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企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下稱“此次激勵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總共55名,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305.00億港元,占當前公司總股本的40,855.2567億港元的0.75%;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于2023年5月30日前期滿。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定,此次解除限售股權發售商品流通日期為2023年6月15日。
長空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原名字“廣東省天際電器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6月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公布的《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企業按相關規定辦了解除限售事項,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相應審批流程
1、2022年3月17日,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獨董就此次激勵計劃有關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同一天,企業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2、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企業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展開了公示公告。公示期滿,職工監事沒有收到一切質疑。公司在2022年4月1日公布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公示序號:2022-034)。
3、公司也此次激勵計劃內幕消息知情者及激勵對象在此次激勵計劃議案公布披露前6個月交易企業股票情況進行了自糾自查,并且于2022年4月9日公布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示序號:2022-037)。
4、2022年4月9日,公司召開了2022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廣東天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5、2022年5月20日,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獨董對于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同一天,企業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二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激勵計劃的變化及授于事項展開了審批,并做出了審查建議。
6、2022年5月30日,企業公布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57)。到此,企業實現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的第一次授于登記工作,向55名激勵對象初次授于610.00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價格是13.91元/股,初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于2022年5月31日發售。
7、2022年7月19日,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暫緩授予部分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暫緩授予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獨董對于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同一天,企業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暫緩授予部分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暫緩授予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激勵計劃延緩授于一部分的變化及授于事項展開了審批,并做出了審查建議。
8、2022年7月27日,企業公布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暫緩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68)。到此,企業實現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延緩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的登記工作,向1名延緩授于激勵對象授予30.00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授于價格是13.91元/股,延緩授予員工持股計劃于2022年7月29日發售。
9、2023年6月2日,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股東會覺得此次激勵計劃設置的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標準早已造就,允許55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獨董對于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同一天,企業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一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激勵計劃解除限售相關事宜展開了審批,并做出了審查建議。
二、此次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現象
(一)第一個限售期期滿
按照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初次授于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授于之日起12個月之后的第一個交易時間起止初次授于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授于之日起24個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時間當天止,解除限售比例是50%。
本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上市日期為2022年5月31日,第一個限售期已經在2023年5月30日前期滿。
(二)達到解除限售要求的表明
總的來說,此次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標準早已造就,董事會將根據此次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初次授于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事宜。
三、此次開展的股權激勵方案與已公布的激勵計劃有所差異的解釋
(一)因參加此次激勵計劃的高管人員楊志軒老先生,在此次授予日2022年5月20日前六個月內存有售出企業股票個人行為,依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和此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決定延緩授于楊志軒老先生員工持股計劃總共30.00億港元,待有關授于標準達到之后再執行授于楊志軒老先生員工持股計劃的決議程序流程。
截止到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大會及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作出決定之時,延緩授于激勵對象楊志軒先生限購政策期已期滿,而且合乎本激勵計劃所規定的授于標準。依據2022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董事會確定向延緩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的激勵對象楊志軒老先生授于員工持股計劃30.00億港元,授于日是2022年7月19日。
(二)企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擬初次授予激勵對象中,1名激勵對象個人原因自行放棄認購企業擬將其授予所有員工持股計劃、1名激勵對象個人原因自行放棄認購企業擬將其授予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公司本次激勵計劃初次授予激勵對象總數由57人調整至55人,激勵對象放棄認購的員工持股計劃市場份額調整至預埋一部分。初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總數由656.00億港元調整至610.00億港元,延緩授于員工持股計劃30.00億港元,預埋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總數由144.00億港元調整至160.00億港元。
【注】依據此次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預埋權利的授于目標理應在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成功后12個月確立,經股東會明確提出、獨董及職工監事發布確立建議、辯護律師發布技術專業建議并提交法律意見書后,企業在規定網址按照要求及時有效公布激勵對象有關信息。高于12個月無確立激勵對象的,預埋利益無效。截止2023年4月9日,此次激勵計劃經公司 2022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后已超出12月,預留160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沒有明確激勵對象,預埋利益無效。該具體內容公司已經按照規定在《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中直接公布。
(三)2022年3月22日,企業公布了《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以企業總市值402,152,567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3.8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已經完成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事項。依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董事會將此次激勵計劃的第一次授于價格由14.29元/股調整至13.91元/股。
除了上述狀況外,此次開展的激勵計劃與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激勵計劃一致,不會有別的差別。
四、此次解除限售股權發售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解除限售股權發售商品流通時間:2023年6月15日
2、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總共55人;
3、可以申請解除限售并發售流通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305億港元,占當前公司總股本的0.75%;
4、此次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及發售商品流通詳情如下:
注1、此次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不包括延緩授于目標楊志軒老先生,企業將在延緩授于部分限售期期滿后再行申請辦理解除限售事項。
五、此次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權結構轉變
以上變化情況以企業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辦結論為標準。
六、備查簿文檔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3、獨董有關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4、《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關于天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除限售相關事項之法律意見書》;
5、《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天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關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特此公告。
長空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