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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下投資者必須在2023年6月20日(T-5日)早上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6月21日,T-4日)當天早上9:30前,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定價原則并提交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不然不得參加詢價采購。網下投資者遞交定價原則前,理應執行內部結構申請流程。
網下投資者應當按照內部結構調查報告給的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開展價格,正常情況下不可修改意見價錢或是超過提議價格定位開展價格。
特別提醒二:為推動網下投資者謹慎價格,有利于審查創業板股票網下投資者總資產,規定網下投資者按下列規定實際操作:
初步詢價期內,投資人需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https://eipo.szse.cn)內填寫配售對象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的布一個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資產總額額度,投資人填報的資產總額額度理應與其說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資產總額額度證實材料中的額度保持一致。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夠一個月的,正常情況下以初步詢價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即2023年6月14日,T-9日)的資產總額額度為標準。
投資人需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適時調整認購經營規模,申購額度不能超過其發放給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以及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寫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發覺配售對象不執行行業管理規定,超出相對應總資產認購的,有權利評定該配售對象的認購失效。
投資人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好總資產的相關流程是:
(1)投資人在提交初詢價格前,理應服務承諾總資產狀況,不然進不去初詢上傳環節。承諾內容為“參加此次股票申購的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已完全悉知,將會對初詢公示標準的總資產是不是超出本次發行可認購限制(擬認購價錢×初詢公示里的網下申購總數限制)進行核對,該確定與事實相符合。以上配售對象擬申購額度(擬認購價錢×擬股票數量)不得超過其總資產,并已依據主承銷商規定遞交總資產數據信息,這一數據真正、精確、合理。以上網下投資者及配售對象自己承擔因違反上述情況服務承諾而引起的所有不良影響”。
(2)投資人需在初詢報價表格中填好“總資產是不是超出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和“總資產(萬余元)”。
針對總資產超出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配售對象擬認購價錢×2,700億港元,相同)的配售對象,需在“總資產是不是超出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欄中挑選“是”,然后選擇在“總資產(萬余元)”頻道填好實際總資產額度;針對總資產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的配售對象,需在“總資產是不是超出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中挑選“否”,并必須要在“總資產(萬余元)”頻道填好實際總資產額度。
投資人解決每一個配售對象填好實際信息的真實性和精確性負責任,保證不會有超總資產認購的情況。
6、網下投資者申請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被視為無效:
(1)網下投資者未能2023年6月20日(T-5日)12:00時在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網下投資者登記注冊的,或不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配售對象的股票賬戶、銀行帳戶新股配號相關工作的;
(2)配售對象名字、股票賬戶、金融機構收付款賬號/賬戶等申請信息與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該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對象的價格部分是失效價格;
(3)配售對象的擬股票數量超出2,700億港元以上部分是失效申請;
(4)配售對象擬股票數量不符100億港元最低總數規定,或是擬股票數量不符10萬股的整數,則其配售對象的申請失效;
(5)未按相關公示規定遞交投資人資質審查文件信息;
(6)經核查不符本公告列出網下投資者要求的;
(7)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發覺投資人不執行行業管理規定、超總資產認購的,則其配售對象的認購失效;
(8)被中國證券業協會納入出現異常名冊及限制名單的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
(9)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的相關規定,沒能在中國基金業協會進行管理員申報和基金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
7、網下投資者的代管席位號系申請辦理股份登記的關鍵信息,代管席位號不正確必然會導致不能辦理股份登記或股份登記不正確,請參加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恰當填好其代管席位號,若發現填寫不正確請盡快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聯絡。
8、廣東華商法律事務所將會對本次發行發行與包銷過程進行印證,并提交重點法律意見書。
(五)網下投資者違規操作的處理方法
網下投資者參加本次發行理應接納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循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我約束標準。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參加網下詢價時存有以下情形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匯報交給其解決:
1、申報信息內容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
2、應用別人帳戶、好幾個帳戶報價的;
3、由他人進行先發證劵網下詢價和認購業務流程,經行政許可事項除外;
4、在詢價采購結束之前泄漏本機構或者自己價格,探聽、搜集、散播別的網下投資者價格,或是網下投資者中間商議報價的;
5、與投資者或主承銷勾結報價的;
6、運用內幕消息、對外公布信息內容報價的;
7、有意放低、拉高或者沒有謹慎報價的;
8、根據嵌入項目投資等形式虛增資產經營規模獲得不當得利的;
9、接納外國投資者、主承銷以及其它利益相關方所提供的財務資助、賠償、采購回扣等;
10、未適時調整擬股票數量,其擬股票數量及(或)獲配后持股數不符有關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標準的;
11、未適時調整擬股票數量,其擬申購額度超出配售對象資產總額的;
12、不履行價格評估和決策制定,及(或)無定價原則的;
13、網上網下與此同時認購的;
14、獲配后沒有遵守限售期等有關約定的;
15、未認真履行價格評估和決策制定,及(或)定價原則不成熟的;
16、提供可靠價格但并未參加認購或者未全額認購的;
17、未按時發放繳納申購資金;
18、未能及時開展貸款展期造成認購或是交款不成功的;
