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
重要提示
1.易方達養老目標日期2050年持有混合基金(FOF)(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2050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規定(FOF)募集注冊批準(證監會許可[2022]3185號)。
2.本基金為合同型開放型和混合型基金(FOF)。在目標日期(即2050年12月31日)之前(含當日),本基金設定每份基金股的最短持有期限為5年(每年按365天計算,下同)。投資者認購或認購基金股后,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認購確認日至贖回確認日不得少于5年。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記機構均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托管人為中國農業銀行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將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通過基金經理指定的銷售機構公開銷售。基金經理可以根據認購情況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布,但最長不得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5.籌集規模的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20億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募集規模接近、達到或超過20億元的,提前結束募集。
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包括第一天)募集截止日期后,累計有效認購申請金額(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超過20億元,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最終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規模的有效控制。當最終比例確認發生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布比例確認情況和結果。募集期結束后,未確認的部分認購資金將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20億元-末日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末日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
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
利息不包括“末日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和“末日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
當部分確認發生時,末日投資者的認購率按單個認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計算,末日認購申請的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申請的確認結果以基金登記機構的計算和確認結果為準。
6.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的海外投資者、法律、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為保證基金的正常投資運作,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有權拒絕資產管理產品(包括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購買可能影響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等交易場所開立賬戶和交易的基金。
7.本基金的目標日期為2050年12月31日,主要適用于2045-2055年左右預計退休的投資者。投資者必須了解養老目標日期基金只是退休養老投資計劃的一部分,因此基金在投資者退休期間可以提供足夠的退休收入,基金份額凈值將隨市場波動,即使在接近目標日期或目標日期后,基金仍有基金份額凈值下降的風險,可能導致投資者退休或退休后面臨投資損失。請投資者根據自身年齡、預期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做出謹慎的投資決策。
8.認購最低限額
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非直銷機構或公司網上直銷系統首次認購的最低限額為1元,最低限額為1元;投資者通過公司直銷中心首次認購的最低限額為5萬元,最低限額為1萬元。各銷售機構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對最低認購限額和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應當同時遵守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以上金額均含認購費)。
投資者可以在募集期內多次認購基金股份。在基金首次募集規模的上限內,單個投資者的累計認購金額不設上限。但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可能導致單個投資者持有基金股份的比例達到或超過50%或變相避免50%集中的情況采取控制措施。
9.投資者可以在認購期間多次認購本基金。登記機構確認認購股份后,不予撤銷。
10.投資者想購買本基金,必須開立本公司的基金賬戶,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賬戶或資金認購,也不得非法融資或幫助他人非法認購。
11.投資者應保證認購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有權自行控制,不存在法律、合同或其他障礙。
12.銷售機構接受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并不意味著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以登記機構(即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銷售機構查詢最終交易確認和認購份額。
13.本公告僅為2050年易方達養老目標日期的混合基金(FOF)說明銷售的相關事項和規定,投資者想了解基金的細節,請詳細閱讀并發表在我公司官網上(www.efunds.com.cn)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2050年易方達養老目標日期持有期混合基金(FOF)招聘說明書。
14.本基金的招股說明書和公告將同時在本公司網站上發布(www.efunds.com.cn)。投資者也可以通過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了解基金募集的相關事宜。
15.請咨詢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開戶、認購等細節。
16.對于未開設銷售網點的投資者,請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18088)和直銷中心專線電話(020-85102506)咨詢購買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各種情況適當調整募集安排。
18.風險提示
基金名稱包含“養老金”一詞,但不代表收入保障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承諾。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投資以任何方式不受損失、投資者的一定利潤、最低收益或市場平均績效水平的影響。
本基金不保證資本,投資者投資本基金并不意味著將資金作為存款存入銀行或存款金融機構,本基金有無法獲得收入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在目標日期(即2050年12月31日)之前(含當日),本基金對每個基金的股份設定5年最短持有期(每年按365天計算,下同),本基金不上市交易。投資者認購或認購基金份額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認購確認日至贖回確認日不得少于五年。投資者投資本基金的每個基金份額至少需要持有五年,面臨五年最短持有期內贖回無法確認的流動性風險和基金凈值波動較大的風險。投資者應當根據自己的投資目標、投資期限等情況作出投資決策。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由于其投資涉及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基金凈值將波動。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請仔細閱讀基金招股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信息總結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征,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合理判斷市場,獨立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認購基金的意愿、時間、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決策,承擔基金投資的各種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獨特風險包括但不限于:(1)無法獲得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2)目標日期策略投資的獨特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大比例投資特定資產的獨特風險、既定投資比例限制不能靈活調整的風險、風險收益特征變化的風險、投資者投資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3)基金實際資產配置比例可能與預設下降曲線不同,下降曲線可能調整的特殊風險;(4)目標日期后基金轉型的風險;(5)主要投資于基金面臨的獨特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資基金業績不達目標影響基金投資業績的風險、贖回資金到達時間晚影響投資者資金安排的風險、雙重收費風險、投資QDII基金的獨特風險、投資香港互認基金的獨特風險、投資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級市場投資風險、被投資基金的經營風險、被投資基金經理的經營風險及相關政策風險;(6)基金經理基金可能面臨的風險較大比例;(7)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內地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互聯機制允許的香港證券市場和香港證券交易機制所面臨的風險;(8)基金投資范圍包括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存托憑證、資產支持證券等特殊品種所面臨的其他額外風險。此外,基金還將面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稅收風險、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達,以及銷售機構對基金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等一般風險。
