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112證券簡稱:華翔股份公告編號:2023-048
轉債代碼:113637轉債簡稱:華翔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181元(含稅)
●相關日期
●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25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437,167,455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81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79,127,309.36元。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限售流通股股東由公司自行發放。
注:公司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在達成解鎖條件前,分紅由公司代管,解鎖后,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公司A股的個人股東、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181元人民幣。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每股人民幣0.181元,待上述股東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將扣收的個人所得稅劃付至本公司。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
(2)對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取得我國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業所得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83號)的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1629元人民幣。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持有公司A股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上述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1629元人民幣。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應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4)對于持有公司A股的其他法人投資者,其股息紅利所得由其自行納稅,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每股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181元人民幣。
五、有關咨詢辦法
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證券部
聯系電話:0357-5553369
特此公告。
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603112證券簡稱:華翔股份公告編號:2023-047
轉債代碼:113637轉債簡稱:華翔轉債
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因利潤分配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調整前轉股價格:12.75元/股
●調整后轉股價格:12.57元/股
●本次“華翔轉債”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2023年7月3日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3088號文核準,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公開發行了8,000,00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80,000萬元,并于2022年1月20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華翔轉債”,債券代碼113637。“華翔轉債”存續期6年,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7年12月21日,轉股起止日期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12月21日,初始轉股價格為12.99元/股,當前轉股價格為12.75元/股。
由于公司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轉股價格最終調整為12.57元/股。
一、轉股價格調整的依據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開了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81元(含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3-048)。
根據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的有關規定:華翔轉債在本次發行之后,若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轉股價格相應調整。
二、轉股價格調整公式
《募集說明書》規定,在本次發行之后,若公司因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公司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可轉債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可轉債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的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屆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三、轉股價格調整詳情
1、轉股價格調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81元(含稅)。
根據前述派送現金股利調整公式P1=P0-D,其中,P0=12.75,現金股利D=0.181,調整后轉股價P1≈12.57元/股。
2、轉股價格調整時間
調整后“華翔轉債”轉股價格自2023年7月3日起生效。
3、其他
自2023年6月20日至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華翔轉債”將停止轉股,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華翔轉債”恢復轉股。
特此公告。
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603112證券簡稱:華翔股份公告編號:2023-046
債券代碼:113637債券簡稱:華翔轉債
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2年度利潤分配總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擬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由79,127,281.12元(含稅)調整至79,127,309.36元(含稅)。
●本次調整原因:鑒于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華翔轉債”)處于轉股期內,導致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截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總股本由437,167,299股增加至437,167,455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對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分配總額進行相應調整。
一、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概述
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公司將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1元(含稅)。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總股本437,167,299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79,127,281.12元(含稅);占公司2022年合并報表中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3,387,133.77元的比例為30.04%。
如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并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
二、利潤分配方案披露至今的相關變化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3088號文核準,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公開發行了8,000,00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80,000萬元。經上交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2]15號文同意,公司8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1月20日起在上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華翔轉債”,債券代碼“113637”。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該次發行的“華翔轉債”自2022年6月28日起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19日,可轉債發生轉股共計156股,公司股本相應增加至437,167,455股。
根據有關規定,權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2023年6月20日)至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即2023年6月30日)期間,“華翔轉債”停止轉股,公司總股本將不再因可轉債轉股發生變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關于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時“華翔轉債”停止轉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045)。
三、關于調整2022年度利潤分配現金分紅總額的說明
上述情況致使公司可參與利潤分配的股本基數發生變動,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的股息的比例不變,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81元(含稅),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總額調整為人民幣79,127,309.36元(含稅),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30.04%。
特此公告
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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