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238 證券簡稱:和元生物 公告編號:2023-029
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流通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數量為24、200、800股。
● 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7月3日(因2023年7月1日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延)。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類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1月11日發布的《關于同意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的批準》(證監會許可證〔2022〕61號)同意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和元生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萬股,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上市。發行完成后,總股本為493、189、000股,其中424、181、006股,占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86.01%。07、994股,占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13.9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是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東1人,限售期為自限售股東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個月。限售股股東對應的限售股為24、200、8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總額的3.7746%。其中,公司實施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每10股將資本公積金轉換為3股,獲得5、584、800股。鎖定期即將到期,這部分限售股將于2023年7月3日終止限售并上市流通(因為2023年7月1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延)。
二、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數量發生變化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股本計劃〉提案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增加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493、189、000股,計劃轉147、956、700股,轉641、145、700股。股權分配以2023年5月29日為股權登記日,實施后,公司總股本已變更為641、145、700股。
除上述事項外,自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以來,公司股本數量沒有因其他事項而發生變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相關承諾
根據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招股說明書和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告,申請終止股份限制股東持有限制股票的相關承諾如下:
(一)承諾限售安排,自愿鎖定股份,延長鎖定期限
“承諾人承諾,自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諾人直接持有的發行人上市前發行的股份,也不建議發行人回購這部分股份。
除上述限售安排外,承諾人進一步承諾:
(1)作為發行人提交發行上市申請前12個月內的新股東,承諾人不得在發行人提交發行上市申請前12個月內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建議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承諾人承諾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減持發行人股份。”
(二)持股減持意向承諾
股東深圳市倚峰十期風險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除上述限售安排承諾外,還承諾:
“(1)合伙企業/公司計劃長期持有發行人股份。合伙企業/公司持有的發行人股份鎖定期屆滿后,合伙企業/公司計劃減持股份的,將認真遵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減持股東的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減持股份的計劃。
(2)合伙企業/公司在減持發行人股份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公告(但合伙企業/公司與一致行動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總額低于5%的除外),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合伙企業/公司減持發行人股份的方式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減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招標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合伙企業/公司減持發行人股份的程序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保證本合伙企業/本公司減持發行人股份。
(4)合伙企業/公司違反上述承諾的,合伙企業/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解釋未履行的具體原因,并向股東和公眾投資者道歉;合伙企業/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諾而獲得收入的,增值收入歸發行人所有;在向發行人全額支付增值收入之前,發行人有權暫時扣除合伙企業/公司應得的現金股息,直至合伙企業/公司將違反承諾產生的收入全額交付給發行人。”
除上述承諾外,限售股股東申請上市無其他特別承諾。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請上市的限制性股東應嚴格履行相應的承諾,不存在影響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關承諾。
四、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認為,和元生物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持續監管》、《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11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數量和上市流通時間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法規、相關規定和股東承諾;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東嚴格監管。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解除和元生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總數為24、200、8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3.7746%。
(二)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7月3日(因2023年7月1日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延)。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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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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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網上公告附件
《海通證券有限公司關于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驗證意見》。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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