本基金的具體經營特點見基金合同和招股說明書的約定,投資本基金可能面臨的風險見招股說明書的“風險披露”部分。
基金屬于混合基金(FOF),理論上,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股票基金(FOF),債券基金中的基金高于債券基金(FOF)、貨幣市場基金和貨幣基金(FOF)。2050年12月31日,本基金采用目標日期策略。隨著時間的推移,基金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將逐漸降低,從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到目標日期。
基金可以通過內地和香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投資香港證券市場,除了承擔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外,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香港證券市場投資風險、內地和香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投資風險等獨特風險。本基金通過內地和香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投資的風險見招股說明書。
基金可以根據不同配置地的投資策略需求或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香港股票或不投資于香港股票。基金資產不一定投資于香港股票。
本基金的目標日期為2050年12月31日,主要適用于2045-2055年左右預計退休的投資者。投資者必須了解養老目標日期基金只是退休養老投資計劃的一部分,因此基金在投資者退休期間可以提供足夠的退休收入,基金份額凈值將隨市場波動,即使在接近目標日期或目標日期后,基金仍有基金份額凈值下降的風險,可能導致投資者退休或退休后面臨投資損失。請投資者根據自身年齡、預期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做出謹慎的投資決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方自負”原則,投資者對基金經營狀況和基金凈值變化造成的投資風險負責。此外,基金以1元的初始面值籌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單位份額凈值低于1元的初始面值存在風險。
與銀行儲蓄不同,基金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可能會獲得更高的回報或損失本金。投資是有風險的。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的招股說明書和基金合同。
基金過去的業績并不意味著其未來的業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基金業績的保證。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況
1. 基金名稱
2050年易方達養老目標日期持有混合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碼:017696)
2. 基金的經營模式和類型
合同開放式、混合基金中的基金(FOF) 。
在目標日期(即2050年12月31日)之前(含當日),本基金設定每份基金股的最短持有期限為5年(每年按365天計算,下同)。投資者認購或認購基金股后,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認購確認日至贖回確認日不得少于5年。
3. 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股份的銷售面值為1.00元。
5. 基金投資目標
在投資管理過程中遵循每一個過程既定階段的投資比例,動態調整主要資產配置,控制基金下行風險,努力實現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6. 募集對象
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的海外投資者、法律、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為保證基金的正常投資運作,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有權拒絕資產管理產品(包括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購買可能影響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等交易場所開立賬戶和交易的基金。
7. 募集時間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股份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該基金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開發行。在認購期間,該基金同時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出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認購情況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布,但最長不得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基金募集總額不少于2億元,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備案條件,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4)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入專門賬戶,任何人不得在募集行為結束前使用。募集期間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將轉換為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5)自基金股份出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基金合同不符合法定生效條件的,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將募集資金加上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基金認購人。
二、認購方法及相關規定
1. 認購方式
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2. 認購費率
本基金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投資者在募集期間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用按每個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1)基金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國家社會保障基金、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經營收入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劃和集合計劃)、其他可以投資基金的社會保險基金,以及依法登記認定的慈善機構,實行不同的優惠認購率。如果未來有住房公積金可以投資基金、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和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型養老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將其納入實施不同優惠認購率的投資群體。
上述投資群體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認購基金的認購率見下表:
■
2)其他投資者認購本基金的認購率見下表:
■
募集期間,本基金不對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使用銀行卡直接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開展認購費率優惠活動。
本基金的認購費用由認購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營銷、銷售、注冊等募集期間發生的費用,不足部分列入基金管理人的經營成本。
3. 計算認購股份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計算公式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率)
(注:固定金額認購費用適用于認購金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認購,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費=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例1:投資者(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國家社會保障基金、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經營收入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劃和集合計劃)、其他可以投資基金的社會保險基金,以及依法登記認可的慈善機構;住房公積金、個人養老賬戶、養老基金監管機構認可的新型養老基金)通過管理人直銷中心投資100只基金,000元,認購率為0.10%,假設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可認購基金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100,000/(1+0.10%)=99,900.10元
