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0120 證券簡稱:浙江東方 編號:2023-019
債券代碼:163604.SH 債券簡稱:20東方02
債券代碼:175914.SH 債券簡稱:21東方01
債券代碼:188936.SH 債券簡稱:21東方02
債券代碼:138898.SH 債券簡稱:23東方01
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擬投資參與投資產業投資基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投資目標名稱:上海浦東領先區國泰君安科技創新1號私募股權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名稱,以下簡稱“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1號基金”,最終名稱以注冊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名稱為準)。
● 投資金額:浙江東方集團產融投資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產融”)擬認繳出資2億元作為有限合伙人。
●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 風險提示:浦東領導區科技創新基金成立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規定的期限內是否完成記錄仍不確定;投資基金合伙人可能未能成功籌集資金,受宏觀經濟、行業周期、投資目標管理變化等多種因素影響,可能存在投資效益低于預期的風險。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根據后續事項的進展情況。請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投資概述
東方產融全資子公司擬認繳出資2億元,投資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作為有限合伙人。浦東領導區科技創新基金認購投資規模不少于40億元(目前預期認購規模41億元),持續8年,其中投資期4年,退出期4年,由執行合伙人提出,經合伙人會議決定可延長一次或多次。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將重點投資于新興科技、醫療衛生、綠色發展等行業。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投資事項不需要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本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基金基本情況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
國泰君安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君創新投資”)將是浦東領導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的基金經理和執行合伙人。國君風險投資成立于2009年,是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的全資子公司。是國泰君安專業從事私募股權基金業務的平臺。目前注冊資本實收75億元,基金管理人注冊號PT26001780。
國軍風險投資深度培育新興技術、醫療衛生、綠色發展、民生消費等重點產業,建立以母公司基金、產業基金、城市更新基金為基礎的多層次業務體系,資產管理規模超過600億元。
(二)浦東引領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上海浦東領導區國泰君安浦東領導區科技創新1號私募股權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名稱,最終名稱以注冊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名稱為準)。
2、存續期:存續期為8年,其中投資期為4年,退出期為4年,執行合伙人提出提案,經合伙人會議決定可延長一次或多次。
3、基金規模:投資規模不低于40億元(目前預計認購規模為41億元)。
4、基金投資安排:基金計劃按四個階段分批支付,每個階段的投資為每個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的25%。具體出資時間以執行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的支付需求發出的出資支付通知為準。
5、基金投資方向:重點投資新興科技、醫療衛生、綠色發展等行業。
6、基金投資方式:通過子基金間接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可以直接對未上市被投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也可以通過參與并購定向增發的方式對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及法律、合伙協議允許的其他投資方式。
7、投資原則:1)單一投資項目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25%;2)如果項目直接投資,單個投資項目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當時投資項目資產的25%;3)基金投資于子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可投資金額的70%,剩余資金可直接投資于項目;4)單個子基金投資的基金一般不超過子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10%,原則上,出資額不得超過5億元;5)債權投資(如有)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基金實收出資額的20%。
8、基金決策機制:浦東領導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共五席,其中執行合伙人提名兩席,上海浦東領導區投資中心 (有限合伙)提名1席,其余2名由執行合伙人認可的2名有限合伙人提名。每個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享有一票表決權,決策事項必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形成有效決議。在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上,東方產融可以提名一名觀察員。
9、基金管理費:對于任何合伙人,合伙企業應按以下方式計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1)投資期內,管理費率為1%/年,計算基數為合伙人實收出資額;(2)退出期內,管理費率為1%/年。計算基數為合伙人按投資成本分攤比例計算的投資成本,扣除合伙企業退出并分配項目的實收出資額;(3)延長期不收取管理費。
10、基金收入分配:合伙企業的可分配收入,分配給普通合伙人的部分應直接分配給普通合伙人,分配給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給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1)返還有限合伙人的累計實收出資:返還有限合伙人的累計實收出資,直至有限合伙人收回累計實收出資。(2)支付有限合伙人超額收益計提基準:按第(1)款分配后,如有余額,分配給有限合伙人,直至有限合伙人實收出資額達到(單利)年化收益率的8%。(3)按第(1)和(2)款分配后,如有余額,10%分配給普通合伙人,90%分配給有限合伙人。
11、退出機制: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基金將根據項目的不同性質和市場機會選擇最佳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上市、新三板上市、被投資企業股權/股份轉讓、并購、基金股份轉讓、清算等適用法律,投資決策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簽訂,合伙人的投資金額、合伙合同的內容和具體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終簽訂的正式合同文本為準。
三、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東方產業與金融參與投資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是公司積極應對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支持浦東領先區建設的具體措施,也有利于綠色新興科技產業的優質發展。本次交易有助于東方產業和金融在獲得預期投資效益的同時,與專業機構合作,實現專項基金合作、產業基金互動等方面的雙贏局面。基金投資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風險分析及對策
浦東領導區科技創新1號基金成立后,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備案仍存在不確定性風險;投資基金未能成功籌集資金的風險;在后續投資經營過程中,可能受宏觀經濟、行業周期、資本市場、政策因素、投資目標企業自身經營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存在投資效益低于預期的風險。鑒于上述風險,公司將密切關注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的設立、運營管理和投資項目的實施,努力防范和降低投資風險。鑒于上述風險,公司將密切關注浦東領先區科技創新一號基金的設立、運營管理和投資項目的實施過程,努力防范和降低投資風險。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根據后續事項的進展情況。請注意投資風險。
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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