19、向主承銷商遞交的總資產報告等數據庫文件存有有誤、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況的
20、向研究會遞交的數據和信息存有有誤、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況的;
21、別的以任何理由牟取或運輸不當得利或是不獨立、有失偏頗、不誠信、不廉潔自律等因素網下發行紀律的情況。
四、明確發行價高效價格投資人
(一)明確發行價
1、初步詢價完成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會同印證侓師對網下投資者是否滿足本公告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核實,去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資人遞交的價格。
外國投資者及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據去除失效價格后初步詢價結論,對所有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的價格依照擬認購價錢從高到低、同一擬認購價格方面按配售對象的擬股票數量從小到大、同一擬認購價錢同一擬股票數量的按申報日期(申報日期以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紀錄為標準)由晚到早、同一擬認購價錢同一擬股票數量同一申報日期上按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一鍵生成的配售對象次序從后面到前順序排列,去除價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對象的價格,去除的擬申購量為不少于全部滿足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擬認購總數的1%。當最大申報價格與確立的發行價相同的情況下,對于該價錢里的認購不會再去除,去除占比將欠缺1%。去除一部分不得參加網下申購。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價格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考慮到剩下價格和擬股票數量、所在領域、市場狀況、同業競爭上市公司估值水準、募資需求及包銷風險性等多種因素,謹慎適時調整發行價、最后發行數量、合理價格投資人及合理擬股票數量。合理價格投資人的總數不得少于10家。
2、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6月28日(T-1日)發表的《發行公告》中公布以下信息內容:
(1)同業競爭相比上市企業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
(2)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全部網下投資者以及各類網下投資者剩下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
(3)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和達標境外機構資產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
(4)網下投資者詳盡價格狀況,主要包括投資人名字、配售對象信息內容、認購價格和相對應的擬股票數量、發行價明確的重要依據,及其發行價對應的網下投資者超額認購倍數。
3、若本次發行標價相匹配股票市盈率超出同業競爭上市企業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公布的同業競爭近期一個月靜態數據平均市盈率),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網上搖號前公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描述標價合理化,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4、若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超出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和達標境外機構資產價格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的孰低值,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網上搖號前公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描述標價合理化,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如出現以上情況,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成立的另類投資分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二)合理價格投資人的明確
在確認發行價后,提供可靠報價的配售對象即可且務必做為合理價格投資人參加認購。合理價格投資人依照下列方法明確:
1、初步詢價時,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申報價格不少于發行價,且沒有做為最大價格一部分被去除,同時滿足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和外國投資者事前明確且公示的標準的價格;
2、合理報價的投資人總數不能低于10家;低于10家里的,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中斷發售并予以公告,中斷發行后,在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決定的期限內,且達到會議后事宜監管政策前提下,緯向深圳交易所審核同意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適時重新啟動發售。
五、線下網上搖號
(一)網下申購
此次網下申購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T日)的9:30-15:00。《發行公告》中發布的所有合理價格配售對象務必參加網下申購。在參加網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要在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向其管理方法的高效價格配售對象上傳認購紀錄。認購記錄中申購價格是確立的發行價,股票數量需向其初步詢價里的合理價格對應的擬股票數量,并且不超出網下申購總數限制。
在網下申購環節,網下投資者不用繳納認購資產,得到基本配股后在2023年7月3日(T+2日)交納申購資產。
(二)網上搖號
此次網上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網上搖號時間是在2023年6月29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擁有深圳交易所個股賬戶并開通科創板投資賬戶的地區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組織(法律法規、法律規定嚴禁消費者以外)可參加網上搖號。
投資人擁有10,000元以下(含)深圳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權或非限購存托總市值的,可以從2023年6月29日(T日)參加本次發行的網上搖號。每5,000元總市值可認購500股,不夠5,000元的一部分不納入新股申購額度。每一個認購單位是500股,股票數量應當為500股或者其整數,但認購限制不能超過此次在網上原始發售股票數的千分之一,實際網上發行總數將于《發行公告》中公布。投資人所持有的總市值按照其2023年6月27日(T-2日,含當天)前20個交易日內的每日平均擁有市值計算,可以同時用以2023年6月29日(T日)認購多個新股上市。投資人有關證劵銀行開戶時長不夠20個交易日內的,按20個交易日內測算每日平均擁有總市值。投資人所持有的總市值必須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網站投資人理應獨立表述認購意愿,不可歸納授權委托證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購。
在網上投資人認購日2023年6月29日(T日)認購不用交納申購款,2023年7月3日(T+2日)依據中簽結果交納申購款。
