體投資,募集資金不足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融資方式解決。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調整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三、提前投資自籌資金籌集項目,支付發行費用
(一)自籌資金提前投入募集項目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籌資金提前投資建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投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4.537、026.80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二)發行費用由自籌資金支付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總額為1、134、138.38元(以下發行費用均為無稅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綜上所述,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提前投資募集項目4、537、026.80元,發行費1、134、138.38元,共計5、671、165.18元。上述金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核,并出具了《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自籌資金的認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
四、籌集資金置換預投資的實施說明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先投資自有資金,募集資金到位后更換。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自籌資金預投資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金額共計5、671、165.18元,擬使用募集資金替換金額為5、671、165.18元,替換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等相關規定和發行申請文件的相關安排,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的使用,損害股東利益。
五、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的履行
(一)董事會審議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用5、671、165.18元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資金提前投入募集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更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更換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置換與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一致。募集資金的用途沒有變相變更,也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的利益。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用募集資金替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審批程序是合法合規的,募集資金置換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2、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2、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沒有變化或變相變化,損害了股東的利益。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進行了審核確認,《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替代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認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代替前期已投入募集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的自籌資金。
(四)會計師事務所認證意見
新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公司出具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2022年修訂)《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中國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編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二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規定》,截至2023年1月31日,西菱動力以自籌資金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已如實反映在各個主要方面。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實,發起人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項目和支付發行費用已經董事會、監事會批準,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驗證報告,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標準化經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募集資金的更換距離募集資金到達時間不超過6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不與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相沖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也不會發生變化或變相變化,損害股東利益。募集資金置換距募集資金到達時間不超過6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不與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相沖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也不會發生變化或變相變化,也不會損害股東的利益。發起人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替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無異議。
保薦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劉 霆 關 峰
中泰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創業板上市公司標準化經營》、《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真調查核實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關于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事項,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募集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達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無變更或變相變更。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提前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進行了審核確認,《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替代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認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代替前期已投入募集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的自籌資金。
獨立董事(簽字)
吳 傳 華 趙 勇 賀 立 龍
2023年6月21日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募集項目
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驗證報告
XYZH2023年CDA9F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受委托,我們對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菱動力”)管理層編制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自籌資金專項說明》(以下簡稱“專項說明”)進行了驗證,截至2023年1月31日。
一、管理層的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南》 2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度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管指引第 2 編制《創業板上市公司標準化經營》相關規定的專項說明。本責任包括設計、實施、維護和籌集資金更換相關內部控制,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物理證據、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口頭證詞等必要證據,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的內容,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西菱動力管理層編制的專項說明發表驗證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認證業務標準》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查以外的認證業務》的規定進行了認證工作,以獲得專項說明是否沒有重大錯誤的合理保證。在實施驗證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實施了我們認為必要的驗證程序,包括檢查相關信息和文件、驗證會計記錄等,并根據獲得的信息做出專業判斷。我們認為,我們的認證工作為表達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三、認證意見
我們認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后附專項說明書已經發布 2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度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 2 編制《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規定,所有主要方面都如實反映了截至2023年1月31日以自籌資金預投資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
四、報告使用范圍
本報告僅供西菱電力用于替換預投資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使用不當造成的后果與實施本認證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募集項目
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專項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2022年修訂)第二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中國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二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規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公司”)現將籌集資金替換預投資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籌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登記的批準》(證監會許可[2022]2402號)批準,公司實際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為17、186、700.0股,發行價格為19.5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35、999、985.00元。2022年12月28日,扣除未支付的保薦承銷費用5、094、339.62元(不含稅)后的余額330、905、645.38元,已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對募集資金采用專項賬戶存儲制度,在銀行開立專項賬戶存儲上述募集資金,并與募集資金存儲銀行和發起人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非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為335、999、985.00元,扣除保薦承銷費、律師費、審計驗資費、發行上市手續費、材料生產費6、832、251.61元(不含增值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329、167、733.39元。募集資金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核,2022年12月29日發布XYZH/2022CDAA9B022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簽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元
■
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先投資自有資金,募集資金到位后更換。如果募集資金凈額小于上述項目募集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根據項目優先級,最終確定募集資金優先順序和項目具體投資,募集資金不足由公司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融資方式解決。
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329元、167元、733.39元,低于上述項目募集資金擬投資金額。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33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部分募集項目募集資金金額的議案》(公告號:2023-024)。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三、自籌資金提前投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籌資金提前投資建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投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4.537、026.80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四、發行費用由自籌資金支付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計劃用募集資金代替1、134、138.38元(以下發行費用均為不含稅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5.用募集資金替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審批情況
公司以募集資金代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所有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代替募集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六、結論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提前投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總額為5、671、165.18元,更換金額為5、671、165.18元。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中國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二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經營,公司以募集資金取代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保薦機構在實施前必須發表明確的同意意見,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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