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729 證券簡稱:重慶百貨 公告號:臨2023-049
重慶百貨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68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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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是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公司2023年5月5日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差異化分紅轉讓方案:
(1)差異化分紅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股權分配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總數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0.68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272元、542元、892.28元(含稅)。
(2)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的處理依據及計算公式
截至目前,公司總股本為406、528、465股,扣除不參與利潤分配的回購賬戶中回購的A股總額為5、730、094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份為400、798、371股。
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按以下公式計算:
除權除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現金紅利)÷(1+流通股變動比例)
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計劃,公司利潤分配僅為現金股息分配,無股票交付和增值分配。因此,公司的總股本不會改變,虛擬分配的流通股比例=(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實際分配的轉移比例)÷總股本=0。
公司總股本為406、528、465股,回購5、730、094股,因此應參與利潤分配的股份為400、798、371股(406、528、465-5、730、094股)。因此,虛擬分配的每股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配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400,798,371×0.68)÷406,528,465≈0.6704元。
除權除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0.6704)÷(1+0)。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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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自行分配對象
(1)自行分配對象
① 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
② 流通股股東有限銷售條件:
A.重慶市中區文化局
B.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涉及的51個激勵對象(激勵對象名單見2022年8月31日公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2)收集方法
① 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中區文化局憑以下手續到公司領取:
A. 受托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B. 股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C. 授權委托書
D. 股東證券賬戶卡復印件復印件復印件
② 上述51個激勵對象持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發放;根據《關于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號:臨2020-023),增持股份的現金紅利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發放。
3.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無限銷售條件流通的現金紅利,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根據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0.68元;個人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0.68元。個人轉讓股份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應當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給主管稅務機關。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2009年1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按扣除10%企業所得稅后的金額,每股稅后實際發現金股息0.612元。股東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紅利收入的,可以在取得股息紅利后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3)對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股東,根據《關于上海證券市場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以股票名義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分配,公司按10%稅率扣繳所得稅,每股發現金紅利0.612元。
(4)機構投資者自行繳納股息、紅利所得稅,實際發現金股息為稅前每股0.68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聯系地址:重慶市渝中區青年路18號商社樓11層
聯系部門:公共事務部(董事辦)
聯系電話:023-63845365
特此公告。
重慶百貨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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