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267證券簡稱:匯綠生態公示序號:2023-054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匯綠生態高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26日召開第十屆股東會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增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議案》,允許公司全資子公司匯綠園林景觀工程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匯綠園林景觀”)在興業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北侖分行新增加設立募資重點帳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匯綠園林景觀與承銷商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創證券”)、募資存放金融機構興業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北侖分行(下稱“興業”)一同簽定《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下稱“監管協議”),對募資的放置和應用情況進行管理。前不久,企業實現了募資四方監管協議的簽定,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資基本概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匯綠生態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1248號)審批,我們公司由主承銷商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選用公開增發方法,向特定對象公開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個股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一股股價rmb4.48元。本次發行總共募資總額為rmb337,999,997.44元,扣減與發售有關的發行費(未稅)rmb5,682,557.13元,募資凈收益金額為332,317,440.31元。此項募資已經全部及時,并且于2022年9月8日經中審眾環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眾環驗字(2022)0110056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企業非公開發行募資扣減發行費之后用以下列新項目: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動狀況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股東會第十六次大會、第十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并且于2023年6月12日舉辦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將募投項目“總公司寫字樓新項目”沒有使用的募資,用以最新項目“梁子湖區繞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EPC)”及“S203鄂州市段(鄂州市機場快速通道)園林綠化專項工程施工總承包(EPC)”。實際詳細企業2023年5月27日公布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里的《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7)。
三、此次募資資金監管協議簽定情況及募集資金專戶開設狀況
為加強企業募資管理和應用,維護投資人的利益,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以及企業《募集資金專項管理制度》中協議條款的相關規定,經第十屆股東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根據《關于新增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議案》,公司及分公司匯綠園林景觀與募資重點銀行開戶金融機構及承銷商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截止到2023年6月12日,此次新增加募資專戶的建立和帳戶余額如下所示:
四、《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一)協議書多方
招標方:匯綠生態高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匯綠園林景觀工程發展有限公司
丙方:興業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北侖分行
丁方: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協議書主要內容
為加強招標方募資管理方法,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丁四方經商議,達到如下所示協議書:
1、承包方為招標方全資子公司,招標方根據承包方執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方承擔保證承包方遵循募資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募資資金管理辦法。
承包方在不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的情形下,可以通過存定期或通知存款等形式儲放募資,金額時限由乙方依據募資的應用情況判斷,承包方需要將存進額度、開戶時間、儲放時限等基本概況及時聯系丁方,經丁方書面確認后,辦理手續。承包方單位定期存款銀行開戶確認書設立后,需要在2個工作日后向丁方給予單位定期存款銀行開戶確認書籍的電子掃描件。承包方服務承諾定期存款到期后該立即轉到本協定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單位定期存款銀行開戶確認書方法續存,并告知丁方。定期存款不可質押貸款。
2、甲、乙、丙三方理應一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
3、丁方做為甲方承銷商,應依據相關規定特定保薦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員對甲方和乙方募集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管。
丁方應依據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其招標方制訂的募資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其督導職責,并可以采用現場勘察、書面形式咨詢等形式履行其決定權。招標方、承包方和丙方理應相互配合丁方調查分析與查看。丁方半年對招標方募資的放置和應用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4、甲方和乙方受權丁方指定保薦代表人李華峰、張韓隨時都可以到丙方查看、打印承包方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丙方應當立即、精確、全面地向給予所需要的相關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
以上保薦代表人向丙方查看承包方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丁方指定別的相關工作人員向丙方查看承包方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和介紹信。
5、丙方分月(每個月10日前)向乙方出示蓋上查賬公章的銀行對賬單,并密送丁方。丙方理應確保銀行對賬單內容真正、精確、詳細。
6、承包方一次性或持續12個月總計從專用賬戶中取出的金額超過5,000萬余元或做到發售募資總金額扣減發行費后凈收益的20%的,招標方、承包方應當立即以發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通告丁方,并提供專用賬戶的開支明細。
7、丁方有權根據相關要求拆換指定保薦代表人。丁方拆換保薦代表人的,理應將這些證明材料書面形式通知丙方,與此同時按相關協議書第十一條的需求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方、承包方拆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電話。拆換保薦代表人不受影響本協定法律效力。
8、丙方連續三次未能及時向丁方出示銀行對賬單或者向丁方通告專用賬戶超大金額取出狀況,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丁方調研專用賬戶情況的,招標方、承包方或是丁方有權單方停止本協定并銷戶募集資金專戶。
9、本協定自甲、乙、丙和丁四方法定代表人其法定代理人簽定加蓋分別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專用賬戶資產所有開支結束并按規定注銷的時候起無效。
丁方責任至持續督導期完畢或持續督導義務進行之時消除。
10、本協定一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交易所、證監會湖北省監管局各上報一份,其他留招標方預留。
五、備查簿文檔
《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匯綠生態高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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