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601 證券簡稱:中國太保 公告編號:2023-022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分紅分紅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1.02元(含稅)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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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2023年6月28日,截至股權登記日:00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注冊的所有a股股東。
本公告不適用于H股股東現金紅利發放的具體操作。詳情請參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2023年3月26日和2023年5月28日的網站(www.hkexnews.hk)發布的相關公告。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9.620、341、455股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1.02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9.812、748、284.10元。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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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成員辦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股息發放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股息。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股息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并在辦理指定交易后發放。
2.自行分配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對于a股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股份持有期限超過一年的,股息紅利收入暫免征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1.02元;個人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1.02元。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應當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給主管稅務機關。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現金紅利,公司按照《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繳納股息、股息、利息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按10%的稅率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918元/股。QFII股東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QFII股東應當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以下簡稱“上海證券交易所”),其股息紅利由公司以a股股票名義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分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扣申報。稅后每股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918元。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屬于其他國家的稅務居民,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務協議規定的股息紅利所得稅稅率低于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向公司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享受稅務協議待遇。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照稅務協議稅率計算的稅款與應納稅款的差額進行退稅。
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分配日等時間安排與公司a股股東一致。
(4)投資本公司在倫敦證券交易所發行的全球存托憑證(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符合國內外相關監管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以下簡稱“GDR投資者”),其現金紅利由公司以GDR對應的國內基礎a股名義持有人Citibank, National Asssociation分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收規定,公司按10%的稅率扣繳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收規定,公司按10%的稅率扣繳所得稅。GDR投資者取得GDR股息收入后,需要享受相關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按照規定向公司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GDR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日與A股股東的股權登記日相同,現金紅利由Citibank支付, National 2023年7月6日,倫敦時間Asociation通過Euroclearear Bank SA/NV、 Clearstream Banking, S.A.向GDR投資者發放。
(5)其他a股股東(含機構投資者)自行繳納現金紅利所得稅,實際發行每股稅前1.02元現金紅利。
五、相關咨詢辦法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21-58767282
聯系傳真:021-68870791
聯系電郵:ir@cpic.com.cn
特此公告。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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