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08 證券簡稱:老板電器 公告編號:2023-027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3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董事9人,實際與會董事9人,公司全體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任建華先生主持,會議的通知、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與會董事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與《上海證券報》。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002508 證券簡稱:老板電器 公告編號:2023-028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3日以專人送達方式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監事5人。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與會監事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確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公司和激勵對象均未發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權的情形,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以2023年6月20日為授予日,325名激勵對象授予552萬份股票期權。
《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與《上海證券報》。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002508 證券簡稱:老板電器 公告編號:2023-029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股票期權授予日:2023年6月20日;
2、授予股票期權數量:552萬份;
3、股票期權行權價格:22.51元/份。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鑒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或“本激勵計劃”)規定的股票期權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根據本計劃規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決定以2023年6月2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325名激勵對象授予552萬份股票期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及簡述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獨立董事對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相關議案并發表同意意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上述事項。
2、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通過公司內部張貼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姓名及職務予以公示。2023年5月9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監事會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本計劃獲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股票期權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監事會對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簡述
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已經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計劃的主要內容如下:
1、標的股票種類:老板電器A股普通股。
2、標的股票來源:本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或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的本公司股份。
3、激勵對象:本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為325人,包括: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骨干。
4、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
注:(1)本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計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權安排:
(1)本激勵計劃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全部行權或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2)本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分別為自相應授予的股票期權授予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
(3)在可行權日內,若達到本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激勵對象應在股票期權授予日起滿12個月后的未來36個月內分三期行權。
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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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約定期間內未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或因未達到行權條件而不能申請行權的該期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6、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每股22.51元。
7、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
(1)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行權考核年度為2023-2025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
公司層面考核目標完成情況對應不同的行權比例,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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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公司層面設置了觸發值和目標值兩個業績考核目標。當公司業績達到目標值時,當年公司層面可行權比例為100%;當公司業績達到觸發值未達到目標值時,當年公司層面可行權比例為60%;當公司業績未達到觸發值時,則當年公司層面可行權比例為0%。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達成,則激勵對象可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比例行權。若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目標,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2)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的個人層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關考核標準實施,個人層面可行權比例(N)將根據前一年度個人考核評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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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核達標,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行權額度=個人當年計劃行權額度×個人層面可行權比例(N)。
激勵對象考核當年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二、本次擬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差異的說明
公司本次實施的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與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一致,不存在差異。
三、本計劃的授予條件及董事會對授予條件滿足的情況說明
根據本計劃中股票期權授予條件的規定,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獲授股票期權: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發生上述不得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激勵對象未發生上述不得獲授股票期權的情形。
綜上,公司董事會認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權的授予情況
1、授予日:2023年6月20日。
2、授予數量:552萬份。
3、授予人數:325人。
4、行權價格:22.51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或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的本公司股份。
6、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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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激勵對象行權資金來源及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安排
激勵對象股票期權行權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全部由激勵對象自籌,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行權提供貸款、貸款擔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公司將根據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六、本次籌集的資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股票期權所籌集的資金將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七、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授予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本激勵計劃無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參與。
八、本次授予對公司相關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股份支付》的規定,公司將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行權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并按照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1、期權價值的計算方法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于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型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公司選擇Black-Scholes 模型來計算期權的公允價值,并于2023年6月20日用該模型對授予的552萬份股票期權進行測算。
(1)標的股價:25.31元/股(授予日公司收盤價為25.31元/股)
(2)有效期分別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個行權日的期限)
(3)波動率分別為:17.1234%、19.6961%、21.0460%(采用深證成指最近一年、兩年、三年的波動率)
(4)無風險利率:1.5%、2.1%、2.75%(分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準利率)
(5)股息率:0%
2、股票期權費用的攤銷方法
公司按照相關估值工具確定授予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激勵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激勵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行權比例攤銷。由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授予股票期權,則 2023年-2026年股票期權成本攤銷情況測算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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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日收盤價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同時提請股東注意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
2、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九、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確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本激勵計劃的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公司和激勵對象均未發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權的情形,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以2023年6月20日為授予日,325名激勵對象授予552萬份股票期權。
十、獨立董事意見
1、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日為2023年6月20日,該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同時本次授予也符合本計劃中關于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條件的相關規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3、本計劃擬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不存在禁止獲授股票期權的情形,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范圍的確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以及公司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20日為授予日,向325名激勵對象授予552萬份股票期權。
十一、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確定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對象符合《管理辦法》和《股權激勵計劃》中關于激勵對象主體資格的規定條件;本次授予已經滿足《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所規定的授予條件;公司尚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及辦理股票期權授予登記等事項。
十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結論性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上海榮正企業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截至報告出具日,老板電器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日、授予數量、行權價格等的確定符合《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管理辦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十三、備查文件
1、老板電器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老板電器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老板電器監事會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
4、老板電器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5、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關于老板電器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6、上海榮正企業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老板電器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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