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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擔保事宜簡述
(一)貸款擔保狀況簡述
2023年6月7日,華明電力裝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與寧波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稱“寧波銀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擬為控股子公司上海市華明電氣設備機械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市華明”)向寧波銀行申請辦理最大債務上限為捌仟萬元和相對應貸款利息、花費等融資擔保業務給予連帶責任擔保。
(二)貸款擔保決議狀況
企業分別在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4日召開第六屆股東會第四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并通過了《關于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詳細企業在巨潮資訊網公布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公示序號:〔2023〕006號)、《關于申請銀行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9號)、《關于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2號)。
依據上述股東會議決議,企業對上海華明等負債率小于70%的下屬企業給予總金額度不得超過130,000萬元貸款擔保,貸款擔保期限為企業2022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日起至2023年度股東會舉辦之日起計算。此次企業為上海華明公司擔保的事宜在授權130,000萬余元信用額度范圍之內。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1、公司名字:上海市華明電氣設備機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冊資金:3911.225萬人民幣
法人代表:肖毅
申請注冊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同普路977號
主營:電氣設備(除重點)(生產制造,市場銷售,資詢);從業貨品和技術的外貿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上海市華明系企業100%持倉的全資下屬企業,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關鍵財務報表:
企業:元
上海市華明并不是失信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2023年6月7日,公司和寧波銀行為上海華明申請辦理融資擔保業務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上海華明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4年5月3日期內與寧波銀行簽署的一系列信貸業務合同書產生的債務給予連帶責任擔保貸款擔保,協議書具體內容為:
被擔保人(貸款人):上海市華明電氣設備機械有限公司
合同類型: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擔保人擔保期限為主導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期滿的時候起2年;主合同規定負債分筆到期,則擔保期限為每一筆債務履行期限期滿的時候起2年等;如果發生法律法規、相關法規或主合同約定的事宜,造成主合同項下負債提早到期,擔保人擔保期限自負債提早期滿的時候起2年。
被貸款擔保主債權:最大債務上限為捌仟萬余元以及相應的貸款利息及費等
之上對外擔保事宜及數額均符合公司《關于申請銀行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公告》。
四、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保總數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貸款擔保以內,公司與下級國有獨資及子公司不會有對合并財務報表外企業公司擔保,公司與下級國有獨資及子公司的擔保額度總額83,030.39萬余元,企業對國有獨資及子公司的擔保余額為38,050.00萬余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的資產總額比例是11.4%。企業無貸款逾期對外擔保、無涉及到訴訟對外擔保及因貸款擔保被裁定輸了官司而需承擔損害的情況。
五、備查簿文檔
1、公司和寧波銀行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華明電力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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