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20 證券簡稱:中貝通信 公告編號:2023-048
中貝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供貨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協議名稱:電單車電池系統采購供應框架協議
● 合同金額:約5.84億元(含稅)
●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將對當期和未來業績產生積極影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
● 履行期限:2023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簽署的合同為供貨框架性合同,電池價格將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進行季度聯動,協議實際結算金額根據每批訂單計劃與實際簽收數量確定,最終合同金額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交易概述
近日,中貝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乙方”)與人民出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簽訂了電單車電池系統采購供應框架協議,甲方計劃采購公司磷酸鐵鋰電池48V23AH系列產品作為電單車能源系統方案的電池單元,共計采購48V23AH電池包40萬套。
人民出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智慧交通、綠色出行、分布式儲能換電領域的科技型企業。公司秉著傳承紅色基因,深度融合主流媒體渠道優勢,推動慢行智慧交通行業高速發展,通過5G智能慢行交通大數據平臺,以新國標公共電動自行車為抓手,專注于5G慢行智慧交通體系建設,以數據助力、科技助力為地方政府重塑電動自行車和共享單車產業做出表率。同時利用自身資本優勢,加速實現民用超標超速電動摩托車向新國標限速電動自行車方向轉變,加速城市安全儲能電池的使用。目前全國運營車輛超20萬臺,注冊用戶量超2億,運營城市100+,解決就業8000多個,累計節約碳排放72萬噸。
二、合同對方當事人情況
1、人民出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人民出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21年8月26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GYDAK98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000萬元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是: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機械設備研發;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工業設計服務;專業設計服務;機械設備租賃;光伏發電設備租賃;共享自行車服務;社會經濟咨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會議及展覽服務;廣告設計、代理;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零售;機械設備銷售;通訊設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五金產品零售;電池銷售;電動自行車銷售;充電樁銷售;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汽車新車銷售;摩托車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車及零配件批發;助動車制造。(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是: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停車場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股權結構:西藏谷多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4.27%
是否與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否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人民出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貝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協議有效期
1.1本框架協議有效期為2023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生效訂單的履行全面適用本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1.2在本框架協議的有效期內,乙方嚴格依照甲方要求進行供貨,保證產品質量;乙方須按雙方商定的產品型號、技術規范、質量要求等生產供貨,并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技術規范規定。
2、電池組型號、數量與價格
2.1甲方采購乙方磷酸鐵鋰電池48V23AH系列產品作為電單車能源系統方案的電池單元,共計采購48V23AH電池包40萬套;
2.2乙方承諾供應給甲方的電池包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優勢,協議框架約定采購含稅單價約為:1,460元/套,增值稅率為13%,合計人民幣5.84億元(大寫:伍億捌仟肆佰萬元整);
3.3電池價格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進行季度聯動,協議實際結算金額根據每批訂單計劃與實際簽收數量確定,由甲、乙雙方據實辦理結算手續。協議價款包含產品(含運費)、技術文件、稅金、售后服務等費用。
3、電池質量及參數
電池組采用比亞迪弗迪M3系列電芯,電芯采用疊片工藝、極致極片設計、車規級鋁塑膜原料,具備高能量密度、高安全、寬溫域,電池循環壽命≥2500次,質保期為36個月。
4、電池制造
電池組乙方委托乙方旗下企業貴州浙儲系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儲系統公司”)制造,浙儲系統公司主要為動力電池系統和儲能系統的設計、集成及制造,自研的 CSC 系統是電池管理系統 BMS 的升級產品,是江淮汽車、比亞迪(弗迪) 合資電芯制造合作伙伴。
5、甲方責任
5.1負責項目落地、風控與收款等工作,保證項目有效實施、確保客戶滿意度;
5.2承諾全部項目搭載乙方的電池系統,在完成預計銷售計劃前提下,達成累計40萬套提貨;
5.3按協議約定支付款項,甲方收到項目款后,應及時支付對應的乙方產品尾款,不得挪為其他用途;
5.4電池包質保期結束后,甲方承諾同等市場價格的基礎上優先將電池包銷售給乙方。
6、乙方責任
6.1負責產品相關系統開發、技術支撐支持,保證按照采購訂單約定交貨期按時交貨;
6.2選用優質結構件和品牌電氣配件等原材料組織生產,生產過程中需嚴格執行有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管理要求,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行業標準要求;
6.3對全部產品的售后質保按原廠售后質保標準執行,積極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嚴格執行行業標準質保三包規定;
6.4如發現提供的產品與規定的內容不一致或缺項,乙方負責進行免費更換或補齊;
6.5 承諾同等市場價格的基礎上優先回購電池包。
7、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按向乙方應付總額的3%。作為甲方逾期履約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2%;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其實際損失;
7.2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按照雙方書面確認的交貨時間),按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該批次貨款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該批次合同金額的12%。延期交付超過30天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直接損失;
7.3在產品使用過程中,因乙方產品質量不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而導致甲方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7.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義務和責任的,應當按約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7.5雙方同意因下列原因,乙方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依甲方之規格、指示的設計;
2)非乙方作出的或未經乙方授權(包括甲方或第三人)而對產品進行的修改、維修或售后服務;
3)甲方或客戶使用不當或未按照雙方確定標準對產品進行安置、貯存、操作、處理等;
7.6售后服務過程中,乙方需按要求的期限內配合甲方技術人員解決產品系統故障。
8、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單位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內訂單履行完成至 2025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到期后未續約,則視同協議終止。
四、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協議金額約5.84億元人民幣(含稅),履行期限為2023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的履行將對公司經營工作和經營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但對公司業務經營的獨立性不產生影響。本協議的簽訂是公司積極推進新能源業務布局的成果。
五、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合同為供貨框架性合同,電池價格將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進行季度聯動,協議實際結算金額根據每批訂單計劃與實際簽收數量確定,最終合同金額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貝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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