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投資項目名稱:裕太科技中心項目
● 投資金額:擬投資18,000.00萬元(以最終實際投資金額為準)
●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次投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所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情形。
● 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投資項目金額較大,建設內容較多,項目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有可能因為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原材料采購等發生不利變化,導致項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建設風險。為降低投資風險,公司將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期投入,同時聘請第三方監理機構對項目進行監督,加強項目內部控制,嚴控項目進程和費用支出。
(二)本次投資涉及的項目投資金額為預估數,具體數額以項目實際情況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本次對外投資如因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調整、項目審批等實施條件發生變化,該項目的實施可能存在變更、延期、中止或終止的風險。
一、 對外投資概述
(一) 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簽訂《蘇州市區產業項目投資發展監管協議》,公司計劃在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裕太科技中心項目,為芯片及以太網供電技術設計研發提供相關實驗室和辦公場地。該項目擬投資18,000.00萬元(以最終實際投資金額為準)。
本次投資旨在加速公司未來戰略布局和提升配套設施,契合公司業務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在相關芯片研發領域的發展,將進一步增強核心競爭力。
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公司提供總面積約10畝的工業(研發)用途土地用于項目建設,并為公司后期人才引進需要提供相關扶持政策。
公司已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項目士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不動產權證以及相關用地建設等必要審批手續。
(二) 對外投資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投資建設裕太科技中心項目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 不屬于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說明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次投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所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情形。
二、協議合作方和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一)協議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合作方: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公司與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項目實施主體:公司
項目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科技城光啟路東、科鴻路綠化地北
項目建設內容:購置土地、樓體建設等,土地面積6,681.9m2,總建筑面積約21,772.3m2,本地塊用地性質為工業(研發)類用地,土地使用年限30年
項目投資金額估算:擬投資18,000.00萬元(以最終實際投資金額為準)
項目建設期:約2年
項目用途:作為總部研發、辦公地點
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乙方: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蘇州科技城管理委員會(甲方委托方)
(一)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等提供相關服務;對乙方的項目履約情況進行核查,如乙方發生違反協議內容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甲方根據所在地區的規定對乙方投產后進行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及稅收測算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取得出讓宗地主要用于開發建設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裕太科技中心項目并符合出讓掛牌文件關于投資強度、稅收等有關要求。
乙方開發過程中須滿足土地出讓合同、本協議約定以及掛牌文件等關于開發建設、容積率、土地用途、開工建設安排等有關要求,并向甲方提交履約保函,有效期為4年;乙方須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后6個月內須確保項目投產;投產后6年內每年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等級和稅收滿足協議約定要求。
3、其他約定
乙方在取得的土地可以出租和轉讓但是不得分割轉讓;轉讓或者出租,受讓方或承租方均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滿足協議約定的資格要求。
乙方需保證滿足協議約定的關于研發投入金額、人才引進及研發成果等要求。
甲方具體委托丙方履行和實施該協議內容,并對丙方履行和實施情況進行核查。
(二)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上述其中任何一條,應按管委會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如未能按期整改的,管委會可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乙方拒不整改且情節嚴重的,管委會有權依法對土地進行處置。
2、乙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能按約定時間開工建設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管委會支付違約金。對逾期一年以上未開工的,管委會有權依法對土地進行處置。
如乙方在未能達到約定稅收標準,應承擔違約責任,差額部分以違約金形式,在測算后的三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未能在三個月內完成支付的,應按日向管委會交納相當于差額稅收金額萬分之三的滯納金。如乙方6年整體測算稅收達到約定稅收標準,但因年度測算稅收未達到要求繳納違約金的,管委會應在整體測算后三個月內予以退還。如乙方6年整體測算稅收未能達到約定稅收標準,年度測算時已繳納的違約金抵扣作為整體測算應繳納違約金的一部分。
4、針對乙方不同程度的違約行為,在由管委會追究其違約責任的同時,管委會有權向征信主管部門進行推送,將乙方列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中的失信企業。
(三)協議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對外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在上海和蘇州均設有研發中心,但隨著研發投入的增加,人力成本的持續投入,既有的辦公場地已無法滿足公司研發資源需求。為滿足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需要,吸引和留住高端優秀人才,公司購買土地使用權并開展總部研發大樓的建設。
本投資項目的實施,能夠有效解決公司研發場地及辦公問題,有利于提高運作效率,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實力,推動公司持續長遠發展。同時,本項目能夠更好的吸引高端研發人才的加入,形成人才集聚,進一步提升公司研發創新能力,對公司具有積極的戰略意義。
本次投資將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分批次投入。目前公司財務狀況良好,預計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及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從長遠來看對公司的發展具有積極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一)本次投資項目金額較大,建設內容較多,項目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有可能因為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原材料采購等發生不利變化,導致項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建設風險。為降低投資風險,公司將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期投入,同時聘請第三方監理機構對項目進行監督,加強項目內部控制,嚴控項目進程和費用支出。
(二)本次投資涉及的項目投資金額為預估數,具體數額以項目實際情況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本次對外投資如因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調整、項目審批等實施條件發生變化,該項目的實施可能存在變更、延期、中止或終止的風險。
特此公告。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證券代碼:688515 證券簡稱:裕太微 公告編號:2023-017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聘任情況如下:
(一)聘任首席運營官
經與會董事審議,同意聘任李曉剛先生為公司首席運營官,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李曉剛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曉剛先生間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經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二、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經過審慎核查李曉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任職資格等相關材料,獨立董事認為:其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職資格,未發現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董事會聘任李曉剛先生為公司首席運營官,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上人員任期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特此公告。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1、李曉剛先生,出生于1983年12月,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于四川大學,本科學歷。2005年8月至2009年10月,先后任職于日月光半導體有限公司,北京互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擔任測試工程師;2009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職于銳迪科微電子有限公司先后擔任測試工程師,測試經理,測試總監;2020年1月至今任職于公司,現任公司首席運營官。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