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無錫威孚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yè)”或“我們公司”)目前總市值1,002,579,793股(在其中A股總市值830,199,793股,B股總市值172,380,000股),在其中企業(yè)通過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所持有的我們公司A股股權25,000,000股不具有參加股東分紅的權力。
2、公司本次股票分紅總金額=具體執(zhí)行回轉的總市值×比例,即 97,757,979.30元= 977,579,793 股×0.10元/股;在其中,A股股票分紅總金額 = 具體執(zhí)行回轉的A股總市值×比例,即80,519,979.30元 = 805,199,793股(830,199,793股-25,000,000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購的A 股股權不參加年底分紅,此次權益分派出臺后,依據市值不會改變標準,執(zhí)行權益分派前后左右企業(yè)A股總市值保持一致,股票分紅總金額攤到每一股比例將減少,因而,此次權益分派出臺后A股除權除息購買價時,依照A 股總市值換算的每一股紅股要以0.096988元/股測算(每一股紅股=A 股股票分紅總金額/A股總市值,即0.096988元/股=80,519,979.30元÷830,199,793股),每10股紅股0.96988元。企業(yè)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出臺后A股除權除息價錢=證券登記日收盤價格-0.096988元/股。
一、股東大會審議根據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狀況
1、2023年5月26日,企業(yè)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以公司具有總市值1,008,173,293股去除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中所持有的我們公司 A 股股權后股權總數為基準,依照比例永恒不變的標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1.0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不派股,沒有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依據《公司法》等有關規(guī)定,上市企業(yè)根據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所持有的我們公司股權,不具有參加股東分紅的權力。)
2、自利潤分配方案公布至執(zhí)行期內,企業(yè)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5,593,500股,企業(yè)總股本產生變化,企業(yè)總市值由1,008,173,293股降低為1,002,579,793股。結合公司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依照比例永恒不變的標準對股票分紅總金額作出調整。
3、此次開展的分配原則與企業(yè)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分配原則以及調節(jié)標準一致。
4、此次執(zhí)行分配原則間距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時長不得超過2個月。
二、此次開展的權益分派計劃方案
我們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1,002,579,793股去除已復購A股股權25,000,000股后977,579,793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1.0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繳稅后,A股QFII、RQFII及其擁有先發(fā)前增發(fā)股票的個人或證券基金每10股派0.90元;A股擁有先發(fā)后增發(fā)股票、先發(fā)后能外借增發(fā)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fā)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紅利稅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按每10股派1.00元;利益?zhèn)浒溉蘸笠罁顿Y人減持股票狀況,然后按具體持倉時限補交稅款【注】;A股擁有先發(fā)后能外借增發(fā)股票、先發(fā)后增發(fā)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fā)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基金涉及紅利稅,對香港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按10%征繳,對國內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B股非居民企業(yè)、擁有先發(fā)前增發(fā)股票的個人扣稅后每10股派現錢0.90元,擁有無限售流通股的地區(qū)(外)自然人股東的股息紅利稅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按每10股派1.00元,利益?zhèn)浒溉蘸笠罁顿Y人減持股票狀況,然后按具體持倉時限補交稅款)。
【注:依據先進先出法的基本原則,以投資人股票賬戶為基準測算持倉時限,持倉1月(含1月)之內,每10股補交稅款0.20元;持倉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交稅款0.10元;持倉超出1年,無需要補交稅款。】
特別提示:因為我們公司為合資企業(yè),境外個人公司股東可暫免交納收益企業(yè)所得稅
向B股公司股東發(fā)放的紅股,B股股利分配換算費率按企業(yè)章程所規(guī)定的我們公司股東會議決議日后的第一個工作中日,即2023年5月29日的中央人民銀行發(fā)布的人民幣兌港幣的匯率中間價(港元:rmb=1:0.9009)折算港元兌現,將來代繳B股自然人股東需補繳社保的稅金參考上述情況費率換算。
三、證券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1、此次權益分派A股證券登記日為:2023年6月29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30日。
2、此次權益分派B股最終買賣日為:2023年6月29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30日,證券登記日為:2023年7月4日。
四、權益分派目標
此次分配對象是:截至2023年6月2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整體A股公司股東;截至2023年7月4日(最終買賣日為2023年6月2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整體B股公司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式
1、我們公司本次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東紅股將在2023年6月30日根據公司股東代管證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機構)立即劃歸其資金帳戶。
B股股東紅股于2023年7月4日根據公司股東代管證劵公司或托管銀行立即劃歸其資金帳戶。假如B股公司股東于2023年7月4日申請辦理股權轉托管的,其紅股仍在原有代管證劵公司或托管銀行處領到。
2、下列A股股東紅股由我們公司自主發(fā)放: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內(申請辦理日:2023年6月16日至備案日:2023年6月2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東股票賬戶內股權降低而造成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紅股不夠的,一切法律依據與不良影響我來企業(yè)自己承擔。
六、調節(jié)主要參數
1、A 股除權除息價的測算標準及方法
由于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里的A股股權不參加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本次A 股具體股票分紅的總額=具體執(zhí)行回轉的A 股總市值×比例,即80,519,979.30元=805,199,793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購A 股股權不參加年底分紅,此次權益分派出臺后,依據市值不會改變標準,執(zhí)行權益分派前后左右企業(yè)A股總市值保持一致,股票分紅總金額攤到每一股比例將減少,因而,此次權益分派出臺后A股除權除息購買價時,依照A 股總市值換算的每一股紅股要以0.096988元/股測算(每一股紅股=A 股股票分紅總金額/A股總市值,即0.096988元/股=80,519,979.30元÷830,199,793股),每10股紅股0.96988元。企業(yè)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出臺后A股除權除息價錢=證券登記日收盤價格-0.096988元/股。
2、B 股除權除息價的測算標準及方法
公司本次 B 股具體股票分紅的總額為 17,238,000 元(價稅合計),B 股具體參加股票分紅股票數為 172,380,000 股,執(zhí)行權益分派前后左右企業(yè) B 股總市值未產生變化。因而,此次權益分派出臺后 B 股除權除息購買價時,每一股紅股=B股股票分紅總金額/B股總市值=17,238,000 元÷172,380,000股=0.10元/股(折算港元0.111000元/股,港元:rmb=1:0.9009),即此次權益分派出臺后 B 股除權除息價錢=最終買賣日 B 股收盤價格-港元0.111000元/股。
七、其他事宜表明
B股公司股東中如果出現并不屬于地區(qū)自然人股東或非居民企業(yè)但持有收益扣留企業(yè)所得稅的現象,請在2023年7月31日前(含當日)與企業(yè)聯絡,同時提供有關材料便于開展鑒別,核實情況屬實后企業(yè)將幫助退還所扣稅金。
八、咨詢管理公司
咨詢部門:無錫威孚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資詢詳細地址:無錫市新吳區(qū)華山路5號
資詢手機聯系人:徐看、鄭思涵
熱線電話:0510-80505999
傳真電話:0510-80505199
九、備查簿文檔
1、企業(yè)第十屆股東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企業(yè)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定相關分紅配股準確時間布置的文檔。
特此公告。
無錫威孚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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