凡參加網下詢價的投資人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論是否入選合理價格,均不可以參加網上搖號。若配售對象與此同時參加網下詢價和網上搖號的,網上搖號部分是失效認購。
六、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在網上網下申購于2023年6月29日(T日)15:00與此同時截至。認購完成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依據整體認購狀況于2023年6月29日(T日)再決定是否運行回撥機制,對線下、網上發行規模進行控制,回撥機制的運行將依據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來決定。
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在網上合理股票數量/回拔前網上發行總數
回撥機制計劃方案如下所示:
(一)最后戰略配售數量以及原始戰略配售數量差值一部分回拔至網下發行;戰略配售回拔狀況將在2023年6月28日(T-1日)在《發行公告》內進行公布。
(二)在網上、線下均獲得全額認購的情形下,若在網上投資人合理認購倍率不得超過50倍,啟動不了回撥機制;若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超出50倍、小于100倍(含)的,應該從線下向在網上回拔,回拔比例是此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10%;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超出100倍,回拔比例是此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20%;回拔后無限售期的網下發行總數原則上不超過此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之上所說發行總數依照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的股票數測算,網下投資者因網下發行部分為占比限購方法所以被限購的10%的股權不用扣減。
(三)若網上搖號不夠,能夠回拔款網下投資者,向線下回拔后,合理價格投資人仍無法全額認購的情形下,則中斷發售。
(四)網下發行沒有獲得全額認購的情形下,不夠一部分不往在網上回拔,中斷發售。
當發生回拔的情況之下,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運行回撥機制,并且于2023年6月30日(T+1日)在《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公布。
七、網下配售標準及配股方法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在做完回撥機制后,將依據下列標準對網下投資者開展配股:
(一)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及外國投資者將會對提供可靠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是否滿足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及外國投資者確立的網下投資者規范進行核實,不符配股投資人要求的,要被去除,不可以參加網下配售。
(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提供可靠價格積極參加網下申購的合乎配股投資人要求的網下投資者分成下列兩大類,類似投資人配股占比同樣:
1、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和達標境外機構資產為A類投資人(下稱“A類投資人”),其配股比例是RA;
2、全部并不屬于A類網下投資者為B類投資人,B類投資人的配股比例是RB;
(三)配股標準和配股比例明確
正常情況下依照各種網下投資者的配股對應關系RA≥RB。
調節標準:
優先保障不少于回拔后網下發行股票數的70%向A類投資人配股,假如A類投資人的合理申購量不夠分配數量,則該合理認購可獲得全額的配股,剩余的部分可以向B類投資人配股,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可以調整向B類投資人的配售股票總數,以保證A類投資人的配股不得低于B類投資人,即RA≥RB;
如基本配股后已達到上述規定,一般不做調整。
(四)配股數量測算
某一配售對象的獲配股票數=該配售對象的高效股票數量×此類配股占比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根據上述規范得到各種投資人的配股數量和獲配股票數。在執行配股環節中,每一個配售對象的獲配總數向下取整后具體到1股,所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A類投資人中股票數量最大的一個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里沒有A類投資人,則所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B類投資人中股票數量最大的一個配售對象。當股票數量相同的情況下,所產生的零股分給認購時長(以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標注的申報日期及申請序號為標準)最早配售對象。若因為獲配零股造成超過該配售對象的高效股票數量時,則超過一部分次序配股給下一配售對象,直到零股分派結束。
假如線下合理認購總產量相當于此次線下最后發行數量,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根據配售對象的具體股票數量直接使用配股。
假如線下合理認購總產量低于此次網下發行總數,將中斷發售。
(五)線下占比限購
網下發行部分為占比限購方法,網下投資者理應服務承諾其獲配股票數的10%(向上取整測算)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的時候起6月。即每一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里,90%的股權無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時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權限售期為6月,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時候起算起。
網下投資者參加基本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價格則視為接納本公告所公布的線下限售期分配。
八、投資人交款
(一)網下投資者交款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7月3日(T+2日)發表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發布線下基本配股結論,并且對提供可靠價格但并未參加認購的投資人目錄公示公告。得到基本配股的所有線下合理配售對象,需要在(T+2日)8:30-16:00,按最終決定的發行價與獲配總數全額交納申購資產,申購資產應當于(T+2日)16:00前至賬。
申購資產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到帳,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或未按規定全額交納申購資金,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多個新股上市同一天發售時發生上述情況情況的,該配售對象所有獲配股權失效。不一樣配售對象同用銀行帳戶的,若申購資金短缺,同用銀行帳戶的配售對象獲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
網下投資者在申請申購資產劃付時,需在支付憑證備注標明申購對應的新股上市編碼,備注名稱文件格式為:“B001999906WXFX六位新股上市編碼”(如新股上市編碼為301370,則備注名稱為“B001999906WXFX301370”),未注明或備注信息不正確可能導致劃付不成功。同一天多個新股上市交款的,應當按照證券代碼各自交款,并提交恰當備注名稱。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7月5日(T+4日)發表的《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中公布在網上、網下投資者獲配未交款額度及其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承銷占比,目錄公示公告并重點表明得到基本配股但并未全額交款的網下投資者。
