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20 證券簡稱:文一科技 公告號:2023年1028年
文一三佳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重大訴訟《民事調解書》履行進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民事調解書履行對方是否違約:是的。
●違約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對公司當前利潤的不利影響,請注意投資風險。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我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3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其余18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仍未按照《民事調解書》的規定支付。
文一三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到全資子公司銅陵華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翔資產管理”)的通知。2023年6月19日,根據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21]皖07民初92號),上海率豐企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上海率豐”)向華翔資產管理支付了200萬元。華翔資產管理已收到這筆款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3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其余18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仍未按《民事調解書》約定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民事調解書》及前期履行進展詳見2021-034 號 關于訴訟的進展和收到〈民事調解書〉的公告》、2021-046年12月21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民事調解書〉履行進度的公告、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2022-004號〈民事調解書〉履行進度的公告、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2022-017號〈民事調解書〉履行進度的公告、2023年1月4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2023-001號〈民事調解書〉履行進度的公告、2023-014年4月19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民事調解書〉履行進度的公告。《民事調解書》本次履行進展公告如下:
一、《民事調解書》前期履行情況
1、2021年11月4日,上海率豐按照《民事調解書》的約定,向華翔資產管理局支付了3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華翔資產管理局已收到上述款項。
2、2021年12月20日,上海辦同收到營業執照,華翔資產管理已將其持有的上海辦同33.33%的股權轉讓給上海率豐,上海辦同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已全部完成。同日,上海率豐按照《民事調解書》的規定,向華翔資產管理局支付了1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華翔資產管理局已收到。
3、2022年1月5日,根據《民事調解書》的規定,上海率豐向華翔資產管理局質押了上海98%的股權,并完成了質押擔保登記手續。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了《股權質押設立登記通知書》,其主要內容如下:
出質人:上海率豐企業服務中心;質權人:銅陵華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出質股權所在公司:上海辦同工業有限公司;出質股權金額:14700萬元(上海辦同工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500萬元,98%的股權對應注冊資本14700萬元)。
4、2022年4月29日,上海率豐按照《民事調解書》的規定,向華翔資產管理局支付了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華翔資產管理局已收到上述款項。
5、2022年12月30日,上海率峰按照《民事調解書》約定向華翔資產管理局支付了13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華翔資產管理局已收到此款,剩余2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未按《民事調解書》約定支付。到目前為止,我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率峰3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
根據《民事調解書》,上海率峰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華翔資產管理局支付剩余33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但上海率峰僅支付13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上海率峰的履約違反了《民事調解書》的規定。2022年12月30日,上海高峰向華翔資產管理公司發出承諾書。承諾書主要內容:“上海高峰計劃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300萬元,其余2000萬元寬限至2023年4月15日,上海高峰也愿意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相應的資金成本。”
6、2023年4月18日,上海高峰未完全履行2022年12月30日向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出具的承諾書,僅向華翔資產管理公司支付違約利息36萬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華翔資產管理公司未收到上海高峰剩余的2000萬元股權轉讓款。
二、民事調解書的履行情況
2023年6月19日,上海資產管理公司根據《民事調解書》向華翔資產管理公司支付了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已收到該款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3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其余18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仍未按《民事調解書》約定支付。
三、民事調解書違約履行情況
上海率豐的履約違反了《民事調解書》的有關協議,違反了2022年12月30日向華翔資產管理公司出具的承諾書。鑒于上海率豐的違約行為,我公司要求其立即履行《民事調解書》的確認義務,支付剩余股權轉讓款1800萬元及相應逾期利息,盡快糾正不完全履約行為。
我公司保留進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權利,最大限度地維護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民事調解書違約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民事調解書的違約履行對公司當前利潤有不利影響,具體影響程度不確定。公司將繼續關注后續進展,有效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相關進展情況。請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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