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87 證券簡稱:凱因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5
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上訴階段
● 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凱因格領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為被上訴人(一審被告)
● 案由: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
● 涉案金額:合計人民幣550萬元
● 對公司損益的影響:一審已判決駁回原告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但鑒于本次上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二審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生效判決為準。
一、訴訟基本情況
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送達的關于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起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凱因格領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2021)京73民初664號《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材料,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訴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凱因格領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制造、許諾銷售和銷售索磷布韋片的行為構成對其ZL200480019148.4號中國發明專利的侵權行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登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9)。
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送達的(2021)京73民初664號的一審《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結果為:駁回原告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五萬零三百元,由原告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登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涉及訴訟一審判決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9)。
二、本次上訴情況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送達的《上訴狀》,上訴人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一審原告)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2021)京73民初664號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上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具體上訴請求包括:
1、撤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2021)京73民初664號民事判決書;
2、判定被上訴人一和二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索磷布韋片的行為侵犯第ZL200480019148.4號發明專利權,并承擔相應賠償;
3、責令被上訴人承擔訴訟費用。
三、本次上訴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一審已判決駁回原告吉利德(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但鑒于本次上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二審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生效判決為準。公司董事會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公司訴訟事項,采取相關法律措施積極應訴,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時公司也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相關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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