合理價格網下投資者未參加認購或者沒有全額認購及其得到基本配股的網下投資者未能及時全額交納申購資金,將被稱作毀約并要承擔賠償責任,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毀約狀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備案。網下投資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違反規定頻次分類匯總。列為限制名單期內,有關配售對象不得參加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網下詢價及認購。網下投資者列為限制名單期內,之而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加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網下詢價和配股業務流程。
(二)在網上投資人交款
在網上投資人認購中新股后,應依據2023年7月3日(T+2日)發表的《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執行資產交割責任,保證其資金帳戶在T+2日日終有足量的新股申購資產,欠缺一部分視作放棄認購,所產生的不良影響以及相關法律依據由投資人自己承擔。投資人賬款劃付需遵循投資人所屬券商的有關規定。
線上投資人持續12個月總計發生3次中簽后未全額交款的情況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請其放棄認購的之日起6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隔日)內不得參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搖號。放棄認購次數依照投資人具體舍棄認購新股、存托、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次數分類匯總。
(三)戰略投資交款
萬里長城項目投資將在2023年6月21日(T-4日)前(含當天)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交納申購資產。如本次發行價錢超出四個值孰低值,萬里長城項目投資將按相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如萬里長城項目投資交納的申購資產小于最后獲配金額,萬里長城項目投資將在2023年6月27日(T-2日)前(含當天)交納差值一部分申購資產。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將會對萬里長城項目投資交納的戰略配售(若有)申購資產到賬問題進行檢審,并提交匯算清繳報告。
九、投資人放棄認購一部分股權解決
線下和線上投資人交款申購完成后,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按照實際交款狀況確定線下和線上具體發行股份總數。線下和線上投資人放棄認購一部分的股權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承銷,較大承銷義務為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若有)后此次發行總數30%。線下和線上投資人交款申購的股權總數總計不夠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若有)后此次發行數量70%,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中斷此次新股上市,并針對中斷發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開展信息公開。
線下、在網上投資人獲配未交款額度及其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承銷占比等詳細情況請見2023年7月5日(T+4日)發表的《發行結果公告》。
十、中斷發售狀況
本次發行可能會因以下情形中斷:
(一)初步詢價完成后,報價的網下投資者嚴重不足10家里的;
(二)初步詢價完成后,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合理價格投資人嚴重不足10家里的;
(三)初步詢價完成后,擬認購總產量不夠初步詢價環節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的,或清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剩下擬認購總產量不夠初步詢價環節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的;
(四)發行價沒有達到外國投資者預估或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就明確發行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五)預估發行后不符合外國投資者選中總市值與財務指標分析上市標準的;
(六)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沒有按照《業務實施細則》以及做出承諾執行投股的;
(七)網下申購總產量低于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的;
(八)若網上搖號不夠,認購不夠一部分向線下回拔后,網下投資者無法全額申購的;
(九)線下和線上投資人交款申購的股權總數總計不夠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后此次發行數量70%;
(十)投資者在發售過程中出現重要會議后事宜危害本次發行的;
(十一)依據《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和《業務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發覺股票發行包銷涉嫌違規違反規定或是存有出現異常情況的,可勒令外國投資者和主承銷中止或中斷發售,對相關事宜開展調查核實。
如出現之上情況,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示中斷發售緣故、修復發售分配等事項。涉及到投資人資產繳納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依據深圳交易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有關規定及工作流程幫助外國投資者將投資人的繳納資產加計算利息退還投資人。中斷發行后,在證監會予以注冊決定的期限內,且達到會議后事宜監管政策前提下,緯向深圳交易所審核同意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適時重新啟動發售。
十一、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聯絡人及聯系電話
(一)外國投資者:國科恒泰(北京市)診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戈
居所:北京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海四路25號6棟樓5層501C室
手機聯系人:董事長助理公司辦公室
手機:010-67867668
(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萬里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張巍
通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六層10-19層
手機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投資人注冊咨詢手機:0755-28801396、28801397
詢價采購期內手機:0755-28801392
外國投資者:國科恒泰(北京市)診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萬里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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