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92證券簡稱:鹽湖股份公告編號: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鹽湖股份”)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2023年5月29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授權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的自有資金用于證券投資,在上述額度范圍及投資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投資取得的收益可以進行再投資,但期限內任一時點的證券投資金額不超過投資額度,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7)。
一、本次證券投資概況
?。ㄒ唬┩顿Y目的
為提高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現收益最大化。
(二)投資主體
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
?。ㄈ┩顿Y范圍及方式
新股配售、申購、證券回購、股票等二級市場投資、基金投資、債券投資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
?。ㄋ模┍敬巫C券投資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累計使用自有資金40,000.00萬元進行證券投資,未超過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對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授權額度(20億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與上述證券投資管理人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審議程序
為充分發揮閑置自有資金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9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同意公司授權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的自有資金用于證券投資。在額度范圍及投資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投資取得的收益可以進行再投資,但期限內任一時點的證券投資金額不超過投資額度,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八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發表了獨立意見。
三、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ㄒ唬┩顿Y風險分析
公司進行證券投資可能存在以下風險:
1、證券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該項投資會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介入,因此風險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投資產品的贖回、出售及投資收益的實現受到相應產品價格因素影響,需遵守相應交易結算規則及協議約定,相比貨幣資金存在著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4、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風險等。
?。ǘ╋L險控制措施
1、公司全資子公司投資公司已配備負責證券投資的專業人員,并已制訂了《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金融類投資業務管理辦法》,對公司證券投資的范圍、原則、責任部門及責任人、證券投資的決策及控制程序、權限、風險控制措施、
內部信息報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詳細規定。
2、投資公司將加強金融市場分析和調研,嚴格控制投資風險,遵守審慎投資原則,完善和優化投資策略,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及時分析和跟蹤證券投資的進展情況及資金投向、資本市場表現等,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對于投資標的,投資公司設置了高于一般金融機構要求的“準入標準”進行前置篩選,經過前置篩選通過后的標的,再根據資產類別推進后續審批工作。
4、投資公司根據具體金融產品及底層資產的風險特征,對投資標的進行分類,同時,結合單筆投資金額,再對每一類投資業務進行分檔。綜合以上分類分檔結果,設置獨立審批流程,確保在授權范圍內進行科學決策,嚴格落實審批流程,謹慎合規開展投資業務。
5、為避免因投向某類產品的資金過于集中而產生的集中度風險,兼顧投資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及投資收益保障,投資公司擬將全年投資資金合理配置于風險可控、資產不交叉的不同金融產品中,同時根據風險變化情況對單支產品的持倉進行動態調整,最大限度做到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
6、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證券投資事項開展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對公司的影響
投資公司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在保證公司業務正常運作所需資金的前提下,堅持審慎投資的原則,使用部分閑置資金適度進行證券投資能夠最大限度發揮閑置資金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獲取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公司依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等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及列報。
五、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投資有限公司累計使用自有資金40,000.00萬元進行證券投資,未超過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對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授權額度(20億元)。詳情如下:
六、備查文件
1、購買投資產品相關憑證。
特此公告。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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