認購費用=100,000-99,900.10=99.90元
認購份額=(99,900.10+50)/1.00=99,950.10份
也就是說,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基金,假設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可獲得99950.10份基金份額。
例2:投資者(其他投資者)投資本基金1萬元,認購率為1.00%。如果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認購基金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100,000/(1+1.00%)=99,009.90元
認購費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認購份額=(99,009.90+50)/1.00=99,059.90份
也就是說,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基金,假設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可獲得99059.90份基金份額。
認購份額計算中涉及金額的計算結果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認購費不屬于基金資產。
4. 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法
募集期間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將轉換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轉讓的金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5. 認購的確認
投資者通常可以在T+2天后(包括當天)到基金銷售網點查詢交易情況。銷售機構接受投資者認購申請并不意味著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
6. 根據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費、會計費、律師費等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7. 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采用全額支付的認購方式。投資者認購時,應當按照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支付。投資者可以在募集期內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份認購申請單獨計算。登記機構確認認購股份后,不予撤銷。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賬戶或資金認購,也不得非法融資或幫助他人認購。
2.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非直銷機構指定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也可以選擇到公司直銷中心或登錄公司在線直銷系統。
3.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認購。
4.在公司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結算賬戶。未來,投資者贖回、股息和無效認購(申請)購買的資金退款將通過本賬戶結算。在非直銷機構銷售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當指定相應的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二) 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認購手續:
1.業務辦理時間:
9.基金發售日: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普通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由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二)出示民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登記書原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三)提供銀行出具的銀行賬戶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4)提供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含印章卡),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
(5)提供電子交易協議,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出示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正反面復印件;
(7)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
(8)提供《調查問卷》,由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經辦人簽字、《投資者風險通知函》;
(九)提供《機構稅務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機構類型為消極非金融機構的,還應當提供《控制人稅務居民身份聲明》,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控制人簽字。
機構專業投資者開戶需要提供的材料請參考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機構客戶業務操作指南》。具體業務處理規則以公司直銷中心的規定為準。機構投資者開戶信息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造成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三、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時應提交以下信息:
《開放式基金認購/認購、贖回、轉換交易等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預留印章和授權經辦人簽字。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以提供規定的信息,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投資者提示
請機構投資者盡快向直銷中心索取賬戶和交易申請表。投資者也可以從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上下載直銷業務申請表,但在辦理業務時,必須確保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銷中心的業務申請表不同于非直銷機構的銷售網點,投資者不得混用。
6.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85102506
(三)非直銷機構
機構投資者在非直銷機構的開戶和認購程序,以各非直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付款方式
1.通過公司直銷中心或網上直銷系統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要全額支付。具體方法如下:
(一)機構投資者應當自申請認購之日起17日:00前,將全額認購資金轉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公司開立的直銷專戶。
a.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東城分行
賬號: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分行
賬號:665257735480
c.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參見我們的網站。
投資者未按上述方式支付認購款項,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專戶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轉賬憑證時,請注明其用途。
(3)機構投資者通過公司直銷中心提交認購申請時,可選擇當日有效或3天內有效(默認為當日有效)。資金逾期到達的,視為無效申請;3天內有效申請以實際資金到達日為有效申請受理日,資金晚于當日截止日期的,第二天為有效申請受理日。
2.通過非直銷機構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當準備足夠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非直銷機構扣除。
3.以下情況視為無效認購,款項退還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一)投資者已繳費,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二)投資者已付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者未確認認購申請的;
(三)投資者支付金額低于申請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支付時間晚于日本公司認購基金結束的截止日期;
(5)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個人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程序
(一) 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不得委托他人開戶。P>
2.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申請認購。
3.個人投資者通過非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提前開立非直銷機構指定的資金賬戶卡;個人投資者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辦理基金業務,必須提前開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未來,投資者只能通過本賬戶結算認購、贖回、股息和無效認購的資金退款。
