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以來,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重大決策部署中指出:各級政府部門不得因政府換屆、規劃調整、政策變更等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予以補償,并加大涉企遺留問題解決力度,防止“新官不理舊賬”,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
湖北省荊門市吉洪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吉洪向媒體反映:因相關部門暫時未能平衡廊橋水岸棚戶區改造項目所虧損的6545.58萬元,造成此棚改項目停工近3年,62戶還建戶目前還未順利回遷。荊門市吉洪置業有限公司請求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增進民生福祉。
一、東寶區廊橋水岸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事實和經過
1、2010年,位于荊門市東寶區泉口街道蘇畈橋社區四干渠以東、竹皮河以南、泉口河新村居民點以北地段廊橋水岸項目啟動。2011年,經荊門市舊改辦、市棚改辦批準,該項目納入荊門市中心城區危房改造項目,2014年納入荊門市中心城市棚戶改造項目。
2、2013年8月16日,高吉洪以荊門市吉洪置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土地成交價1849萬元競得泉口河新村廊橋水岸棚戶改造項目土地使用權,負責對該區域征拆的28戶居民實施棚戶改造,時任主管城建副市長黃愛國現場調研,強調棚戶改造不能溜掉一戶的指令,要求吉洪置業公司在28戶的基礎上繼續征拆,整片改造。
3、2014年10月28日,荊門市中心城區城市棚戶改造工作組做出重新核定泉口河新村改造范圍,調整后被改造征收住戶為62戶,拆遷面積為16329.7平方米。該地塊實際居住65戶,而這次調整,在最初28戶的基礎上增加了34戶,占地面積卻減少2414平方米,共需還建面積25072.1平方米,嚴重增加了吉洪置業公司棚戶改造的資金成本。
4、2016年4月11日,荊門市吉洪置業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許可證,批準建設64805.48平方米,共計五棟,可售住宅424套。2017年6月,廊橋水岸棚改項目在完成征拆后正式動工建設。在此期間,吉洪置業公司投入大量的征拆資金、過度安置資金、建設資金到廊橋水岸棚改項目上,由于棚改住戶增加,占地建設面積減少,而征拆面積增加四倍,致使投入資金成本增加,導致該項目嚴重虧損停工建設。到目前為止,僅豎立四棟高低不一致的建筑框架結構爛尾在工地項目上,嚴重影響市容市貌。
5、高吉洪多次向市、區兩級政府部門領導反映要求對廊橋水岸棚改項目根據變化的拆遷情況重新給予拆遷補償清算。直到2019年,時任荊門市常務副市長趙俊采取一事一議解決問題的方式,簽批同意用另外土地掛牌出讓,用該土地出讓的收益解決廊橋水岸棚改項目的征拆補償費的資金缺口。依據該批示,時任東寶區常務副區長梅勇馬上批示區職能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解決廊橋水岸棚改項目問題向區政府打報告,并要求區自然資源局提出平衡地塊方案。2021年9月28日,東寶區住建局向區人民政府申請批復《關于廊橋水岸棚改項目另配土地平衡的請示》,請示內容為由于該項目還建面積過高,無法實現資金平衡,經荊門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初步測算,該項目預計虧損6545.58萬元,因該項目是棚改項目,根據市政府研究決定,由東寶區負責另配地塊綜合算賬后予以化解,以實現廊橋水岸棚改項目的虧損平衡。
6、2021年11月,恰好正逢東寶區委、區人民政府換屆,落實解決廊橋水岸棚改項目平衡資金問題的相關工作停滯無法推進。一個月后,高吉洪向現任主管領導常務副區長楊曉勇匯報請求推進落實解決廊橋水岸棚改項目虧損平衡方案。2022年,東寶區相關部門對吉洪置業公司的財務賬目進行了兩次審計查賬,結果顯示該項目已完成資金投資成本為10569.82萬元,財務審計沒有問題。但該項目已停工近3年,企業每天損失幾萬元。
7、高吉洪就此問題不斷的向市、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門反映。到2023年4月21日,荊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在市政府召開了廊橋水岸棚改項目政策落實督辦會議。2023年4月26日,東寶區政府辦公室向荊門市政府督查室呈報《關于廊橋水岸項目問題的情況報告》,該份報告首先確認了廊橋水岸項目為棚戶改造項目;62戶還建戶及18戶購房戶長年信訪要求得不到解決,對社會造成嚴重不穩定因素;該項目長期爛尾,嚴重影響市容市貌,且容易發生安全事故,需盡快復工建設。東寶區政府辦向市政府提請解決事項建議:繼續實施異地平衡政策,計劃將位于楊沖路以北約140畝的地塊用于異地平衡解決方案;由市棚改辦對方正會計事務所編制的《廊橋水岸投資收益分析報告》予以審核認定后報市政府同意實施;根據市政府批復意見,由東寶區另尋合適地塊報市級相關部門同意后,在東寶區級平臺公開掛牌出讓,出讓金收益用于該項目平衡;由市住建局負責監管后期建設資金等。
8、2023年5月25日,高吉洪向荊門市委胡書記寫了專題匯報,胡書記于6月19日簽批“請少蓮、雷華同志閱處”。市委趙副書記于6月25日簽批“請東寶區做好政策落實梳理工作,報市工作專班研究。”同時,高吉洪還向荊門市人民政府陳家偉市長寫了專題匯報材料,陳市長于6月2日簽批“請雷華同志調查處理并報告有關情況。”雷華副市長也于6月7日簽批“歷史遺留問題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也要依法依規抓緊妥善解決,體現勇氣和擔當,開發、還建、拆遷、重組、破產、安置等各環節是否能統籌,或是分開來解決,請東寶區委、區政府組織認真研究論證,報出方案報告市政府,請江穩、董勇同志重視。”
二、相關部門暫時未能平衡廊橋水岸棚戶區改造項目所虧損的6545.58萬元,導致此棚改項目停工近3年,62戶還建戶還未能順利回遷。
1、早在2014年6月7日荊門市人民政府就出臺了《荊門市中心城區城市棚戶區改造辦法》,該辦法規定:中心城區棚改項目的實施主體是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對各區政府在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組織實施方案,并對在本行政區域中出現單個項目不能平衡的,城市棚戶改造項目應當以豐補歉,實現綜合平衡,確有需要的,可以跨區域平衡。
2、荊門市吉洪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廊橋水岸項目棚戶改造實施方,投入大量資金用于征拆、安置、建設,目前整個項目已投入一個億的資金。由于還建戶數量調整增加,項目成本增大,出現資金嚴重困難,吉洪置業公司解決不了自身資金壓力后找東寶區政府請求予以解決資金平衡。從相關文件來看,廊橋水岸項目毋容置疑是一個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無論在項目的啟動、建設期間,荊門市、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門至今沒有否定該項目是棚戶區改造項目,所以廊橋水岸項目應按棚改項目政策執行。
三、荊門市吉洪置業有限公司訴求
城市范圍內棚戶區改造項目是由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項目盈虧平衡,政府在政策上兜底的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安居工程,回遷安置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但此次棚改項目已歷經10余年,62戶回遷安置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導致長年信訪,項目停工爛尾影響城市的市容市貌。
為此,荊門市吉洪置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吉洪請求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高度關注和重視,請求相關部門盡快拿出解決方案,平衡廊橋水岸棚戶區改造項目所虧損的6545.58萬元,以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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