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25證券簡稱:大豪科技公示序號:2023-036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被擔保人:浙江省大豪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浙江省大豪”),系北京市大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控股子公司。
●此次擔保額度及已具體為他們提供的擔保余額:此次擔保額度為5,000萬余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已經具體為浙江省大豪給予擔保余額30,000萬余元(含此次貸款擔保)。
●此次貸款擔保是否存在質押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總計總數:無
一、貸款擔保狀況簡述
(一)貸款擔保基本概況
根據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大豪的日常運營及業務發展需要,保證公司及分公司生產運營的不斷穩步發展,公司為浙江省大豪的銀行信貸公司擔保。2023年6月16日,公司和交通出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分行(下稱“交行紹興諸暨分行”)簽定《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為20230616。《保證合同》中承諾,企業為浙江省大豪與交行紹興諸暨分行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6日期內簽署的所有信貸業務合同書擔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主債權本金余額最高額為5,000萬余元。保證范圍為所有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錢及利息、利滾利、逾期利息、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費用。實現債權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催款花費、訴訟費用(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報銷及其他費用。
此次新增加貸款擔保為就浙江省大豪與交行紹興諸暨分行的信貸業務再次公司擔保,此次新增加貸款擔保后,原信貸業務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將安排消除,企業為浙江省大豪在交行紹興諸暨分行信貸業務所提供的擔保余額30,000萬余元不會改變。
此次貸款擔保不會有質押擔保情況。
(二)上市企業履行內部結構決策制定及本年度貸款擔保預估應用情況
公司在2023年4月20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大會、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七次大會,于2022年5月18日舉辦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為使用授權額度的子公司提供對外擔保事項的議案》,結合公司及分公司日常運營及業務發展需要,企業擬將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最高不超過10億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同時向應用受權金額的分公司給予不得超過10億人民幣的對外擔保總金額,期限為自2022年度股東會會議審議根據之日起止2023年度股東大會舉辦之日止。詳細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公布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度預計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及提供對外擔保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4)。此次擔保額度在相關股東會核準的擔保額度范圍之內,不必再度執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流程。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為分公司給予擔保額度已用59,500萬余元,2022年度股東會已核準的對外擔保預估總金額度剩下的可以用擔保額度為40,500萬余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企業名字:浙江省大豪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注冊地址:浙江省諸暨市浣東街道暨大道511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81781837435B
成立年限:2005年11月15日
法人代表:楊艷民
注冊資金:5,000萬人民幣
業務范圍:一般項目:技術咨詢、科研開發、技術服務、行業交流、專利技術轉讓、推廣應用;工業控制計算機及系統生產制造;工業控制計算機及系統銷售;工業自動控制系統設備生產制造;工業自動控制系統設備市場銷售;電動機以及自動控制系統產品研發;伺服控制系統組織生產制造;物聯網產品研發;服務機器人的開發;電機制造;程序開發;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項目;軟件外包服務;國內貿易(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營業執照依規獨立許可項目)。許可經營項目:道路貨物運輸(沒有危險貨物);生產發電業務流程、輸配電業務流程、供(配)電業務流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主要經營范圍以審核結果為標準)
浙江省大豪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經審計):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該公司資產總額為48,571.92萬余元、總負債為30,914.46萬余元、資產總額為17,657.46萬余元。2022年度實現營收91,210.73萬余元、純利潤15,949.35萬余元。
浙江省大豪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沒經財務審計):
截止2023年3月31日該公司資產總額為54,984.89萬余元、總負債為33,007.79萬余元、資產總額為21,977.10萬余元。2023年1一季度實現營收26,701.01萬余元、純利潤4,319.64萬余元。
浙江省大豪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浙江省大豪為公司發展100%控股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擔保人:北京市大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被保證人:浙江省大豪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交通出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分行
擔保額度:擔保主債權本金余額最高額為5,000萬余元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限:依據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設立銀行匯票/個人信用/擔保函項下,依據債務人墊款賬款日期)各自測算。每一筆主債務項下的擔保期限為,自此筆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或債務人墊款賬款之日)起,計至所有主合同項下最終到期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或債務人墊款賬款之日)后三年止。抵押權人與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可分期執行還貸責任的,此筆主債務的擔保期限按歷期還貸責任各自測算,自每一期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或債務人墊款賬款之日)起,計至所有主合同項下最終到期主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或債務人墊款賬款之日)后三年止。債務人公布任一筆主債務提早到期,此筆主債務的執行屆滿日因其公布的提早期滿日為標準。
保證范圍:保證范圍為所有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錢及利息、利滾利、逾期利息、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費用。實現債權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催款花費、訴訟費用(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報銷及其他費用。
四、擔保重要性和合理化
這次貸款擔保事宜是為了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綜合性授信擔保,有益于其穩健發展和持續發展。被貸款擔保公司經營狀況優良,具有清償債務水平,嚴控風險,此次貸款擔保也不會影響企業持續盈利、不容易組成對企業及股東利益的不良影響。
五、股東會建議
2023年4月20日,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大會全票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為使用授權額度的子公司提供對外擔保事項的議案》,允許為了滿足公司及分公司日常運營及業務發展需要,公司為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最高不超過10億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同時向應用受權金額的分公司給予不得超過10億人民幣的對外擔保總金額,期限為自2022年度股東會會議審議根據之日起止2023年度股東大會舉辦之日止。
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贊同的單獨建議:2023本年度企業向銀行借款綜合授信額度事宜合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該事項涉及的貸款擔保系企業為應用受權金額的分公司給予對外擔保。本事項生產經營由企業統一管理,運營嚴控風險。以上綜合授信事宜、應用信用額度所產生的對外擔保個人行為歸屬于企業正常運營主題活動,不可能危害企業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權益。允許公司及分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及對外擔保事宜,并同意遞交股東大會審議。
六、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保總數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公司對外擔保總金額總計10億人民幣,在其中企業對國有獨資及子公司所提供的貸款擔保總額為10億人民幣,企業不會有對分公司之外的擔保對象公司擔保的情況。公司對外擔保總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公司股東公司凈資產的49.07%。
含此次新增加貸款擔保以內公司擔保實際發生賬戶余額為59,500萬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公司股東公司凈資產的29.20%,已準許擔保額度內并未應用額度為40,500萬余元。企業無貸款逾期貸款擔保狀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上報文檔
擔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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