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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資基本概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華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18]254號)審批,華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人民幣普通股(A股)4,050億港元,每股面值1元,發行價20.64元/股,募資總額為83,592.00萬余元,扣減各類發行費6,553.97萬余元,募資凈收益為77,038.03萬余元。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經在2018年02月27日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資及時問題進行檢審,并提交《華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驗資報告》(信大會師報字[2018]第ZA10219號)。
企業對募資實施了專用賬戶存放規章制度,建立了有關募資重點帳戶。募資到帳后,已經全部存放在募資重點賬戶中,并和承銷商、儲放募資銀行簽訂了募資資金監管協議。
依據《華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說明書》、《華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示序號:2018-015),企業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募資用以下列新項目:
企業:rmb萬余元
(^[1]華夏航空(重慶市)飛行訓練核心有限責任公司已經在2020年改名為華夏航空文化教育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募資儲放及管理狀況
1、募資管理和三方監管協議簽定狀況
進一步規范募資管理和應用,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和經濟效益,維護債權人權益,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訂修定了《華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下稱《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依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企業對募資推行專用賬戶存放。2018年03月19日,企業、防城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行簽定《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同一天,企業、華夏航空(重慶市)飛行訓練核心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已經改名為“華夏航空文化教育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防城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兩江支行簽定《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上《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確定了簽訂各方面的權利與義務,與深圳交易所樣本不會有重要差別,協議書簽訂多方認真履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不會有違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現象。
2、募集資金專戶儲放狀況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資儲放帳戶情況如下:
三、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結項及募資重點賬號注銷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要求,單獨或是所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束后,結余募資(包含利息費用)小于500萬余元或是小于新項目募資凈收益1%的,能夠可免于執行股東會、股東大會審議及其獨董、職工監事、保薦機構發布確立同意意見程序。
由于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已經全部執行結束,且募資重點帳戶(華夏航空文化教育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帳戶5101010120010010754)結余總金額200元,小于500萬余元,企業可以按這一規定免除法定程序。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已經完成以上募資重點賬戶注銷登記,結余資產已轉至華夏航空文化教育技術產業有限公司的一般賬戶,并把用以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以上賬號注銷后,公司及承銷商與開戶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相對應停止。
四、備查簿文檔
1、此次募資重點賬號注銷憑據。
特此公告。
華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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