4.個人投資者可以在非直銷機構指定的網點認購基金,也可以選擇到公司直銷中心或登錄公司在線直銷系統。
(二) 開戶和認購程序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辦理
1.業務處理時間
9.基金發售日: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個人投資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供本人簽署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供正反復印件;
(3)出示投資者指定銀行存折(卡)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4)提供本人簽署的問卷調查;
(5)提供本人簽署的《個人稅務居民身份聲明》一份;
(6)公司直銷中心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寫的《開放式基金認購/認購、贖回、轉換等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2)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正反面復印件。
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投資者提示
(1)有興趣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應盡快向直銷中心索取賬戶和交易申請表。個人投資者也可以從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直銷業務表格上下載,但在辦理業務時,必須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2) 不同于非直銷機構的銷售網點,直銷中心的業務申請表不同于個人投資者。
(3)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85102506
(三)非直銷機構
個人投資者在非直銷機構的開戶和認購程序,以各非直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付款方式
1. 通過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認購的個人投資者,應當準備足夠的認購資金存入公司網上直銷系統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并在提交認購申請時實時支付。
2. 個人投資者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認購,需要全額支付,具體方式如下:
(一)個人投資者應當自申請認購之日起17日:00前,將全額認購資金轉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公司開立的直銷專戶。
a.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東城分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b.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分行
賬號:665257735480
c.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參見我們的網站。
投資者未按上述方式支付認購款項,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專戶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資者在銀行填寫轉賬憑證時,請注明其用途。
(3)個人投資者通過公司直銷中心提交認購申請時,可選擇當日有效或3天內有效(默認為當日有效)。資金遲于截止日期的,視為無效申請;3天內有效申請以實際資金到達日期為有效申請受理日期,資金遲于當日截止日期的,第二天為有效申請受理日。
3.個人投資者通過非直銷機構認購的,應當準備足夠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非直銷機構扣除相應的資金。
4.下列情形將被視為無效認購,資金將退還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一)投資者已繳費,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二)投資者已付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者未確認認購申請的;
(三)投資者支付金額低于申請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支付時間晚于日本公司認購基金結束的截止日期;
(5)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轉讓登記和退款
1. 基金登記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結束后轉讓基金權益。
2. 發售期內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自認購申請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劃出投資者的結算賬戶。發售后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自驗資完成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劃出投資者的結算賬戶。
六、基金資產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日期后,根據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基金管理人將有效認購資金(不含認購費)和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納入托管銀行專用賬戶。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2. 基金合同符合生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基金驗資備案手續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 基金合同不生效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將募集資金加計的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本次募集的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銀行大廈40-43層,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
法定代表人:劉曉艷
成立時間:2001年4月17日
聯系電話:400 881 8088
傳真:(020)38799488
聯系人:閔俊杰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街69號
辦公地址:凱晨世貿中心東座,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街28號
法定代表人:谷書
設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電話:010-66060069
聯系人:秦一楠
(三)銷售機構
1. 直銷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銀行大廈40-43層,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
法定代表人:劉曉艷
電話:020-85102506
傳真:400 881 8099
聯系人:梁美
網址:www.e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
本公司直銷中心及網上直銷系統銷售本基金,網點詳見本公司網站。
在募集過程中,客戶可以通過客戶服務中心電話(4008818088)查詢募集相關事宜、開放式基金投資咨詢和投訴。直銷中心的客戶也可以通過直銷中心電話查詢匯入資金的到達情況。
2. 非直銷機構
暫無。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布。
(四)登記機構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銀行大廈40-43層,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
法定代表人:劉曉艷
電話:4008818088
傳真:020-38799249
聯系人:余賢高
(五)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6號2401、2501
辦公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珠江東路16號高德置地冬廣場G座24樓
負責人:聶衛國
電話:020-83338668
傳真:020-83338088
經辦律師:徐桐桐、李曉
聯系人:徐桐桐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本基金的法定驗資機構。
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安永大樓17層,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01-12室
主要營業場所:安永大樓17層01-12室,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
執行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注冊會計師:昌華、馬靜
聯系人:昌華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易方達養老目標日期2050年持有
期混合基金中的基金(FOF)基金
合同及招股說明書提示公告
2050年易方達養老目標日期持有混合基金中基金(FOF)2023年6月16日,基金合同全文及招股說明書全文(www.efunds.com.cn)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資者查閱的披露。如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18088)咨詢。
基金經理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負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請充分了解基金的風險和收益特征,并做出仔細的投資決定。
特此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